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做“專車”發生事故 保險公司可拒賠
- 發佈時間:2015-08-19 15:29:21 來源: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保監會日前發佈關於使用手機應用軟體預約出行服務發生事故的理賠風險提示,預約車輛如為非營運車輛,一旦發生事故,乘客和車主均可能面臨理賠風險。
部分專車平臺稱,使用其預約服務即“贈送乘客保險”、“與保險公司合作成立賠付基金可先行賠付”等,保監會表示,這並不意味著乘客可以高枕無憂。
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示,根據《保險法》第52條,商業車險條款一般約定:因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這意味著,私家車有償提供專車、拼車等營運服務,並未與保險公司就變更車輛使用性質協商一致,營運中造成乘客傷亡、車輛損毀的,保險公司可依法拒賠。”人保財險湖北省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