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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被坑維權難 工商總局局長權威回應七大消費問題

  • 發佈時間:2016-03-14 18:24:25  來源:中央電視臺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2015年,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凈化消費環境,我國出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法規和辦法,比如新《廣告法》、《關於加強和規範網路交易商品品質抽查檢驗的意見》等,一年過去了,這些法規和意見落實的情況如何?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做了哪些具體的工作?2016年工商監管部門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還會出臺什麼樣的新規?央視財經頻道《消費主張》欄目在3·15前夕對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進行了專訪。

  一、關於“賠償先付”

  2015年5月28日, 阿里巴巴集團、京東商城、1號店,攜程旅遊網、蘇寧易購、唯品會、噹噹網、亞馬遜、大眾點評、美團網等十家電商企業28日在國家工商舉行的座談會上,簽訂承諾書向社會承諾,將切實履行經營者首問責任,積極落實賠償先付制度,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的網購環境。此舉正是為了落實工商總局2015年3月下發的《關於完善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意見已經下發了快一年了,目前落實的情況怎麼樣?

  張茅:這兩項規定是落實《新消法》的配套文件,是為了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同時進一步明確經營者的責任。這兩項規定制定以後,引起了各方面的認同,不僅是消費者、經營者和其他一些第三方,都認為這兩項措施是合理的。目前一些大的商場、大的網路交易平臺,都在逐步落實,對退貨糾紛進行預付。

  二、關於新《廣告法》

  在出臺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之後,2015年9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正式實施。這次廣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從原來的49條,增為75條。新廣告法亮點頗多,例如:明確定義虛假廣告、禁止煙草變相廣告、10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能代言,不得使用類似“第一”、“國家級”、“最高級”等極限詞語等等。2015年新修訂的《廣告法》與消費者密切相關,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採取了哪些措施來促進它的實施呢?

  張茅:主要是加強宣傳培訓,使企業和廣告業的經營者能夠了解新《廣告法》的內容,再一個,建立大數據監管平臺,覆蓋了全國各個省,同時對一些虛假廣告、違法廣告依法進行查處。

  在新《廣告法》頒布以後,國家工商總局公佈了2015年涉嫌違反《廣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如“虎符兵印大閱兵紀念寶璽”、 “五套人民幣收藏”、“陳老師泄油瘦身湯”等不同程度地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像“陳老師泄油瘦身湯”,未按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審查廣告內容,出現使用宣傳療效用語和藥品混淆的用語,使用絕對化語言、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內容等。

  張茅:新的《廣告法》修訂以來,虛假廣告、違法廣告下降的數量大概在90%左右,我們要繼續落實好,使廣告市場進一步凈化。

  三、關於七日無理由退貨

  2015年,工商系統著力加強了對網路消費的監管。有數據顯示,2015年網路零售額達到了4萬億元,位居世界第一。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小到美甲、外賣、按摩,大到家居、裝修、租房,電子商務的力量已經滲透進當地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去年一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受理網路購物投訴14.58萬件,同比增長87.3%,與“十一五”末相比增長了77.67倍,連續兩年排在服務類投訴首位。從投訴問題看,網路購物商品品質和虛假宣傳等問題比較突出,投訴量分別為3.7萬件、2.21萬件。商家拒絕執行“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發貨遲延等也在投訴問題之列。

  張茅局長提到的七日無理由退貨,源自2014年3月15日正式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除特殊商品外,網購商品在到貨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貨。可是很多消費者反映在網路購物過程當中,經常會遇到一些商家以種種理由拒不賠償。

  張茅: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加強了抽檢、抽查,同時對抽檢結果進行公示,促進商家自律,特別是第三方交易平臺,通過各種方式促進它自覺把握商品品質,落實好7天無理由退貨。

  張茅:7天無理由退貨實際上是《新消法》所規定的消費維權的一項,實際上是國際上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慣例,國際上有的時間比這還長。我們針對7天無理由退貨,制定了一個實施方案,具體規定了哪些能退貨、哪些不能退貨,在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取一個最大公約數、共同認識,同時加強宣傳教育,強調依法行政。

  四、關於小網店

  網路購物除了天貓、京東、亞馬遜等大電商平臺之外,淘寶網店是更為常見的一種模式。開一家網店其實並不難,只憑一部手機,交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就可以註冊。但是,一旦出現侵權問題,消費者想要找商家討個説法,可不是那麼容易了。這樣的小店也給工商人員的執法帶來了不小的難度。

