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蘋果iPhone 6入境 有哪些規定?
- 發佈時間:2014-09-29 11:42:03 來源:錢江晚報 責任編輯:湯婧
iPhone6手機上市,全球熱銷,但目前仍未在中國大陸首發,你是不是已打算這個“十一”小長假去香港玩,順便買一部回來呢?
有些人暗自算了一筆賬,香港官網16G版本iPhone6的價格為5588港幣,折合人民幣不到5000元,而海關總署曾發佈規定居民旅客進境有5000人民幣的免稅額度。對此,杭州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手機屬於20種不予免稅商品之一。因此,只要入境攜帶了,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都是需要向海關繳納行郵稅的,不能免稅。
杭州海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15號》,蘋果手機應該歸入“觸屏式手持行動電話機”,完稅價格另行規定,稅率10%。稅款=完稅價格×稅率,海關會以您提供的真實銷售單證為基礎,比如發票,審定完稅價格。以最便宜的16G、4.7寸的iPhone6為例,香港地區售價5588港幣,按匯率換算,稅款大約為440多元。
在實際操作中,海關建議,到香港旅遊的各位親們,每人隨身攜帶1台自用的iPhone6入境,到時候主動申報,徵稅就可以;你也可以選擇郵寄,且包裹裏只能放一部iPhone6。不過,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仍需按照個人物品徵收10%的行郵稅。如果你帶了2部以上的話,那所有手機就只能退運或按照貨物報關了。需要説明的是,貨物報關需委託報關行處理走流程,這樣一來還得支付一筆手續費,對普通人來説程式繁複且不划算。
而對於存在惡意隱瞞申報、涉及走私等情節較為嚴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經查實的,將沒收涉案物,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