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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銀行的代收費業務都不再提供發票供圖/視覺中國
“營改增”新政所帶來問題又增加了兩個:銀行從本月起代收費業務不再提供發票;商業小區物業公司在代收水費的同時還要倒貼一筆稅費。“供電、供熱都沒問題,對方也給我們開具17%的增值稅發票,我們全額可以抵扣,唯獨水費有這個問題!”一位物業公司負責人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從今年5月份“營改增”啟動至今,他已經為此事跑了很多部門,但始終沒人答覆如何解決代收水費還賠錢的問題。
5月1日剛開始執行的“營改增”新政又出現了“後遺症”:一邊是銀行從本月起不再給代收費業務開發票,這還是用戶自己到營業廳跑跑腿就能解決的;另一邊則是很多代收水費的商業小區物業公司發現,自己每個月都要因此賠上幾千元的稅費,這筆錢花得讓他們感覺“不合理”。
事件
銀行交話費不再打發票
昨天,因欠費停機的陳先生急匆匆趕到銀行交手機費,結果排了半天隊到窗口後,櫃員告訴他從這個月起在銀行交手機費不再提供發票,如果需要發票只能拿著銀行的收費憑據再到電信營業廳去列印發票。這意味著如果以後想在銀行交話費又需要發票報銷的話,用戶就得先去銀行交費再去營業廳開發票,跑兩個地兒排兩遍隊。對此,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陳先生,這項新規定並非只有他們一家銀行實行,“如果需要發票以後最好還是直接去營業廳省事!”
這家銀行的工作人員昨天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也確認了此事,他表示這一變化是受到從5月1日開始實施的“營改增”影響造成的。“我們也是按照稅務部門相關要求才這麼做的,從7月1日開始代理收費都不再提供發票,不僅電話費,水、電、燃氣、有線電視費都是一樣,如果需要發票只能去收費單位開。”他還補充道,“據我所知現在所有銀行都是這麼做的!”
現象
7月起銀行代收費不再提供發票
隨後北青報記者從其他銀行了解到,從本月起代收費業務都不再提供發票,很多銀行的引導員都會在排隊前主動提醒客戶,交通銀行則已經在ATM上進行提示,提醒通過機器自助繳費的用戶注意。也有的銀行雖然還沒貼出通知,但工作人員也已經知道此事。
據了解,目前北京各銀行的代收費項目眾多,每家銀行也都有所不同。以工商銀行為例,目前在北京地區代理收費的種類就包括通訊費及收視費、公共事業費和其他費用。
一位銀行的工作人員介紹,“由於現在剛是月初很多代收費業務還沒出賬,因此現在來銀行辦交費業務的顧客並不多,通常過了5日就開始多了,到時我們肯定要提前對繳費客戶一位一位解釋。”他説,確實不需要發票的用戶還像原來一樣沒問題,需要發票的則要做好準備還得再到營業廳去一趟!“有的用戶不一定每月都要列印發票,可能攢幾個月一塊打,那還可以就近到銀行繳費,然後隔幾個月再跑趟營業廳!”不過銀行工作人員也提醒,一定問清楚營業廳列印發票有沒有時限,每家收費企業的規定可能不一致。
不過銀行最擔心的是之前已經簽約每月自動扣費的那部分客戶,“原來説好了自動扣費後可以隨時到銀行打發票,現在又不能打了,到時肯定會有不少麻煩!”銀行方面表示,以後到銀行繳費的客戶能減少很大一部分,估計銀行代收費業務會明顯萎縮。
追蹤
物業公司稱代收水費開發票幹賠錢
與銀行統一宣佈代收費不再提供發票不同,很多向租戶代收水電費的商業小區物業公司在收費時往往都要開具發票。不過隨著“營改增”,一些物業公司開始感覺到壓力,因為之前國家規定代收費免征營業稅,但如今需要正常繳納增值稅,但卻無法享受抵扣。
位於海澱區上地的一家科技創業園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李先生向北青報記者抱怨,從5月1日“營改增”開始,他們每月要倒貼幾千元的稅費,“説多不多説少不少,但不知道要賠到什麼時候?”
他介紹,自己所在的物業公司負責園區內大量工業、商業、科研等業主的服務,由於供水、供電公司並不針對入駐的每個業主收費開票,一直是他們入戶查表代收費。他告訴北青報記者,物業公司無論代收水費還是電費都是按照發改委的價格標準執行,不能擅自加價。之前營業稅時,國家規定物業代收費可以免稅,沒有任何問題。但“營改增”後,在收水費上卻出現了問題。
自來水公司享受國家特殊政策按照3%繳稅,但其開出的發票不能抵扣。“剛‘營改增’時我們沒搞清怎麼回事,都是給入駐商戶按6%的稅率開具增值稅票,後來才發現自來水公司開具的稅票無法抵扣,相當於我們只是把這些水費過了一下手就損失了6%的稅!”李先生説後來他找到稅務部門反映情況,最終他們也可以按照3%的稅率給商戶開發票,但即便這樣他們還是要賠3%。
此外,他還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們每次代收的水費分為幾部分,一是水費本身,4.2元/噸;二是水資源費,2.3元/噸;三是污水處理費,3元/噸,合計向入駐商戶每噸收取9.5元。但當他們向自來水公司交費時,只有4.2元/噸的水費可以獲得增值稅發票,另外兩項收費都是以財政票據的形式開具。“但我們收商戶水費時,無法為商戶提供財政票據,只能都以發票形式按9.5元/噸全額開具,這也是不合理的!”
