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發佈了《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範》(DB33/T 2178-2019)和《網際網路廣告標注與傳輸技術規範》(DB33/T 2179-2019),以標準引領行業規範健康發展。據悉,該兩項廣告行業的省級地方標準為全國率先制定,由浙江省廣告監測中心、全國網際網路廣告監測中心、浙江省廣告協會、浙江省標準化協會共同起草,標准將於今年2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範》是在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試點的基礎上提煉上升為省級地方標準。“該標準匯集提煉相關要求,提出了浙江省區域範圍內廣告經營單位商業廣告業務的承接、審核、發佈、歸檔等要求,明確了廣告經營單位業務行為規範的‘最大公約數’。”據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標準除明確業務管理每一步流程的規範要求外,還以規範性附錄的形式層層遞進細化了審核的內容,即相關商品或者服務是否能夠做廣告、廣告主是否具有相應的經營資質、藥品等特殊類別廣告是否已取得廣告審查證明、廣告內容是否合法合規。
此外,在現有規範僅要求廣告發佈頁面應當標明“廣告”的基礎上,《網際網路廣告標注與傳輸技術規範》進一步對廣告源代碼的內容提出了要求,要求在源代碼中準確、清晰標注廣告主資訊、廣告産品(服務)資訊、廣告來源和路徑。同時,該規範為監管者針對重點廣告發佈平臺進行介入式廣告監管定義了SDK方式,使得監管者可以將監管程式部署在被監管平臺上,使問題發現更早、解決更快,還為廣告發佈者和廣告監管者之間直接傳輸廣告數據提供了基於HTTP技術的數據傳輸規範,使得網際網路廣告的識別和傳輸更加有效、合理,構建了各媒介廣告發佈系統、自我管理系統與行政監測監管系統之間共同遵守的平臺。
專家認為,標準的實施有利於建立完善起多方主體共同遵守、協同治理的廣告産業發展與監管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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