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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買車險第一受益人成4S店 律師:可要求賠償

  • 發佈時間:2015-07-14 10:43:09  來源:新華網  作者:高志強  責任編輯:郭偉瑩

  核心提示|安陽市民明先生近日向本報反映,他在一家4S店內全款購車後,同時購買了1萬多元的機動車全險。不久後,他發現保單的第一受益人不是自己,而是4S店。對此,大河報記者展開了調查。

  怪事

  1萬多元的全險受益人卻是4S店

  明先生説,去年7月20日,他從安陽朗潤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奧迪Q5,花了近42萬元。買車當天,他還在該店的保險代理處買了車輛全險,花了1萬多元。

  隨後,明先生出示了他的保險,上面顯示生成日期為“2014年7月20日”,承保險種共6項,保險費合計12471.05元,承保公司為:中國人保安陽分公司車商業務部。

  保單背面,有一項“特別約定清單”。其中,第3條寫有“安陽朗潤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為本保單第一受益人,未經其書面同意,本保單不得被退保、減保或批改……當一次事故的保險賠款超過人民幣五千元時,須徵得第一受益人書面同意……”

  “買保險時我沒有發現在保險單後面還有這些內容。”明先生説,自己一直沒有發現這個問題,直到今年6月初,自己的保險快到期了,準備去朋友所在的一家保險公司上保險時,朋友才發現,他之前購買的保險第一受益人不是他,而是安陽朗潤。

  “我買的保險,為什麼第一受益人是這個汽車4S店呢?”明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質疑,於是到4S店詢問,“他們店裏的人跟我説,這是他們公司的內部規定。”明先生説,4S店承諾車在該店保養和維修打八折,但要在這裡繼續購買保險。

  回應

  業務員工作失誤造成的

  針對這一問題,7月9日上午,記者跟隨明先生來到位於長江大道的這家4S店。

  該店市場部的一位郝姓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之前也不知情,明先生發現問題後,他們才知道此事。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這確實是我們的錯”,造成此事的原因是工作人員一時失誤。當初明先生辦理保險時,工作人員將明先生全款購車當成了分期付款購車,而分期付款保單的第一受益人是4S店。“我們現在可以將第一受益人改成明先生,並且再讓其免費參加店裏的一些活動,並贈送一份禮品。明先生的汽車保養和維修也可以優惠,但要在這裡繼續購買保險。”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7月9日上午,記者來到文峰大道上的中國人保安陽分公司車商業務部。一位名叫王楠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需要明先生提供全款購車的證明。

  隨後,明先生向記者提供了相關證明,顯示其奧迪車確實為全款購買。記者將這些證明圖片發給了保險公司。

  當日下午,記者聯繫了王楠。王楠表示,明先生確實為全款購的車,發生這種情況,是由於保險公司委託該4S店代理保險業務,車主購買保險時,實際上操作簽單業務的是4S店的人。他們現在會將第一受益人改過來,至於事情如何解決,需要和明先生進一步協商。

  律師

  可去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對此,記者專門諮詢了河南國厚律師事務所的秦永民律師。

  秦律師表示,明先生向保險公司交了保險費並簽有合同,雙方存在合同關係,保險公司未經明先生同意,將保單第一受益人寫成了4S店,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且在近一年的時間裏,保險公司未將此事告知明先生,侵犯了明先生的知情權。明先生可到法院進行起訴,要求該保險公司賠償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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