李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目前園區每月的水費有一二十萬元,相當於每月要貼幾千元的稅。“一個月賠幾千元,我們覺得不合理!而且我們給商戶開的3%的稅票他們也不能抵扣,對我們也有意見!”
“供電、供熱都沒問題,對方也給我們開具17%的增值稅發票,我們全額可以抵扣,唯獨水費有這個問題!”他告訴北青報記者,從今年5月份“營改增”啟動至今,他已經為此事跑了很多部門,但始終沒人答覆如何解決代收水費還賠錢的問題。
焦點
供水企業抄表到戶是問題解決關鍵
“如果再這樣賠下去,我們只能不再代收費了。”李先生這樣向北青報記者抱怨,不過他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作為商業物業小區,不像居民小區那樣關係到民生問題,如果真的因為欠交水費被停了水,最終無論經濟損失還是聲譽損失還都得物業公司承擔,所以他們顯然無法拒絕代收水費。
“物業公司做查表收費之類的工作本來就沒有利潤,只是希望別再賠錢辦事!”昨天李先生向北青報記者表示,他建議水費問題能像銀行收費一樣,物業公司只是代收費並且開具收費憑據,如果業主需要發票可以拿著憑據直接到供水公司列印。“但這個規定肯定要政府部門來説,如果沒這份規定,我們收了業主錢又不給開發票,人家肯定不幹!”
李先生的物業公司也曾請求自來水公司今後直接入戶查表收費,物業公司不再經手,但未獲接受。後來他們又提出以後物業公司只入戶查表計數,然後商戶自己到自來水公司交費獲取發票,對此也未獲得自來水公司認同。
北青報記者採訪多位業內人士了解到,其實這一問題的癥結還是在供水企業應該“抄表到戶”的問題。有外地水務公司的相關人士告訴北青報記者,其實北京的居民住宅小區抄表入戶比例在全國還算高的,“營改增”以後遇到的問題可能主要集中于商業小區,而外地很多地區的住宅小區大多數都是依靠物業公司抄表,這種矛盾更為突出——如果稅費轉移到業主身上,業主肯定也不同意而且違反規定;如果物業公司自行承擔,企業顯然不樂意而且多數也無力承擔。
“如果實行抄表到戶,這種問題肯定就不存在了,但要想做到抄表到戶工程量實在太大,光供水設備和水錶的安裝改造費用就不是筆小數目,而且這裡面還涉及産權問題,絕不是短期就能完成的!”不過這位人士也坦言供水公司短時間內都實現入戶抄表是不現實的。
關注
北京的代收費發票問題並非先例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其實像北京出現的代收費業務的增值稅發票問題之前在其他地區也都曾遇到過而並非先例,早在2014年下半年,山東的銀行在代收話費時就已經不再出具發票了。濟南的于先生自家和父母家裏共安裝了3部聯通固話座機,之前一直在小區附近的一家工商銀行營業廳交納固定電話費並簽署了協議。當時銀行也承諾“您啥時需要開具發票報銷,隨時可以到任何一家工商銀行營業廳把發票列印出來”。但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他發現銀行無法再為他開具固話繳費發票了,如果非得要發票,只能自己到聯通營業廳去列印。當時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的工作人員解釋稱,他們接到了中國聯通山東分公司發來的書面通知,稱由於稅務改革將更換新的發票,代收代繳費用的銀行不得再代打發票。客戶若需要發票報銷,須自己到聯通營業廳辦理。中國聯通山東分公司的客服人員也證實,自當年6月1日山東聯通更換了新的國稅發票,同時對發票管理也有了新的嚴格規定,代繳銀行不能再隨便開具發票。通過銀行繳費的客戶如需發票,可憑身份證和加蓋銀行公章的繳費憑證,去聯通自有營業廳列印。據北青報記者了解,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要求,我國正式從2014年6月起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因此銀行列印發票的問題顯然與此有關。
今年5月份開始,海口很多小區業主也反映,之前他們到小區物業處繳納水電費都是有發票的,現在卻總是拿不到發票只有收據。對此海南省和海口市兩級物業管理協會也證實,目前物業開不了發票是事實,因為之前地稅部門免費給物業企業開具代收水電費發票,營改增之後物業企業原本免稅的代收水電費業務需要繳納增值稅,免費發票再也拿不到了,因此物業企業面臨著兩難的選擇:如果為業主開發票,物業就必須自行承擔增值稅;如果不給業主開發票,那麼物業企業將涉嫌逃稅漏稅而面臨稅務部門的處罰。物業協會負責人表示,目前大多數物業企業代收的水電費收入基本都比物業服務收入本身還高得多,如果將代收水電費的收入算入物業營業收入並繳稅的話,那麼多數物業企業根本無法承擔。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海南省和海口市的兩級物業協會曾多方奔走國稅、水電主管部門呼籲協調解決。
(責任編輯:毛凱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