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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碑公司有償刪帖非法經營被罰20萬 三高管獲刑

  • 發佈時間:2015-02-12 15: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朱苑楨

  因多次為客戶提供有償刪帖服務,非法經營數額達21.8萬餘元,今日9時,北京口碑互動行銷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口碑公司)及三名高管楊飛、李金福、楊雪萍均被判構成非法經營罪,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處口碑公司罰金20萬,楊飛、李金福獲刑一年半,楊雪萍獲刑一年四個月。口碑公司表示不上訴,楊飛表示上訴,李金福、楊雪萍表示回去考慮。

  北京朝陽法院經審理查明:口碑公司于2007年7月註冊成立,經營範圍為企業形象策劃、市場調查等。李金福係口碑公司法定代表人,具體負責公司行政及財務;楊飛任總經理,負責公司全面工作;楊雪萍任公司公關部總監。

  2012年至2013年9月間,經楊飛、李金福商議決策後,口碑公司在為客戶提供網路公關服務的過程中,多次通過資訊網路為客戶提供有償刪除資訊服務,具體由楊雪萍安排其主管的公關部員工聯繫郅某某(另案處理)等人負責實施。

  具體犯罪事實包括: 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間,為增城市碧桂園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網路公關服務期間,提供有償刪除負面資訊服務,非法經營數額12.82萬元。2013年4月至8月間,為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公關諮詢服務期間,提供有償刪除負面資訊服務,非法經營數額9萬元。

  該案審理期間,口碑公司及楊飛、李金福、楊雪萍的家屬分別退繳了21.82萬、4萬、4萬和2萬元。

  北京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口碑公司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資訊網路有償提供刪除資訊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該公司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屬於情節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楊飛、李金福作為公司負責人,組織、策劃、實施口碑公司的非法經營行為,係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楊雪萍直接參與實施口碑公司的非法經營行為,係直接責任人員,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應予懲處。

  關於三被告人在到案後均能如實交代各自所實施的犯罪行為、當庭認罪悔罪、本案犯罪數額與法定定罪起點數額之間相差較小、兩高司法解釋頒布後口碑公司及時糾正公司經營行為等情節,法院表示將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關於口碑公司及楊飛、李金福辯護人所提有償刪帖業務在口碑公司業務量中所佔比例很小的意見,法院認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公司設立以後若以犯罪為主要犯罪活動的,則不以單位犯罪論處,關於有償刪帖業務這一犯罪行為在口碑公司業務量中所佔比例,主要是涉及評價犯罪主體系單位或自然人的問題,與單位犯罪的量刑無關,故未予採納。

  關於楊雪萍辯護人所提其係從犯的意見,法院認為,在口碑公司提供有償刪帖業務中,楊雪萍雖然是根據公司的指示實施的犯罪行為,相對於起決定、組織作用的楊飛、李金福而言,所起作用較小,但從整個行為過程來看,楊雪萍具體負責安排公司員工聯繫他人進行刪帖,係整個犯罪行為的主要實行者,故對其係從犯的意見不予採納,但同時法院也指出,對於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將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最終,北京朝陽法院根據口碑公司及三被告人實施的非法經營行為,結合犯罪數額、行為後果、認罪悔罪態度以及在單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情節,作出一審判決。口碑公司、楊飛、李金福、楊雪萍均構成非法經營罪,口碑公司被判罰金20萬元,楊飛、李金福均獲刑一年半並分別處罰金4萬元,楊雪萍獲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一審宣判後,口碑公司表示不上訴,楊飛表示上訴,李金福、楊雪萍表示回去考慮。(竇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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