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防騙指南:團夥冒充客服售假騙上百人(2)
- 發佈時間:2015-11-10 07:36:24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 網購詐騙案因何而起?
分析犯罪手段成本低且易模倣
對於網路購物詐騙犯罪的發案原因,檢察官認為:
一是犯罪手段成本低,收益大,易模倣,傳播速度極快。如在一起合同詐騙案中,黃某稱其欲在網上購買一部手機,報價比市場價低,但需先支付500元的定金,他按照對方的指示交付定金後,對方並未發貨。發現自己被騙後,黃某便開始模倣該方法詐騙他人。
二是犯罪手段隱蔽,被害人防不勝防。有的是購買真實的公司註冊資訊及證件,開設公司賬戶,營造較為真實的交易環境,取得被害人的信任;有的是虛擬第三方交易賬戶,或利用釣魚網站;有的則購買400免費電話號碼提高個人信用度,實則與個人不記名的手機號碼綁定,從而降低被害人警覺性,贏得被害人信任。
三是網路空間的匿名制、虛擬性,增加了偵查難度,使行為人心存僥倖。檢察官認為,這也是網路犯罪的共同特點,行為人可以完全掩飾自己的真實身份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且該行為難以被發現、識別、偵破,再加上電子證據容易被轉移和毀滅,固定證據問題也成為辦案的一大難題,行為人即利用該特點,心存僥倖。
四是公眾網路購物安全意識淡薄,辨別真偽資訊的能力較差。
□提示
“雙11購物狂歡節”即將到來,結合網購中發生的詐騙案例,一線辦案檢察官進行總結後,作出八項提示:
第一招:購買前要留意商家信譽,選擇合法的網站和商家,正規網站都應標注網上銷售的經營許可證號,網站應當有備案號和ICP證書號(即ICP經營許可證,是根據國家《網際網路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的網站經營許可證,沒有就屬於非法經營)。
第二招:不要被低價商品迷惑。以超低的折扣買東西,心裏應該有所準備。
第三招:小心商家的文字遊戲。遇到模棱兩可的介紹時,一定要向賣家詢問清楚。
第四招:網上購物儘量選擇貨到付款或交易平臺提供的帶有第三方保障功能的支付方式。
第五招:郵費太高要小心。因為地域的關係,商品運費有可能與網上所標價格不同,所以購買之前要跟賣家事先做好溝通,以防賣家收取畸高運費,從中賺錢。
第六招:保存原始證據。對於價格比較高的大宗貨品,應要求賣家開具發票,並保存和賣家之間的往來郵件、聊天記錄,以為日後維權留下證據。
第七招:充分利用搜索引擎。購物網站以及通用搜索引擎上都有大量對商家、産品的評論,搜索這些已購買用戶的評價,有助於形成準確的判斷。
第八招:如果發現賣家以次充好,欺騙用戶,應積極向購物網站申訴。發現上當受騙,請及時報警。
□相關
“防範調包計”店家也需謹慎
齊某先後在某網路商城訂購蘋果手機,後趁配送員不備採用調包方式,將兩部蘋果手機竊為己有。近日,豐臺檢察院以盜竊罪對齊某提起公訴。
據檢察官介紹,2015年初,齊某從某網站上購買了兩台假的蘋果手機。隨後,他又從某網路商城上以4900余元的價格訂購了一部金色的蘋果手機,選擇貨到付款,交貨地點是其暫住酒店。
次日中午,網路商城配送員將手機送達。齊某將一張沒有錢的銀行卡交給配送員刷卡,並提出要驗貨。配送員將手機給了齊某,站在門外用無線POS機刷卡。
齊某拿著真手機進了房間並將房門關上,將快遞的包裝打開,把裏面的真手機和自己事先準備的假手機進行了調換。這時,配送員在門外説卡裏餘額不足。齊某就拿著已經調包的快遞包裝盒開門,並謊稱錢還沒有到賬,讓配送員明天再來,便將裝著假手機的快遞包裝盒交給配送員。
配送員隨後離開。得逞的齊某馬上退房離開酒店,將手機賣掉。之後,齊某又在其他酒店辦理入住,用同樣的手段騙取了一部蘋果手機。後該網路商城配送員發現手機有問題,與齊某聯繫,齊某拒不承認自己調包。
配送員撥打110後,民警將齊某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