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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買路虎等半年不見車 退25萬訂金拖兩月沒準信

  • 發佈時間:2016-03-13 08:08:31  來源:四川線上  作者:李天宇  責任編輯:金瀟

  

經過協商,商家同意退還訂金。受訪者供圖

  

經過協商,商家同意退還訂金。受訪者供圖

  買路虎 一等半年不見車 退訂金 一拖兩月沒準信

  “拖了半年都提不到車就算了,説好的退訂金,拖了2個月也沒個準信,給我的回答一直是‘儘快’、‘儘快’……”3月10日,成都市民劉先生致電華西都市報,講述了自己的買車“囧事”。

  2015年7月,劉先生在四川路捷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訂了一輛路虎攬勝,交納了25萬元訂金,商家説一週後就可以提車。但接下來的半年,這份承諾卻遲遲未能兌現,商家以“手續辦理複雜”為由,一拖再拖。

  今年1月,受夠了漫長等待的劉先生提出退訂,退還25萬元訂金,商家也簽下了同意文書。和之前的情節如出一轍,訂金拖了2個月,至今未退,何時能退仍是個未知數。劉先生認為,商家應本著誠信的態度對待顧客,拖遝和敷衍是對消費者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説好的一週提車 卻足足等了半年

  劉先生在內蒙古做生意多年,成都家裏缺少一個代步工具。

  2015年7月,他來到位於成都長益路的四川路捷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訂購了一輛路虎攬勝越野車,總價79萬元。劉先生説,在交納了25萬元訂金後,雙方簽下了一紙新車代購協議。

  記者在劉先生提供的協議中看到,約定事項中明確寫到,由甲方填寫預訂交車時間,但事實上,“預計交車日期”一欄為空白。對此,劉先生説,當時簽訂協議時他沒注意到,只是在完成訂金交付後,銷售人員向他作出過口頭承諾,大約一週以後就可以提車。

  一週以後,劉先生按照約定時間前去提車,卻被告知車還未到,理由是“進口車手續很複雜”,銷售人員稱“一定會儘快辦理”。起初,劉先生表示理解,並耐心等待。可接下來的半年,他向公司打了不下十幾個電話,得到的均是“還沒車”、“手續複雜”、“儘快辦理”之類的答覆,這讓他有些不悅:“公司起碼要給個時間底限,總不能一拖再拖,一年半載都沒個準信吧!”

  説好的退訂金 卻足足等了兩個月

  2015年12月底,劉先生一返回成都,便馬不停蹄來到公司打聽消息。銷售人員告訴他,可能要年後才能提車。公司的態度讓劉先生失去了信任,他提出退訂,並要求退還訂金,銷售人員連忙聲稱“車子快到了”,希望能維持協議,但劉先生的態度很堅決。

  經過多次交涉,1月底,公司答應退訂。記者在代購協議備註中看到,銷售人員代表公司簽下了“同意退車退訂”,並加蓋了公司鮮章,而等待的訂金卻沒有馬上退下來,“他們説那麼大一筆錢要走流程,財務需要辦理相應手續,估計要等到年後錢才能到位。”劉先生説。

  無奈之下,劉先生只好繼續等待。2月中旬,離開成都前,他最後一次來到公司,卻吃了“閉門羹”——正在放假。他致電銷售人員,得到的答案還是“儘快”。

  “做生意如果都不誠心誠意,怎麼贏得消費者的心?”留下一句寒心的話,劉先生遺憾地回到了內蒙古。

  公司回應/老闆出國資金緊張 回來會及時處理

  11日上午,華西都市報記者來到這家汽車銷售公司,見到了為劉先生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張先生。他説,自己是後來才接手劉先生的事情,當時買車時,銷售人員怎麼説的他並不清楚,可能是因為這款車須從外地特批進口,所以手續上比較麻煩。後來經過溝通,在老闆的同意下,雙方才達成了退訂的協議。

  “肯定是要退訂金的,不退是不行的,只是年前老闆出國考察,一直未歸,所以資金運轉比較麻煩,訂金才遲遲未退。”張先生説,“本週日他回來,就會處理這個事情,不會像以前一樣再拖了”。

  至於協議上未填寫預計交付日期,張先生稱並不知情,但沒交到車,所以沒有影響,錢是照樣可以退的。

  律師説法律師説法/商家違約 應退訂金並賠償損失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黃磊律師認為,依照《合同法》相關規定,消費者與汽車經銷商簽訂的《新車代購協議》合法有效,消費者支付了訂車款後,汽車經銷商應按協議約定或口頭約定提供新車,經銷商違約應向消費者退訂金,並賠償損失,否則消費者有權向消協進行投訴。

  黃磊提醒消費者,訂購車輛簽訂合同時,應明確交車日期、約定好訂金或違約責任,經銷商一旦違約,消費者可以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華西都市報記者李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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