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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臨時股東會決議萬科A繼續停牌 避免股價異動

  • 發佈時間:2016-03-17 21:22:55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中國網財經3月17日訊 今日晚間,萬科發佈關於重大資産重組繼續停牌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申請萬科A股股票繼續停牌的議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A股股票因籌劃重大資産重組事項,繼續停牌至不晚于2016年6月18日。對於延期復牌原因,公告中稱,重組事項仍存在不確定性,停牌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避免內幕資訊洩露及股價異動,保障重組有序進行。

  附:萬科公告原文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重大資産重組繼續停牌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002、299903 證券簡稱:萬科A、萬科H代

公告編號:〈萬〉2016-03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産重組事項,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A股股票(代碼000002,簡稱萬科A)自2015年12月18日13:00起開始停牌。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發佈了《關於重大資産重組停牌公告》,之後於2015年12月28日、12月29日、2016年1月5日、1月12日、1月23日、1月30日、2月6日、2月20日、2月27日、3月5日、3月12日分別披露了《關於重大資産重組停牌進展公告》,于2016年1月16日披露了《關於籌劃重大資産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公告》,並於2016年3月14日披露了《關於與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的公告》,詳見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告。

  2016年3月17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申請萬科A股股票繼續停牌的議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A股股票因籌劃重大資産重組事項,繼續停牌至不晚于2016年6月18日。

  截至目前,本次籌劃的重大資産重組(以下簡稱“本次重組”)進展情況如下:

  一、本次重組的基本情況

  1、潛在交易對手方

  本次重組的潛在交易對手方之一為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地鐵集團”),公司已于2016年3月12日與地鐵集團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參見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披露的《關於與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的公告》)。地鐵集團為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直屬國有獨資企業,註冊資本為人民幣240億元,法定代表人為林茂德。

  除地鐵集團外,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就擬議交易與另一名潛在交易對手方簽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作意向書(參見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披露的《關於重大資産重組停牌進展公告》)。除上述潛在交易對手方外,公司還在與其他潛在對手方進行談判和協商。

  2、交易方式

  就公司與地鐵集團的擬議交易,本公司擬採取以向地鐵集團新發行股份為主,如有差額以現金補足的方式收購地鐵集團下屬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儘管如此,本公司新發行股份的總體規模、每股價格、向地鐵集團發行股份的數量、最終收購目標公司的具體股權比例、交易對價、交易方式將基於對目標公司的盡職調查、審計及評估的結果由雙方根據法律法規及各自適用的程式規定協商決定。

  除地鐵集團外,公司也擬以新發行股份方式及現金支付方式,收購另一潛在交易對手持有的目標資産。

  除上述潛在交易對手外,公司與其他潛在交易對手尚在就擬議交易方式進行談判。

  二、公司在停牌期間做的工作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本次重組的內幕資訊知情人進行了登記和申報,根據本次重組進度報送交易進程備忘錄。公司積極推進本次重組各項工作,和多個潛在交易對手方開展談判,圍繞潛在收購標的,對雙方的戰略整合方向、本次重組的交易安排進行探討,並已與地鐵集團和另一潛在交易對手方分別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和意向書。

  停牌期間,公司組織了獨立財務顧問、境內外法律顧問、會計師事務所等仲介機構共同參與本次重組的籌劃工作。公司與相關各方就本次重組的方案和程式進行了討論和溝通,已開展前期盡職調查、目標資産估值等工作。公司會同相關各方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努力推進本次重組的各項工作。

  考慮到本次重組涉及的資産、業務、財務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較大,且期間恰逢春節等節假日,公司無法在2016年3月18日前披露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報告書。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如公司未能在前述期限內披露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報告書,且公司有意繼續停牌籌劃重組,則應就停牌事項履行公司股東大會審批程式。就此,于2016年3月17日召開的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了公司A股股票繼續停牌的議案,同意公司A股股票因籌劃重大資産重組事項,繼續停牌至不晚于2016年6月18日。

  三、延期復牌的原因

  本次重組較為複雜,交易金額巨大,而與地鐵集團的交易涉及國有資産的轉讓,尚需履行國資部門必要的審批程式。同時本公司除與已簽署意向書或合作備忘錄的潛在交易對手方將繼續談判之外,還在與其他潛在交易對手方進行談判和協商。鋻於本次重組事項仍存在不確定性,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避免內幕資訊洩露及股價異動,保障重組有序進行,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公司A股股票將繼續停牌。

  四、承諾

  繼續停牌期間,本公司及有關各方將在嚴格遵守資訊保密的前提下,全力推進本次重組的各項工作,快速、有序的推進談判工作以及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工作,確定交易對價,並就支付方式、交易結構、目標資産具體範圍達成一致。

  如公司申請的延期復牌期限期滿後仍未能披露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者報告書的,公司將發佈終止重大資産重組公告並股票復牌,同時承諾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産重組。

  停牌期間,本公司將根據本次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萬科A(000002)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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