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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後 這些漲價合理麼?

  • 發佈時間:2016-05-16 09:44:38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到底什麼是增值稅啊?”拿到餐廳開具的個人發票,市民李小姐充滿了疑惑,如今吃頓飯為何還要交3%的稅,“莫非遇到了黑心餐廳?”

  5月1日“營改增”全面擴圍後,增值稅悄然進入了普通人的視線,吃飯要收增值稅,旅遊住宿漲價因為增值稅,甚至連物業公司也説起了增值稅的事兒。稅費改革真的會引發漲價?記者梳理髮現,絕大多數行業“營改增”後稅負是下降的,有些漲價只是商家的藉口。

  案例1

  物業公司藉口漲水價

  家住百子灣蘋果社區的市民于先生,最近只要一打開家裏的熱水龍頭,就小心翼翼地生怕浪費一滴水,因為不知道如今的每滴水到底按多少錢交費。蘋果社區的生活熱水一直是由物業公司代收代繳,每噸30元。數日前,為小區提供服務的北京今日今典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貼出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物業公司正式開具增值稅普通(專用)發票,原地稅發票統一作廢。由於國家稅費政策調整,熱水屬於商品,接自來水公司通知,自5月1日後上調自來水單價,生活熱水單價是否調整另行通知。”

  “改了增值稅,連用水成本都要多了?”于先生去物業公司詢問,得到的回復是自來水漲價僅針對地下室部分,熱水則針對全體住戶。漲價是由熱力公司決定,但具體漲多少物業公司尚未收到通知。

  “我看新聞都是説‘營改增’要減負,怎麼在我們小區反成了增負?”于先生直向記者表示鬧不懂。

  解讀

  原價代收水費不徵收增值稅

  “營改增”真的連居民的生活用水成本都會影響?記者就此詢問了北京市國稅局。市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處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物業公司如果僅是代收水費,並未從中向居民加價,應被視為代理行為,過去按政策不繳納營業稅,“營改增”後同樣不徵收增值稅。用數字來説,北京市居民用水的第一階梯價格為5元/立方米。如果自來水公司是按照5元/立方米的價格代收,則過去營業稅為0,現在的增值稅也為0。

  如果物業公司是加價收取水費,則不再視為代理行為,而是銷售行為,按規定應該按照增值額繳納增值稅。其中,年銷售額不大於500萬元的物業公司,均可列為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這比過去營業稅5%的稅率要降低兩個百分點。比如,假設物業公司是按照6元/立方米向用戶代收水費,1噸多1元,1萬噸就是1萬元。過去,按照營業稅繳納是1萬×5%=500元;現在,按照增值稅繳納1萬/(1+3%)=291元。

  “所以,物業公司以‘營改增’為由要求提價是不合理的。”

  案例2

  點份外賣加收6%增值稅

  最近,市民郭女士在北京雲南大廈彩雲天雲南餐廳點外賣,同樣遇到了煩心事。132元的外賣食品,在結賬時,服務員稱需加收6%的增值稅7.92元,因此這份外賣共需要付賬139.92元。在餐廳開具的蓋有發票專用章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上,的確也標注著,“金額”132元,“稅額”7.92元,“價稅合計”為139.92元。

  “過去吃飯時,從沒有聽説過要加收稅費,如今怎麼還得單獨為稅買一次單?”市民郭女士的第一反應是不交,可由於吃不準稅收政策,她最終還是交了這7.92元。

  解讀

  菜價中本就包含了增值稅

  當餐廳也納入了“營改增”的範圍,市民吃飯究竟如何繳納增值稅?記者諮詢了一位餐飲從業人士,他告訴記者,消費者支付的菜品總價中,其實已經包含了增值稅,餐廳並無理由再單獨收一次增值稅。隨後,記者在北京某火鍋店進行了一次現場體驗。記者在大眾點評上團購了一個價值98元的套餐,加上現場支付的兩份調料12元,共計110元。結賬時,餐廳只向記者收取了110元,開具的發票上“價稅合計”的總金額也是110元,其中金額106.79元,稅額3.21元,稅率為3%。3%表明該餐廳為小規模納稅人。“所以,那份132元的外賣,就包括了7.92元的增值稅,消費者也只需支付132元。”該位人士表示,在原價的基礎上加收增值稅,就是讓消費者承擔了兩份稅費。

