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齡計算出新政策 你的工齡會有變化嗎?涉及這些人

   機關事業單位的小夥伴們,大家入職時一定都跟“工齡”磕過吧,“工齡”看似很簡單,卻直接關係著你的工資收入、福利待遇等切身利益,可以説是很有“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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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齡”影響著工作的方方面面,最直觀的當然是帶薪年假啦!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當然,“工齡”也和你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各種工資福利待遇關係密切。

  近期,浙江省下發《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非公有制經濟(社會)組織、自主創業等從業人員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後工齡計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非公有制經濟(社會)組織從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社區工作者等類似性質的從業人員、村幹部、自主創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和軍隊隨軍家屬等幾類人員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後工齡的計算進行了明確和規範。

  快隨小編一起看看

  “工齡認定”都有哪些變化!

  變化一  認定範圍增加

  在原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基礎上,增加了村幹部、自主創業和個體工商戶。

  變化二  認定條件放寬

  1.與以往工齡認定需就業滿1年相比,現在不滿1年的短期就業(期間需實際從業並繳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也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

  2.2008年以前的合同不再需要備案;

  變化三  養老保險可以補繳

  只要確認事實勞動關係,經各級社保部門同意,並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

  概括來説,此次工齡計算新政主要包含兩大條件:一是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兩種形式,只要繳納的險種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就可以);二是事實勞動關係證明(勞動合同或其他規定的原始材料)。

  各位機關事業的小夥伴們,有符合以上情況的記得要及時關注好自己的新“工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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