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網際網路新聞研究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浙江省網際網路新聞研究中心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浙江省網際網路新聞研究中心繫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中共浙江省委對外宣傳辦公室(省政府新聞辦、省網際網路信息辦)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網際網路輿情的蒐集、分析研判和報送工作,並進行24小時網上輿情監測。機構規格相當於縣處級。
  
  二、招聘管理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5人,從事網路輿情監測等工作(經常需要值夜班)。
  
  (二)招聘條件
  
  除須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文學、哲學、歷史學、管理學、法學類以及電腦科學與技術學科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中共黨員;熟悉電腦和網際網路應用;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9日以後出生)。
  
  2.具備2017年7月15日前正式到崗工作的條件;應屆畢業生需在 2017 年 11 月底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三、招聘程式與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15日9:00—3月22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並註冊個人真實資訊後,選擇崗位進行報名。僅註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3月18日—3月23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可查詢未通過原因,如有補充説明理由,仍可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3月18日9:00—3月24日24:00。通過網上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通過資格初審並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於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並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7年4月6日—4月8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列印准考證,並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採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按40%、面試成績按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4月9日,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以准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包括省情、時事政治和網際網路輿情工作等相關內容,從事崗位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
  
  筆試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筆試合格分為60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相關證明材料,在面試之前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確定,一般包括專業水準、溝通協調、語言表達、適應能力和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
  
  面試後,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並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總成績合格分為60分。低於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後)並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並在相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浙江省網際網路新聞研究中心事業編制管理,與中心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我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資訊指定在下列網站公佈,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網址: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浙江人事考試網
  
  (http://www.zjks.com,最新公告);
  
  (3)浙江線上新聞網站
  
  (網址:www.zjol.com.cn,通知公告欄目)。
  
  招聘過程相關資訊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資訊有異議的,請在資訊公佈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機關紀委:0571-87052371。
  
  (2)浙江省紀委駐省委宣傳部紀檢組:0571-87053379。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諮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由浙江省網際網路新聞研究中心具體諮詢,相關政策由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幹部處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571-87059322、87059326、87053381。
 
浙江省網際網路新聞研究中心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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