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被質疑虛假宣傳 兌換承諾不算數
- 發佈時間:2016-03-14 15:46:26 來源:中國青年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天降餡餅
連續16天簽到可“100%兌換”一部手機
為完成“任務” 幾次半夜捧著手機上線
家住廣州天河區的林超曾是樂視的粉絲之一,樂視系列手機在去年發佈後不久,他就入手了其中一款樂1S手機。今年2月4日中午12時許,樂視官方在“樂迷社區”官方論壇首頁發佈了題為《春節簽到打卡 手機紅包100%獲得》的活動帖,一下子吸引了林超在內的眾多“樂迷”注意。
林超提供的原始活動帖截圖顯示,這次活動時間從2月7日除夕夜開始,直至22日元宵節才告截止。參與者需每天登錄社區完成簽到並在指定網帖內跟帖“打卡”,同時漏簽天數無法進行補簽,連續完成16天后,即可于2月25日12:00在樂米集市100%兌換樂視手機一部。
“最初的公告裏一直説的是100%兌換,並沒有限定兌換數量,我的理解是只要堅持簽到就能免費拿手機,這活動實在太值了!”見天上掉下如此大的餡餅,興奮不已的林超當即決定加入“簽到打卡”的大軍。
雖然活動在春節期間進行,但並不影響“樂迷”們的熱情。“不誇張地説,(我)真的是起早貪黑的(簽到),每天都記挂著。”林超説,為了完成簽到打卡的“任務”,自己甚至幾次在半夜三更還捧著手機上線。
突生變故
簽到數據突然歸零
兌獎當天只是放出 100台手機供“搶兌”
然而,簽到打卡之路並非一帆風順。2月18日,不少參與活動的“樂迷”發現,自己簽到的數據突然被歸零了。“當時我們集中發帖或者是打電話問客服,樂視官方後來發帖説,這是伺服器的故障導致的,不影響活動的正常進行,符合打卡要求的樂迷仍然可以在2月25日兌換手機。”林超稱,該份公告中依然沒有提到兌換數量的問題。
時間一晃到了2月25日,按活動帖的安排,兌換將在當天中午12時開始。“我提前登錄了網頁和手機客戶端做準備,但到點之後樂米集市的頁面一直打不開。”林超回憶,在50多分鐘後,官方才挂出公告,稱因伺服器被惡意軟體進行攻擊,活動推遲至下午4時。
“下午快4時時我上線登錄,結果頁面還是打不開,我都以為又要延期了。”林超説,直至當天下午4時20分許,自己仍然沒能登入兌換界面。“還有網友説,自己雖然能進兌換界面,但點擊商品時總是報錯。”
在林超的描述中,這場混亂持續到當日下午4時30分許才宣告結束。“兌換頁面正常顯示後,我整個人都不好了!”林超憤憤不平地説,樂米集市僅僅放出了100台樂MAX手機供兌換,而且已經兌換完畢,並未像此前宣稱的一樣“100%兌換”。
改動原帖
“100%兌換”變成“數量有限,先到先得”
眾多“樂迷”質疑樂視欺詐粉絲
有此遭遇的遠不止林超一人。發現自己辛苦半個月的成果化為泡影,憤怒的“樂迷”們爭相到“樂迷社區”發帖聲討,同時建立起多個維權QQ群或微信群。在林超所在的一個維權QQ群裏,就有400多名有著同樣遭遇的樂迷。
網友“山炮”是該群的管理員之一,他發佈在群共用內的一篇文章稱,事後“樂迷”們曾致電樂視客服熱線詢問,對方均統一口徑答覆稱下月還會有兌換手機放出來,讓大家屆時兌換,但當“樂迷”們追問“100%兌換樂視手機一台”如何解釋時,客服人員總是避而不答。
在眾人通過12315消費者熱線等方式維權後,2月27日,樂視官方在“樂迷社區”發佈道歉聲明稱,此次活動由於“小編對活動描述表達不清,造成部分‘樂迷’的誤解”,並承諾給予一定補償。不過,該聲明中依然未就“100%兌換樂視手機一台”進行解釋。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月28日,維權的“樂迷”們又驚訝地發現,樂視官方居然修改了原始的活動帖,去掉了其中所有“100%兌換”的字樣,取而代之的是“數量有限,先到先得”。“你要是能合理解釋你的活動宣傳,又何必修改原始的帖子呢?這不是欺詐我們粉絲,欲蓋彌彰嗎?!”網友“山炮”氣憤地説。
謀求私了
可優先兌換樂1S手機一部
條件是不得發表不利於樂視的言論
幾乎就在樂視官方修改活動帖的同時,全國各地均有參與維權的“樂迷”接到當地樂視服務站的電話,稱希望與之簽訂和解協議,解決此事。
有“樂迷”向新快報提供的一份《和解協議》顯示,該協議甲方為樂視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乙方則留空待樂迷填寫。協議並未加蓋公章,相關條款約定,願意簽約的“樂迷”將在甲方收到合同並簽字蓋章的30天內,優先以11499樂米(樂迷社區虛擬貨幣,可通過簽到等方式獲得)兌換樂1S手機一部。
