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女子校園收“保護費” 曾兩次因盜竊罪獲刑
- 發佈時間:2015-07-02 08:41:55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一次次的要錢成功,讓陳靜膽子更大,她直接進了學校
“約談”
今年28歲的陳靜,年紀不大,履歷卻很驚人。她初中沒畢業便輟學回家,此後開始浪跡于社會,並以在校中學生為目標,強拿硬要索取錢財。17歲那年,她便因犯盜竊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並罰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刑滿釋放後,陳靜沒有吸取教訓,改邪歸正,而是繼續破罐子破摔,竟帶著一幫小孩四處行竊惹事。2011年8月,她再次因犯盜竊罪、尋釁滋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三個月。
2014年年底,陳靜被減刑一年零六個月,提前刑滿釋放。雖然已是二進宮,但她依然沒有走正路的意思,不去找工作,而是成天四處遊蕩,與一些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吃喝玩樂。
今年3月14日上午,陳靜和幾個朋友在一起喝茶時,一個朋友告訴陳靜,聽説淮安某中學一名叫劉強的學生,在學校裏以她“小弟”的名號在同學中收取“保護費”。因為陳靜不認識劉強,一聽這話,頓時火冒三丈。於是,陳靜當即拿起電話,打給劉強所在學校的一個朋友,讓劉強接聽自己的電話。
今年上高二的劉強,在小夥伴中也頗有“聲望”,此前和朋友們玩時,也聽説過陳靜這個人,知道她是位爭強鬥狠的角色,但從來沒有打過交道。突然聽説陳靜找自己,劉強也很害怕。在電話裏,陳靜問劉強“聽説你以我小弟的名義在學校裏收保護費啊?膽子蠻肥的嘛!”
聽説這話,劉強感到很意外,趕忙解釋沒有這回事,但陳靜不聽劉強的解釋,強硬地説:“今天中午必須讓我看到你人,不然的話,今天晚上帶人到學校門口砍你!到時候會有人告訴你見面地點!”説完就挂斷了電話。
當天中午12點多鐘,劉強再次接到陳靜電話,強調中午劉強必須去與自己見面。12點50分,陳靜通過朋友通知了劉強的見面地點。因為害怕挨打,劉強便邀請了三位好朋友一起去見陳靜。
索錢
很快,劉強等人來到了一個賓館,推開門,只見裏面有六七個人在聊天。劉強怯怯地問了一聲“誰是陳靜”,聽到問話,陳靜走上前去,不問青紅皂白就打了劉強一個巴掌,隨即命令劉強跪在地上。因害怕繼續挨打,劉強只得跪在地上,但陳靜還不罷休,抽出褲帶準備要打劉強,被旁邊人攔了下來。隨後,陳靜將劉強叫到房間門口的走廊裏,對劉強説:“你借我的名聲已經出去了,但錢我沒收到,現在你必須把錢給我,你身上帶沒帶錢?”
劉強本想爭辯,但看到陳靜凶神惡煞的臉,一副大姐大的派頭,就沒敢開口,只是説身上沒帶錢,陳靜就提出來晚上必須給她1000元錢。隨後,陳靜又將與劉強一同前來的學生吳軍叫到走廊裏,向其索要500元錢,吳軍説現在沒有那麼多錢,陳靜就將數額降低到200元錢。吳軍害怕挨打,只得答應。隨後,陳靜要求劉強、吳軍兩人將1200元錢交給一位朋友。
回到學校後,為了湊齊1000元錢,劉強只得跟幾位同學借錢。在當天晚上7點多,劉強和吳軍將好不容易湊齊的1200元送給了陳靜的朋友。
本以為此事就此了結。沒想到過了兩天,陳靜的一位朋友找到劉強,説陳靜有事找他,並讓他晚上與自己見面。
當天晚上,劉強按照約定地點找到陳靜,陳靜對劉強説:“我出了點事,急用錢,你能不能弄點錢給我?”劉強説:“沒有錢,我才給的你1000元錢,還是跟別人借的。”聽説這話,陳靜就直接掏劉強口袋,翻出了100元。沒過幾天,陳靜再次約劉強見面要錢,並再次從劉強上衣口袋裏翻走了150元。
進校園
一次次的要錢成功,讓陳靜膽子更大。她決定直接到學校收“保護費”。
在此後不久的一天中午,陳靜直接進入校園,找到劉強和學校的另一位學生,讓他們幫自己找些學生過來。二人不敢怠慢,就分別去叫自己熟悉的學生。
不一會兒,來了七八個學生。見人來了不少,陳靜對學生們説:“昨晚酒喝多了,把人捅了,對方腸子都出來了,公安局把我帶過去,又把我放出來了,現在我要找錢跑路,今天來,就是跟你們借點錢,放心,保證還給你們!”説著,陳靜指著自己的褲子,説前一天捅人時血濺到她褲子上了,已經被她洗乾淨了。
聽陳靜説這話,學生們都感到很害怕。雖然知道她這其實是敲詐,但學生們還是紛紛將身上的錢全部掏給陳靜。一會兒工夫,陳靜就從8位學生身上索取了1200元。
連續被陳靜敲詐了多次,劉強的心裏産生了陰影,生怕陳靜什麼時候突然冒出來向自己要錢。為了不被陳靜找到,劉強開始每天找種種藉口逃避上晚自習。劉強的反常舉動引起了老師的注意,立即將其表現通報給家長。
面對老師和家長的詢問,劉強這才支支吾吾地説出自己被陳靜多次勒索的事實。
獲知實情後,劉強的家長立即前往派出所報案。
落網
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對陳靜展開調查,並獲取了大量證據。2015年5月9日,正在某自助餐廳消費的陳靜被警方抓獲歸案。6月9日,警方將陳靜提請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方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陳靜利用自己的惡名,對多名在校學生強拿硬要錢財,並對學生的學習、生活産生惡劣影響。6月15日,陳靜被淮安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准逮捕。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認為,本案有幾點值得引起學校和家長的重視:一是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淡漠。本案中,陳靜身為社會人員,多次向多名學生索要財物,學生們一次次忍讓妥協,既沒有告訴家長、老師尋求幫助,更沒有報警。這在一定程度上滋長了陳靜的囂張氣焰,並得寸進尺地索取學生錢財。學校、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的教育,一旦遇到非法侵害,要學會在第一時間尋求保護,以免被進一步侵害。
二是在校生要謹慎與社會閒雜人員交朋友。本案中,陳靜之所以將劉強定為敲詐目標,是因為劉強平時對自身要求不嚴,給了陳靜向其索取錢財的機會,加上其個別朋友與陳靜有來往,最終導致其成為陳靜的索財目標。由此可見,在校生一定要潔身自好,嚴於律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