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業協會:嚴禁私募違法公開宣傳推介
- 發佈時間:2015-06-05 08:1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對於上海寶銀2日在網路向新華百貨全體股東發佈公開信事件,基金業協會4日回應,公開信的有關內容構成對上海寶銀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宣傳推介,違反了《基金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公開信還涉嫌其他違法違規問題。
6月2日,網際網路上出現了《上海寶銀創贏投資公司致新華百貨全體股東的一封公開信》,公開向新華百貨提出五項議案。隨後新華百貨緊急發佈公告,稱因上交所問詢函要求公司及上海寶銀就公開信進行核實,公司自6月3日停牌。
公開信有五項議案,包括新華百貨同上海寶銀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該基金公司通過資本運作收購一家小型保險公司;要求新華百貨持續高送轉,包括承諾2015年半年報至2016年年報期,每半年一次10轉20的分配,總計4次;收購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銷售平臺“500倍基金網”,並將其注入上基金管理公司;要求掌握負責公司投資業務,要求得到董事會的兩個席位,上海寶銀的董事長崔軍為其中人選之一,同時要求崔軍擔任新華百貨副董事長和投資部總經理兩個職位。
基金業協會稱已經關注到這封公開信。根據中國證監會的部署和私募基金監管協作機制,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基金業協會已經與上海寶銀進行了聯繫並初步核實了有關情況。上海寶銀承認公開信由其發佈,並陳述了以公開信方式提出股東大會議案的理由。
基金業協會注意到,公開信的有關內容構成對上海寶銀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宣傳推介,違反了《基金法》第九十二條和《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
同時,公開信提到的“每年給予該部分優先資金10%固定利息”、“從發行的公募基金的獲利中我們提取20%的獲利提成”、“通過上市公司的平臺宣傳”、“通過資本運作收購一家小型保險公司,這樣未來可為我們私募基金提供更多沒有成本的資金”等議案內容也為基金監管法規所禁止,為行業自律規則所不容。此外,公開信還涉嫌其他違法違規問題。基金業協會決定對上海寶銀及其關聯方開展自律調查,並提請中國證監會對其依法查處。
基金業協會重申,私募基金行業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任性妄為,必須嚴守行業“三條底線”,無論何種理由,嚴禁違法公開宣傳推介。私募基金管理人受人之托,代人理財,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為了維護全行業的聲譽,基金業協會將堅決果斷地懲治嘩眾取寵、敗壞行業形象、擾亂市場秩序的歪風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