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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給孫輩留下648萬保單 也留下一場糾紛

  • 發佈時間:2015-05-19 07:32:06  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祖父是公司董事長,曾給孫子和外孫投了總計648萬元的保單。不料祖父意外離世,留下天價保單以及由此引發的糾紛。孩子的父母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説這份保單無效,應該退款。

  昨天,杭州上城法院開庭審理這起保險合同糾紛案。

  陳某70多歲。2010年,他給自己的外孫和孫子各投保了一份保險,名為“國壽福祿雙喜兩全保險(分紅型)”,保費為108萬元,各支付3年。648萬元保費已支付完畢,可是今年年初,陳某意外身亡。

  而兩個孩子的父母,也就是陳某的兒子和女兒,稱對天價保單完全不知情。

  他們起訴到法院,認為保單是無效的,請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退還648萬元的保費。

  理由是:“2個被保險人都是孩子,投保人身險卻未經過未成年孩子的監護人同意。孩子沒有和祖父住在一起,一年也見不了幾次,所以父母才是合法的監護人。根據保險法條款,未經監護人同意,保險合同無效。”

  兩個孩子的父母還稱,保單涉及的被保險人監護人簽名係偽造。

  據稱,這份保單有現金價值,交滿3年後不僅可以享受分紅,還能據此向保險公司借款。

  保險公司説,他們給付過陳某的分紅為24萬元。這期間,陳某以保單為抵押借款200多萬元。

  保險公司的意思,希望陳某子女能終止保單,抵掉200多萬元借款後,僅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90萬元。

  陳某子女則堅持,這份保單無效,應除掉200多萬元借款,全額退還剩下的360萬元。

  目前,保險公司一方和陳某家人仍在協商如何處理該天價保單。

  方力 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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