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私家車不註冊出租客運從事專車運營可罰3萬
- 發佈時間:2015-10-10 16:37:56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發佈《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向社會徵求意見,私家車註冊為出租客運車才能從事專車服務,司機要取得從業資格證,經營者取得《道路運輸證》,是否管控數量、市場定價還是政府指導價,各地政府可自行來定。
按照《辦法》要求,未取得出租客運證從事專車運營,接入未取得《道路運營證》的網路平臺或接入兩個及以上的網路平臺,司機最高被罰款3萬元。不出具計程車發票、中途甩客或者其他違規行為,司機最高罰200元,經營者最高被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