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原總經理涉案金額過億 賣舊車比新車還貴
- 發佈時間:2015-11-13 08:41:02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昔日的“電老虎”,因為涉嫌受賄4300余萬元、7600余萬元鉅額財産來源不明,和妻子一起被帶上法庭。昨天,在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上海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馮軍案開庭。
7600萬元來源不明
昨天上午9時30分,馮軍和妻子陳某一起被押上法庭。馮軍58歲,頭髮花白,身著灰色毛衣。對於兩人涉嫌的共同犯罪,馮軍稱:“都是自己做的事,只是指示妻子代為收錢,和妻子無關。”
馮軍先後擔任江蘇南京供電局下屬供電分局局長、南京供電局用電處處長,南京供電公司副總經理,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行銷部主任、副總經濟師、副總經理、總經理。2011年12月,他調任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一路在江蘇、上海電力行業擔任領導的經歷,成為馮軍謀取私利的便利條件。根據檢察機關指控,馮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夥同陳某,共同利用馮軍的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2600余萬元。馮軍還單獨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1700余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均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馮軍的財産、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共計7600余萬元,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説明來源,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相關之規定,應以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涉嫌受賄罪中,馮軍被指控的受賄事實,涉及9名行賄人。對於這些罪名,馮軍均表示認罪。
-案件回顧
●2014年10月29日,上海市紀委對上海市電力公司總經理馮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組織調查。
●2014年12月25日,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關於罷免馮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議案,並表決通過了有關決議,決定罷免其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2015年1月21日,上海市一分檢表示,依法對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馮軍(正局級)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5年10月15日,國家電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馮軍涉嫌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偵查終結,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買房賣車“穩賺不賠”
在馮軍被指控的受賄事實中,包括為多家企業在承接電力公司電纜業務、軟體開放、供應電錶等業務中提供幫助。馮軍在招投標過程中和招投標辦負責人“打招呼”,請其“在同等情況下給予關照”,而招投標成功的企業則給予馮軍豐厚的回報。
記者發現,和許多官員的受賄方式不同,馮軍不僅在買房時請人代付稅款,收受汽車、手錶等貴重物品,在賣房賣車時同樣“穩賺不賠”。在涉嫌向馮軍行賄的企業家中,多人曾“接盤”馮軍賣出的房産和汽車,價格均高於市場價。一輛馮軍妻子使用過的奧迪汽車購買時花70余萬元,兩年後賣給朱某價格為100萬元。馮軍説:“價格都是對方提的,但我覺得這樣比較隱蔽。”
自辯家庭年收入300萬
馮軍辯護律師陶武平提出,部分被指控的索賄事實不準確,同時馮軍的財産中包括他多年來購買收藏的玉器、書畫、紫砂壺等,不應按照現在的價格計算。馮軍也提出,自己的年收入100多萬元,妻子也有200萬元左右,家庭年收入有300萬元左右,還投資了理財産品、股票等,這些不應記入不明來源的鉅額財産。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