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臺指導意見 加大對這類行為懲戒力度

   高校學生能都畢業嗎?不一定!近期,一些高校對部分學生作出退學處理,引發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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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教育部辦公廳也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要求狠抓學位論文和學位授予管理,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品質。

  為落實教育部印發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廳結合浙江工作實際,于近日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指導意見》。

  《意見》明確,嚴禁教學評價和學位授予中的權力尋租、重點狠抓學位論文全流程管理。具體內容,快隨小編來看~

  嚴禁教學評價和學位授予中的權力尋租

  嚴禁在本單位規定的辦學地點以外開展主要課程教學活動,嚴禁“培訓班”式、“放羊”式的培養方式。

  嚴禁教學評價和學位授予中的權力尋租,嚴禁為少數特殊身份人員違規“開綠燈”,嚴禁降低標準授予學位學歷,嚴禁包庇或隱瞞不報學術不端、論文作假等問題。

  落實導師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浙江省學位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履行監管職責,將綜合運用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碩士學位論文抽檢等手段,加大對研究生教育品質的監管力度,並依託浙江省學科評議組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建立定期學位點專項督查、品質報告制度。

  各培養單位探索建立研究生教育年度述職制度。落實導師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嚴把導師入口關,完善培訓體系和評價機制,提升導師指導和培養研究生的能力。

  重點狠抓學位論文全流程管理

  各單位要強化過程管理,嚴格執行培養方案,落實各環節管理職責,加強課堂考勤和學業考核,健全教學檔案和學籍檔案,讓培養過程可追溯、可倒查。

  緊盯薄弱環節,重點狠抓學位論文全流程管理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業管理,加大學位論文抽檢比例及盲審比例,實行學位論文學術誠信承諾和導師、學生“雙簽字”。

  深化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協同創新能力,吸引學術組織、行業部門和社會機構積極參與研究生培養,探索科教協同、産教融合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新路子。

  深入推進研究生科學道德和學風宣講教育活動,把論文寫作指導課程作為必修課納入研究生培養環節。適時啟動省級優秀研究生課程、優秀案例、專業學位研究生優秀實踐成果認定。

  浙江將進一步加大懲戒和震懾力度,對於存在學術不端、學位論文造假行為的在校研究生,視情節給予學術懲戒、紀律處分、取消學位申請資格等處理。

  進一步加大懲戒和震懾力度

  2019年浙江省學位委員會將開展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省級抽檢,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將做到培養單位和學位點100%覆蓋,加大對研究生培養品質問題突出的單位和學位授權點的約談力度,視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核減招生計劃、限制申請新增學位點授權,問題特別嚴重的,上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決定,暫停直至撤銷相關學位授權等。

  對於未能切實履行職責或違反師德、行為失范的導師,各單位要視情況堅決採取約談、限招、停招、取消導師資格、黨紀政紀處分等處理措施,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評優評先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對於存在學術不端、學位論文造假行為的在校研究生,視情節給予學術懲戒、紀律處分、取消學位申請資格等處理;對於已畢業的研究生,一經查實,可撤銷學位,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針對近期國內個別高校研究生培養過程管理寬鬆軟、導師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學位授予標準把關不嚴、學位論文誠信缺失、品質保證和監控體系存在疏漏、制度執行和監督管理不夠透明等突出問題,各單位要反躬自省、對照檢查,以學院或學科自查為主、單位抽查為輔,全面查擺招生錄取、培養過程、學位論文、制度建設、監督管理等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和工作建議。自查報告于4月3日前報浙江省學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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