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少行政成本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 發佈時間:2014-12-06 19:52:4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國食品藥品安全管理機構涉及食藥監管局、工商、質檢、衛生等13個部門。如此“分段管理、分類管理”的方式導致各部分互相扯皮或重復執法,消耗大量的財政資金。構建科學有效的食品藥品安全防控體系,能夠切實提高財政支出績效。
發揮短期控製作用。重點針對具有“高度危險”的典型代表類型,制定點面結合的長效機制解決方案。結合落實食藥安全監管責任,重點區分食品生産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和政府的監管責任。再有就是健全食藥安全監管體制。優化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資源配置,特別是針對危害食藥安全問題的方式不斷翻新、手段更趨隱蔽問題,重點加強組織領導與監管部門之間的協作。
推進長期戰略發展。用最少的行政成本獲取可持續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很多專家學者從多方面提出加強保障食品安全的執法監督管理和完善法律等建議,但成效並不明顯,主要在於誤認為加強執法監督管理和完善法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萬能手段”,某種程度上還誤導政府每年大幅度增加財政支出來解決食藥安全問題。
在具體實施行政成本支出和選擇難易程度上,應當“優先短期戰術措施力度,後長期戰略步驟”,而在政策總體方向佈局上堅持著眼“優先長期戰略步驟,後重短期戰術措施”。當發展和培育的農業龍頭科技企業所提供的食品安全供應體系有效果時,應逐年減少行政成本支出,重點發揮全社會資源功能。只有農業龍頭科技企業品牌數量逐步超過中小微型企業數量,實現降低食品生産企業總數量的條件下,才能從根本上減少危害食品安全企業的源頭。
應清醒看到保障食藥安全的財政收入來源稀缺性。若不從長期戰略高度推動農業科技與資本結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財政收入,解決監督管理行政支出是不可持續的。
(作者係廣東至正會計師事務所中國註冊會計師、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學術委員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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