引人注目的是協議中的免責條款。按協議約定,乙方在簽訂協議後,不再追究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任何責任,同時保證不向相關部門投訴此事,也不得通過任何公共媒體或自媒體發表任何不利於甲方名譽的言論。與此同時,如果乙方洩露該協議的,甲方還有權收回對乙方的支援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姑且不論樂MAX和樂1S之間的差價,這些條款不就是封口協議嗎?”對於該份和解協議,大部分維權“樂迷”都不願意簽訂。“這些條款太不公平了,完全是單方面偏向樂視的,簽了後“樂迷”什麼保障都沒了。”浙江網友“天涯”在維權群中如是説。
樂視“簽到打卡換手機”聲稱要送出的手機。(來源:新快報)樂視“簽到打卡換手機”聲稱要送出的手機。(來源:新快報)
官方回應
本想回饋“樂迷” 因小編手誤鬧出“烏龍”
“春節的時候社區想回饋‘樂迷’,就做了幾次活動,但當時小編手誤,複製了之前別人的一些帖子,結果把‘100%’給複製上去了。” 3月11日傍晚時分,樂視相關負責人回應新快報記者時坦承,由於“春節大家都盼著放假,沒有好好檢查就發了出去,結果這事就大了”。
該負責人稱,直至2月25日兌換開始後伺服器癱瘓,“樂迷社區”才發現該問題存在,“28日以後小編就緊急修改了規則帖子。”該負責人説,按照補償方案,符合條件的“樂迷”將額外獲得4000樂米的補償,同時允許兌換手機的條件也從連續16天簽到打卡放寬到14天。“按放寬後來算,符合條件的樂迷有6000多人”。
按照樂視手機官網的售價,樂MAX售價從2999元到3699元不等,而目前唯一在售的32G版樂1S僅為1099元。新快報記者粗略計算,如按原始活動方案來兌換,樂視官方將付出市場價值以千萬元計的手機兌換成本。
“我們確實是想滿足所有‘樂迷’的需求,但社區這邊許可權也有限,所以就安排了特殊渠道,最後申請到每月100台的特殊供給。”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些特供手機均為樂1S,將長期供應,讓參加活動並符合標準的用戶兌換。
對於樂視提出的解決方案,大部分維權“樂迷”表示不認同。“每月100台手機供6000余人兌換,要全部換完豈不是5年之後?到時候樂1S能值10塊錢嗎?”在前述維權群中,不少網友如此質疑道。
不過,上述樂視負責人並未正面回答這些問題,只強調“大部分‘樂迷’對我們還是理解的,而且樂米還能兌換很多其他的東西”。
3月9日下午,“倒春寒”侵襲下的廣州寒風刺骨,林超一頁頁翻查著打卡帖,不時截屏留作證據。“沒想到過個猴年,被樂視當猴耍了。”林超一臉無奈地自嘲道,“不過,樂視再怎麼耍,我也要爭回自己應得的。”
記者查證
樂視公眾號仍承諾100%兌換樂視手機
3月8日,新快報記者在樂迷社區的“春節簽到【打卡】帖”(http://bbs.le.com/thread-1444139-1.html)中看到,活動已標注為“已結束”狀態,內文則有“數量有限,先到先得”的字樣。“這就是我們之前打卡的帖子,‘數量有限’是後面改的。”網友“山炮”説。
不過,新快報記者查證發現,微信官方認證主體為“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的微信公眾號曾在2月8日中午12時許推送一條名為“簽到領福利丨100%獲得樂視手機!”的文章,其內容與維權“樂迷”所提供的PC端原始活動規則帖截圖一致。
該推送文章中明確寫道,每天簽到成功並且連續16天完成打卡即可在2月25日12:00在樂米集市100%兌換樂視手機一部。同時全文未提及任何有關數量限制、限時搶兌等字眼。點擊該文的“閱讀原文”的選項,即跳轉至上述“春節簽到【打卡】帖”。
律師説法
樂視做法涉嫌虛假宣傳
可採取法律手段要求兌現承諾
“雖然這個活動中,參與者並不需要付出真金白銀,但它客觀上增加了樂視網(58.800, 0.00, 0.00%)站和客戶端的人氣度和關注度,同時也是為了推廣樂視的産品,因此是一种經營行為。”廣州公益律師廖建勳表示,只要原始活動召集帖的確説明是百分百兌換,而參與者在活動期間又按其要求每天都堅持簽到打卡,作為經營者的樂視就應該確保他們獲得獎品。“如果樂視官方在後期又修改了活動條款,那麼對這些堅持簽到的參與者來説,就涉嫌構成了欺詐和虛假宣傳。”
至於樂視官方向部分維權“樂迷”要求籤約私了的做法,廖建勳則認為此舉顯失公平,樂視應無差別地向所有符合簽到條件的參與者兌付獎品。同時,即便樂視官方在活動帖中聲稱具有最終解釋權,但根據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這類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的條款也是無效的。
廖建勳表示,對於樂視這種涉嫌虛假宣傳的行為,參與者可以通過消費權益保護組織去投訴,還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商家兌現其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