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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哪些“存款”失蹤了

  • 發佈時間:2015-05-26 07:41:33  來源:新華社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田燕

  一段時間以來,有些銀行發生的“存款失蹤”事件,在社會上産生不良影響。銀行的存款安全到底出什麼問題了?誰該為“存款失蹤”事件負責?

  通常意義的居民儲蓄存款是儲戶存入銀行的貨幣資金,按期限可分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如果儲戶是在銀行櫃檯存入資金,銀行必須提供正規單據並嚴格執行央行公佈的利率標準。而從記者梳理的近些時期各地發生的所謂“存款”失蹤事件看,多是以各種手段“高利”誘惑儲戶上鉤。

  ——“貼息”攬儲,盜取資金。近日曝出的工商銀行石家莊建華支行部分客戶資金失蹤事件中,不法分子向客戶許諾給予8%至10%不等的存款貼息。

  ——理財變“飛單”。社會人員和銀行“內鬼”勾結,私自銷售非銀行自主發行、代銷的理財産品,産品不能按期兌付,甚至出現本金虧損。2014年廣東兩個私募基金在一些銀行進行募資,承諾付給投資人6.5%至14%的年化收益,涉案金額達7億多元。

  ——借銀行場地非法集資。今年5月發生的中國銀行杭州慶春支行的存款被騙事件中,100多位儲戶竟將存錢卡和密碼交給一名前銀行職員冒充的“客戶經理”,換來一張有偽造銀行抬頭和印章的承諾函,被騙存款過億元。

  “沒有銀行‘內鬼’,案件發生不了;沒有輕信,案件也發生不了。”有關專家分析諸多“存款”失蹤案件時認為,責任是多方的。

  在銀行方面,存款失蹤事件暴露出銀行內控管理存在漏洞,對於銀行的經營環境和人員管理存在疏漏。

  在存貸比考核等監管指標要求下,銀行往往以“貼息”等做法吸收存款,給人留下了“高息攬儲”的印象,這使得不少儲戶放鬆警惕。“另外,經過櫃檯將儲戶存款轉走,不管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工,銀行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郭華認為。

  “當務之急是銀行要加強內部風險控制,完善制度以保護儲戶利益不受侵犯,而不是推卸責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趙錫軍説。

  除銀行加強“堵漏”外,儲戶也必須明白哪些錢“存”的是安全的,哪些是在“冒險”。在儲戶方面,存款失蹤事件頻發,表明儲戶面對“高息”誘惑,頭腦發熱,理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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