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政商關係應有理有效有度
- 發佈時間:2015-10-16 11:31:07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中央加快改革開放,高壓反腐、調整結構、促發展的宏觀形勢下,有些地方政府官員、公務員出現了“懶政”、“不作為”現象;有的地方“打虎抓蠅”,牽扯出一批民營企業家高層;也出現了一些民營企業投資放緩,慎選項目現象。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於,有些地區官商勾結情況嚴重,而舊的政商關係正在打破,新型政商關係尚未建立,有的官員和民營企業不知所措。在這個時期,若不及時調整,重立“新規矩”,若政商雙方不是共同努力求發展,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是很有害的。
堅持改革開放,必須有破有立,破立並行,執行到位。在破“舊則”時建“新規”,並執行到位,是一項複雜、系統性極強的系統工程,應當考慮到的問題有十點。
第一,從上至下,各級黨委、政府、商會企業,都要確立目標,下決心進行政商關係重建規劃。從體制改革上、考核上、宣傳上、監督執行上,下決心打破潛規則,重新建立新型“政商關係”,劃好“邊界”,設好“規矩”,政商雙方同步協調。
第二,中國政商關係的關鍵在“政”,在“人”。民營企業家是為發展,為生存而存在,只要是好“規矩”,相信他們會很快適應,重新開足馬力,快步發展!因此,選擇符合十八大精神和要求的幹部執政,培訓基層公務員、幹部轉變思想,支援符合十八大精神的企業家創業發展,旗幟鮮明地樹立“典型”、“榜樣”、“英雄”,是必要之舉。
第三,建立有效的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真正將權力關進“籠子”裏,建立公平競爭的發展平臺,將“潛規則”變“明規則”,是破除不良政商關係,保護幹部和企業家的重要舉措。因此,使紀委、檢察機關等部門逐步真正相對獨立於同級黨委政府,對制約不良官商關係將發揮重要作用。
第四,新聞媒體和網上民間輿論,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切實發揮監督功能,對規範政商關係作用不可低估。民意至關重要。
第五,政商之間要交朋友,但“君子之交淡如水”,應有情、有理、有度。尋找共同目標,建立公開、良性、互動的政商關係,是傳承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促進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原動力之一。
第六,建立長期投資重大項目法制保障制度,用人大、政府等的法律文件,來保障投資項目,特別是長期重大項目的順利實施。讓投資者有合法設立、運營與退出的權利,讓市場來決定投資成敗。投資者有了可預期的投資前景,風險可預計,就會放心投資。而且這種投資保障制度應與黨委政府領導人的任期考評、離任審計和接任交班結合起來。
第七,建立新型政商關係的核心問題之一,在於政商雙方必須為了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為了中國夢的實現,為了消除尖銳的社會矛盾,為了中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的增長,要努力提高絕大多數民眾的生活水準與福祉,讓其與綜合國力的提升相適應,讓貧富差距降至可接受的水準,以避免矛盾的激化。
第八,要加強對企業家的自律、商業倫理與職業品質教育,使其有理、有度、有效地承擔起社會責任。對此,政府要加以鼓勵、倡導與引導,從而更有益於形成良性互動的政商關係。
第九,公平、規範的營商環境塑造,對可預期的投資與未來市場起決定作用。新遊戲規則的建立、運作與學習,中國傳統文化的恢復,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課程體系,應是所有大學、商業培訓機構的必修課,也應是每位營商者、創業者和企業管理者的入門課程。
第十,應調整政府官員的目標考評與待遇系統,讓其有相應的體面待遇。精兵簡政,提高效率,節約資源,中高薪養廉。政府與企業一樣,如果待遇不能保持一定的水準,就很難留住優秀的人才,反過來也會影響良性政商生態環境的形成。
總而言之,政商關係是客觀存在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不能回避,必須正視。通過建立制度、改變意識、樹立目標、明示邊界、培育環境等手段與措施,塑造一種不同於以往的有理、有效、有度的新型政商關係,對於促進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積極意義。無論政府還是企業,都應積極主動參與、推動這項重大工程的開展。
(作者係凱寧投資集團董事長、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常務理事)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