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政商關係:既要守住底線 又需精準發力
- 發佈時間:2016-03-12 13:39:2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王文舉
【編者按】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4日在看望參加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的民建、工商聯委員時指出,新型政商關係,概括起來説就是“親”“清”兩個字。
對領導幹部而言,所謂“親”,就是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所謂“清”,就是同民營企業家的關係要清白、純潔,不能有貪心私心,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
對民營企業家而言,所謂“親”,就是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多溝通多交流,講真話,説實情,建諍言,滿腔熱情支援地方發展。所謂“清”,就是要潔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
一個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離不開良好健康的政商關係,總書記明確指出新型政商關係的努力方向,旨在為當下經濟新常態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好環境,人民日報今日也刊文指出,新型政商關係應以“親”為血液“清”為風骨。的確,只有把“親”“清”融入肌理,才是投身當下改革創新大潮的必備大前提。
讀懂“親”“清” 守住底線
賈存剛:“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這是政商關係的存在法則,一旦違背了這一法則,就會變得“不親”和“不清”。“親”“清”二字,是對新的歷史條件下政商關係的生動詮釋和形象概括,體現了二者之間既相處“親密”又不失“分寸”的最佳狀態和內在關係。讀懂了這兩個字,就有了做事的底線和原則。
“親”“清”理念是政商關係的“凈化器”
婧藍: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這樣的人際交往同樣也適合政商關係,只能平淡如水,有“度”的政商交往,才能有交往無交易,但是一些政商勾肩搭背不分彼此的案例卻刺痛著大眾的心。政商交往存在“雜質”是一種危險的信號,不僅不利於激發企業競爭活力,推動經濟發展,還嚴重地影響了國家的健康,對於這樣的政商關係是堅決不能容忍的。此時尤其需要“親”“清”理念這一政商關係“凈化器”。
一個巴掌拍不響。如何讓政商交往有“道”,“親”“清”理念為我們指明瞭方向。站在領導幹部的角度,與民營企業的接觸交往要以“為民解憂、為民解愁”為著力點,做到有交集但不交易。站在民營企業家的角度,要願意把政府當成自己的“娘家人”,既可以訴説苦惱、提出意見建議,更要“從商有道”,才能做到官商交往,相敬如賓。
簡除煩苛助力 “親”上加“清”
劉均偉:簡政放權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轉變政府職能的“當頭炮”。作為本屆政府“開門第一件大事”,先後取消和下放311項行政審批事項,徹底終結非行政許可審批,一系列數據既彰顯了本屆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心,也讓市場主體和百姓享受到更多的改革紅利。在湖北代表團熱議簡政放權時,有些代表考慮更多的是“權力被關進制度籠子”之後的政商關係。筆者認為,簡除煩苛,轉變的是政府職能,建立的是“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正是助力新型政商關係“親”上加“清”。
政商關係“親”指的是一種真誠坦蕩的態度,要的既不是“勾肩搭背”也不是“背靠背”的遠離。簡除煩苛目的是用政府權力的“減法 ”,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糾正的是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過去的“越位”行為,而不是收起“這只看得見的手”,放任不管。
政商關係“清”是一種清白純潔的健康生態。簡除煩苛,把該放的權放足,這樣既提高了政府行政效能,又壓縮了政府“權力尋租”的空間;把該管的事管好,加強對權力承接部門工作人員權力使用各個環節的監督,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作,企業也少了投機取巧、處心積慮尋求權力“保護傘”的機會。
構建新型政商關係該精準發力
王麗飛:用“親”和“清”標準構建新型政商關係,可謂知易行難。政需要商來發展經濟;商需要政來提供好的服務,營造好的環境。但是,古今中外,能夠完全妥善處理好政商關係的案例少之又少。
想要構建新型政商關係,不僅要從認識上理清政商關係,更要從制度上規範。首先,要以制度厘清權力邊界,界定“權力清單”,讓權力的邊界不再模糊不清,權力運作不再任性。同時,明晰企業相應的經營許可權,明確其“負面清單”,科學界定符合申報申辦的條件。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充分保障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産品信譽和企業形象。
其次,加強對黨員幹部行使權力的管理和監督機制,向各種政商勾結的亂象説“不”。絕對的權力就會導致絕對的腐敗,不管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一定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監督機制,加大對政商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方能堵住權錢交易這個缺口,讓權力透明化運作,方能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此外,還必須從黨員幹部的思想教育入手,加強黨員幹部的原則意識、服務意識、公僕意識。勿讓一些官員因為身居高位久了,而對手中權力産生了錯誤認識,受不了外界誘惑,逐漸迷失了自己,忘記了黨的原則,忘記了一切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走上不歸路。
構建新型政商關係要“深悟”“篤行”
鐵言:翻開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實際就是政商博弈的不斷演繹。政府與企業、官員與商人如何相處,不僅關係到政商生態,也直接影響到社會運作的秩序及發展的節奏。當下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還不夠完善、社會結構比較複雜、價值觀定力尚顯不足的環境裏,建立健康、和諧的政商關係越加重要而急迫。
早在2013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就指出,“官”“商”交往要有道,要君子之交淡如水,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今年兩會,習近平總書記以“親”“清”二字闡明新型政商關係,劃出了政商交往應該遵循的清晰界限,是一種規範和引領,我們不僅要“深悟”更要“篤行”。
“親”是一種積極的責任意識和真誠態度。“政”對“商”的“親”,是指要以積極主動的姿態,幫助非公企業解決好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為非公企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商”對“政”的“親”是指非公企業要以主人公的姿態當好改革發展的實踐者,按照市場規律和法制規範在經濟發展中充分發揮好市場主體作用,為社會創造更多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政”“商”之“親”,根本而言是體現在各自的工作職責和社會責任上,體現在各自角色定位的相互促進和發展上,是責任意識之“親”,真誠態度之“親”。
“清”是一種純潔無私的坦蕩胸懷和清新健康的政商生態。政府要塑造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治生態、經濟生態、社會生態,官員必須守住法紀道德底線,保持黨性本色,服務企業不是為了個人私利,不能與企業存在任何利益糾葛;在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規範下,企業也無需尋求權力充當“保護傘”,在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中實現公平競爭,使“不行賄”成為“商”道德價值的自覺和自律。
民營企業家要自覺成為新型政商關係的建設者
繆金華: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利好民營企業的政策不斷出臺,民營企業的發展面臨重大機遇。然而,民營企業要健康發展,首先是民營企業家要健康成長。民營企業家要守好新型政商關係的規矩,就要自覺成為新型政商關係的建設者、踐行者,不斷加強“自我學習、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在真 “親”真“清”上有擔當有責任有行動,表裏如一、切實珍視和維護好自身的社會形象。
處理好新型政商關係,要求民營企業家實現“兩個”認同,即:認同國家改革發展的任務目標,認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面對政府部門既敢於講真話、説實情、建諍言,又能守底線、分公私、講責任,做到“交往有道、于公有利、發展有益”。正如不久前浙商總會會長、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倡議的那樣,“不行賄、不欠薪、不逃稅、不侵權”,企業發展要“拼真本事,拼的是睡地板,拼的是勤奮,拼的是不斷改變自己,擁抱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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