中恒集團副總被捕 曾隱瞞鉅額關聯交易遭譴責
- 發佈時間:2015-06-03 03:31:58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6月1日晚間,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恒集團”,600252)公告稱,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李建國因涉嫌個人犯罪被批捕。
中恒集團昨日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目前還不知道李建國具體被批捕的緣由,公司正在討論相應的措施和計劃。公開資料顯示,2012年7月,李建國以及公司數十名高管曾因隱瞞鉅額關聯交易、購買關聯資産程式混亂等受到上交所公開譴責。
副總涉嫌犯罪被批捕
中恒集團在公告中稱,公司于5月29日,接到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檢察院的逮捕告知書: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李建國因個人涉嫌犯罪,經梧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檢察院于5月26日對其採取逮捕強制措施。
6月1日晚間,中恒集團還發佈了李建國辭職的公告,稱李建國因個人原因,于5月29日遞交辭呈,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的職務。
2007年3月2日,李建國被聘任為中恒集團財務負責人,主管公司財務工作已長達8年。
公開資料顯示,李建國生於1968年,現年47歲,大學畢業,是中國註冊會計師(證券期貨類)、中國註冊稅務師、會計師;曾任武漢電視機配件廠財務科長、中審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經理、中勤會計師事務所高級經理。
李建國持有中恒集團9.1萬股,2014年,從上市公司獲得121.71萬元的報酬。
4月28日,在由中國新理財雜誌社主辦的“第八屆中國CFO年會暨2014中國CFO年度人物頒獎典禮”上,李建國剛獲得“2014年中國CFO優秀人物”稱號。
對於李建國被批捕是否涉及公司事務,6月2日下午,中恒集團證券部工作人員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公司不知道李建國被批捕的具體緣由。”
該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目前正在討論相關的應對措施,“收到關於案件的任何新的通知,會按規定及時披露。”
李建國被批捕後,中恒集團6月2日公告稱“目前,公司生産經營一切正常”。
多名高管曾遭上交所公開譴責
公開資料顯示,2012年6月,李建國曾受到上交所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
與李建國一同被公開譴責的還包括中恒集團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許淑清在內的13名高管。譴責內容包括重大事項(合同)履行過程中風險提示不及時、不充分、隱瞞鉅額關聯交易、購買關聯資産程式混亂、越權確定重大合作項目等。
不過,2013年10月10日,李建國、許淑清等被上交所公開譴責的人員,依舊當選中恒集團新一屆高管。
中恒集團稱,李建國已充分認識到自身的不足,通過學習、接受培訓等方式不斷提高業務水準;且鋻於他是公司核心管理隊伍中的重要成員,對醫藥行業的經營管理有豐富的經驗和深刻理解,對公司的經營管理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保持公司的業務穩定和持續發展,決定繼續聘任為副總經理。
一季度營收下滑應收賬款同比暴增
中恒集團2000年登陸A股,是梧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目前主要從事對醫藥、能源、基礎設施等的投資與管理,房地産開發與經營等業務。
2007年,中恒集團控股股東由梧州市國有資産管理局變更為梧州鴛鴦江大橋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廣西中恒實業有限公司)。目前,中恒集團實際控制人為許淑清。
2015年一季度,中恒集團實現營業收入6.9億元,同比下滑21.26%;公司的應收賬款2015年一季度為5.67億,同比增幅達110.78%,與營收下滑形成鮮明對比。
中恒集團解釋稱,主要是制藥公司血栓通系列産品銷量增加及本期賒銷貨款同比增長影響所致。
6月2日收盤,中恒集團下跌0.78%,報收26.7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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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治理問題屢遭“點名”
在過去的幾年,中恒集團由於公司內部管理等問題,多次被監管部門要求整改,其中,廣西證監局多次指出中恒集團“對關鍵管理人員缺乏必要約束”。
2011年12月,廣西證監局對中恒集團採取了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廣西證監局指出:中恒集團存在董事會流於形式,對關鍵管理人員缺乏必要約束,關聯交易披露不完整、不及時,部分會計處理及報表編制不正確,募集資金未能做到專戶專用等問題。
2012年1月,中恒集團制定了整改方案。中恒集團稱“完善公司內部制度”,強化股東大會、董事會職權;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培訓,提升業務素質”,並“進一步規範了會計基礎工作”。
不過,4個月後,中恒集團再一次收到廣西證監局的《監管關注函》。
2012年5月,廣西證監局指出,中恒集團主要存在的問題有:公司治理仍然存在一定缺陷,董事長及部分親友直接掌管下屬子公司;部分高管未能有效履行職責;內部控制存在一定的缺陷,未健全為防止和發現舞弊的控制制度,並缺少實際運作紀錄,對關鍵管理人員缺乏必要的約束。
中恒集團回應稱,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對相關人員崗位進行了調整,並強化落實崗位職責,確保各項工作嚴格按管理制度規範的許可權進行審批、審議。
2012年6月,同樣因為公司內部治理以及資訊披露問題,包括董事長在內的13名高管遭到上交所公開譴責。
2013年2月,中恒集團職員李琳傑和時任梧州制藥行銷中心副總經理的覃炳輝,因涉嫌內幕交易被證監會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並被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