  張茅:我們現在要求具備條件的網上經營要進行工商註冊,一些不具備條件的,比如經營不夠穩定、沒有固定地方等等,也應該逐步規範,現在的主要辦法是到第三方平臺進行實名登記,有些還要預交保證金,要求網站自律、小店自律,再一個,第三方平臺是第一責任人,就是你這個平臺的網店出現問題以後,工商部門首先要追究你網站的責任。

  五、關於微店

  與網店類似,微商也屬於活躍于微信朋友圈的“遊擊隊”。如今,朋友圈裏“商風”勁刮, 刷一下微信朋友圈,總有認識或不認識的朋友在“朋友圈”裏發佈各類商品代購的資訊,其中不乏學生、全職媽媽,不少人開始吐槽“看朋友圈就像逛淘寶”。但是,微商其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網店,而更像是朋友與朋友,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交易。而這種微商交易實際上存在很大的風險。

  中消協報告指出,“微商”,已經成為了新的投訴熱點。國家工商總局已將微商交易納入監管範疇。

  張茅:我們認為它也是網上交易的一部分,應該納入監管範圍,至於怎麼更好地監管,可能要制定一些更加具體的措施。

  張茅局長提醒廣大消費者,通過微商購物,要擦亮眼睛。

  六、關於海淘

  有數據顯示,2015年,網購已經佔到我國銷售總額的10%,每年還以約30%的速度增長,消費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已超過60%。但是,仍有巨大的消費潛力沒有得到釋放。近年來,很多國內消費者把自己手中錢包轉向了海外市場。2016年春節,一場國人海外購物的熱潮洶湧而來。歐美、日韓很多國家的商場裏出現了大量的中國消費者的身影。服裝、電飯煲、奶粉等等物品都成為有錢走出國門的國人追搶的目標。

  張茅局長認為,海外購物潮不能簡單地用“外來的和尚好唸經”,“外國的月亮更圓”這樣的“崇洋媚外”心理來理解,也不一定全是中國企業産品品質的問題。

  張茅:有些消費者對於我們國內産品的品質信心不足,認為國外的産品品質好,甚至是中國生産的産品在國外銷售,他認為出口和內銷的品質標準不一樣,這個要通過我們的檢驗等方法來提高國內産品的品質,使消費者有信心。

  張茅:消費環境有差別,包括公平競爭、服務方面等。有很多消費者覺得國外服務環境不錯,買東西比較放心,再一個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我們是7天無理由退貨,在國外有些商品可以一個月、半個月退貨,我們的誠信體系跟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相比,還是有差距的。我們還要引導消費,比如綠色消費、健康消費、安全消費,通過這種良好的消費方式來拉動國內的需求,這個消費實際上是倒逼了供給側的結構性改革。

  七、關於消協

  張茅局長表示,在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正確引導消費理念的問題上,各級消協將發揮很重要的作用。

  保護消費者權益是消協乃至工商部門歷年工作的重點。張茅局長表示。2016年,工商部門將著力落實新消法中的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

  張茅:消協不僅是一個部門,它有公益性,可以代表消費者對重點企業進行約談,進行比較試驗、體驗式消費,還能代表消費者進行公益訴訟,發揮好各級消協的作用對於維護消費者權益十分重要。這方面目前我們還有很大差距,特別是在農村,農村消協工作是我們的薄弱環節。

  張茅:7日無理由退貨的實施辦法,我們現在正在積極制定,3·15之前向社會公佈實施,法制方面,我們支援和鼓勵包括指導各地設立條例規章,結合各地不同情況落實《消法》,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採訪中張茅提到最多的是“網購”。針對網購商品維權,工商總局目前已推出一系列舉措加強網購商品監管,包括即將出臺的《關於網路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實施意見(試行)》,包括把行銷火爆又詬病較多的微商納入監管,包括制定監管辦法抽查網購商品等等。

  張茅還表示,2016年底將完善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也就是所謂的“全國一張網”,把一個企業所有的工商登記資訊和受到的處罰都歸集到企業名下,使企業自律、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形成一個共治結構,這樣一來,假冒偽劣將大幅減少,消費者的權益也將得到更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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