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儲戶3億元失蹤案4人被刑拘 “客戶經理”需警惕
- 發佈時間:2015-05-18 08:54:3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鬧得沸沸颺颺的中國銀行杭州慶春支行儲戶3億元存款失蹤案有了新進展,微網志認證為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官方微網志的@平安下城本月11日發佈資訊稱,涉案的陸某等4人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中行存款失蹤案自5月5日開始發酵。5月5日開始,連續幾天有上百名群眾圍堵在該支行門口,聲稱他們存放在該行的數億元資金丟失了,要求銀行賠償。該行因此停止營業,由警察和保安維持秩序。
現場聚集的儲戶反映稱,他們都是和該銀行“職員”陸某簽訂了8%以上的高額貼息存款合同,陸某要求理財資金50萬以上,很多拆遷戶將大額資金交給他理財,金額高的超過千萬,總額近3億元。但在存款到期時,卻發現陸某已聯繫不上了。
一名被騙的儲戶説,自己是通過朋友找到了自稱是“客戶經理”的陸某,把賣房賺來的錢存到了一張銀行卡上,之後就把卡就交給了陸某,換來的是一張承諾書。中行承諾函寫明,儲戶去年5月8日存入110萬元,約定一年後支取,上面蓋有該行印章。“我看見承諾書上有銀行的抬頭和印章,所以就放心了。”這位儲戶説。
然而,涉事銀行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業務,而承諾書上的印章也是私刻的。據下城警方認定,該承諾函和銀行印章均係偽造。
知情人士透露,陸某曾在中行工作,後被開除,接著到一家城商行工作,沒幾年後又被開除,“這3億元詐騙案件均在離開中行之後發生,辦理業務的監控錄影、銀行印鑒對比和單據簽名等證據都可以證明,儲戶將銀行卡、密碼和身份證交由犯罪嫌疑人前來櫃檯取款。”
警方發佈的調查顯示,自2010年起,犯罪嫌疑人陸某(原中行員工)夥同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以可通過其辦理高息存款為由,誘使客戶將資金(銀行卡、密碼、身份證)交于其辦理,並偽造銀行承諾函,吸收儲戶資金。
5月6日,陸某向下城警方投案自首,另3名犯罪嫌疑人也于5月9日淩晨3時被警方抓獲。目前,4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被刑事拘留,而警方仍在全力偵辦此案。
據了解,中行杭州慶春支行這起案件並非孤例,之前國內也有類似的銀行存款丟失案。那麼,銀行在這個過程中有無責任呢?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認為,如果是銀行員工非法攬儲,銀行肯定要擔責。但如果是前員工,就需要儲戶舉證來證明,該離職員工依然打著銀行的旗號,是在營業場所和儲戶建立金融關係,讓儲戶誤以為其仍在銀行工作。
銀行人士提醒説,銀行沒必要也不可能為正常的存款業務出具所謂的“承諾函”;也沒有“承諾函”這種文件。儲戶千萬不能為追求高息理財,透露銀行卡號和密碼、網銀密碼,更不能將網銀U盾和密碼等賬戶資訊交給別人。
周重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