瑣事是誘發故意傷害案件主因 女性傷人多因“情”
- 發佈時間:2015-07-02 08:34:26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廣州基層法院故意傷害案七成由瑣事引發
快50歲的老余沒想到,因為在路邊看了一眼男女朋友吵架,就挨了一頓毒打,造成鼻骨粉碎性骨折、左鎖骨中段骨折。正如最近流行的那句網語説的,“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就挨了頓毒打。
昨日,記者隨機抽取廣州市基層法院今年上半年審結的100件故意傷害案件發現,有七成案件就是由上述這種日常瑣事、口角糾紛引發的。
在這些案件中,當事人雙方有不少是熟人,有關係甚好的鄰居、同窗舍友,還有親密戀人甚至同胞姐弟。在作案工具上,主要以隨手可拿起的磚頭、木棍以及隨身攜帶的小刀、鑰匙扣等進行攻擊,也有車輛防盜鎖、鐵棒甚至散彈槍等殺傷力比較強的工具。
對比6家法院審理的116名故意傷害罪犯可看出,在刑事處罰上,最高的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大多數都被判處1年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有的被判處拘役刑。值得注意的是,故意傷害罪犯被適用緩刑的比例也比較高,116人中有56人適用緩刑,佔比48%,還有2人被判處免予刑事處罰。
分析原因,主要是因為這些罪犯歸案後都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且在案發後主動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了被害人諒解。為此,法院給予他們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