  具體到整個行業,記者了解到,過去徵收營業稅時,餐飲業的適用稅率為營業額的5%。“營改增”後,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可適用3%的徵收率。舉例來説,以一家小規模納稅人餐廳單月營收5萬元計算,“營改增”前,需要繳納營業稅50000×5%=2500元。“營改增”後,需要繳納增值稅{50000/(1+3%)}×3%=1456.31元,稅負降低了41.7%。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從數字上看,比營業稅稅率增加了1%,但餐廳的材料採購、設備採購、不動産購置和租賃等都可獲得進項抵扣,只要財務制度規範,“營改增”後也是可以降低稅負的。

  案例3

  酒店藉口

  增值稅漲價

  “營改增”實施當天,全國首張生活服務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就來自於酒店業——北京民族飯店。納入“營改增”的酒店業也為百姓關心。以北京金融街威斯汀酒店為例,在其官方網站上,一間2張雙人床的無煙房,住宿一晚,總收費金額為2215.4元,其中包括房費1900元、10%的服務費190元和6.6%的增值稅費125.4元。而此前被媒體曝光過的希爾頓酒店,此前曾公告表示,超過1000元的房間,在5月1日之後,顧客除了支付房價15%的服務費外,還需要額外支付60多元的增值稅,漲價幅度是原房價的6.9%,依據是自5月1日起酒店將要被徵收6%的增值稅。 “酒店被徵收了增值稅,就可以借此向消費者加價了嗎?”有讀者向記者詢問。

  解讀

  住宿發票就應顯示增值稅

  市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處的負責人介紹,發票中含有增值稅一項,並不能籠統地説就是不合理。

  從酒店業整體看,從稅率上看,原來徵收營業稅時,稅率為5%;改徵增值稅後,稅率為6%,但酒店的材料採購、設備採購、服務採購、不動産購置和租賃、辦公支出等諸多方面都可以獲得進項抵扣。按照市國稅局前期開展的調查數據,酒店業納稅人可取得扣稅憑證的支出佔其總支出的47.4%。

  舉例來説,某酒店標間房價為1000元,加上15%的服務費,酒店合計收費1150元,營業稅應納稅額是1150*5%=57.5元。“營改增”後,假如仍是1150元,酒店的不含稅銷售額為1150/1.06=1085元,按照6%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為65元。由於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是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得出,只要納稅人當期取得的進項稅額等於或大於7.5元(65-57.5=7.5元),納稅人的增值稅稅負與原營業稅相比就會持平或者減少。所以,酒店業進行“營改增”後,稅費整體是下降的,並不會出現因稅費原因而需要通過上調價格來平衡經營的情況。房費調整原本屬於酒店自主的市場經濟行為,政府部門不會隨意干涉,只是不要拿著“營改增”的理由來漲價。

  快評

  增值稅別成商家

  趁機提價的藉口

  增值稅,通俗的描述,就是有增值才徵稅沒增值不徵稅。舉例來説,假如B企業向A企業購進100元的貨物,B企業需要支付117元,其中17元是增值稅。B企業對貨物進行再加工後,加50元賣給消費者,則消費者買到的價格將是175.5元,其中25.5元是增值稅。

  和營業稅不同的是,增值稅是價外稅。所以,同樣是餐費發票,過去吃飯時,100元的發票只顯示金額100元,而現在發票上除了菜價外,還會顯示一項稅費。“增值稅最後一定是消費者承擔,這個是流轉稅的原理。但總體而言,經過測算,不論對多數企業還是個人,營改增最終稅負應該是減輕的,絕不應該成為商家趁機提價的藉口。”稅法專家告訴記者。

  但他也提示,消費者也不能一看到發票中顯示有“增值稅”一項,就感覺被多徵了稅,而是要看清楚具體的收稅方式。? 趙瑩瑩 J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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