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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3G莫名升級4G 中移動被指“違約強推”

  • 發佈時間:2014-09-16 07:24:49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湯婧

  不久前,北京市民黃女士驚詫地發現其手機信號從移動3G自動變成了4G。“換新卡後,雖然多次收到短信問是否要開4G,可我始終沒同意開通啊!”她説。

  黃女士隨即致電運營商客服詢問,對方稱,因為是贈送給用戶流量,所以系統自動檢測手機支援後,就自動開通了4G,沒徵詢用戶同意。因對手機上網速度要求不高,且認為4G覆蓋並不完善,黃女士通過短信取消了4G功能。然而,沒過幾天,黃女士的手機信號再次從3G“升級”為4G。

  記者在中國移動網站查詢一份名為《中國行動通訊客戶入網服務協議(編號A )》的合同模板,其第一條約定,甲方(客戶)願意使用乙方(運營商)提供的號碼及電信服務,具體服務內容由雙方通過簽署業務受理單或其他方式另行約定。

  黃女士説,她並沒有簽訂關於開通4G的業務受理單或合同。

  類似情況發生在不少用戶身上。據北京等地一些用戶反映,自己手機多次收到短信詢問是否開通4G,拒絕多次後,仍被強行開通。

  在位於北京中關村的一處中國移動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店內只能換4G卡,只要手機支援,4G服務是默認開通的”。運營商客服電話也對記者確認,“現在營業廳都是4G U SIM卡,沒有以前的老卡了”。這也就是説,只要手機支援,用戶無需同意,換卡即被開通4G。

  有用戶擔心,未經同意,便自動進入更快速且可能帶來額外消費的網路,資費卻要用戶埋單,這樣的“被4G”是運營商的“詭計”。

  流量消費已成運營商營收增長的“救命稻草”。業內人士認為,語音、短信業務持續下滑,爭奪數據流量已成為通信運營企業不得不面對的大趨勢,為拉動流量消費,運營商對4G寄予厚望。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律師認為,如果運營商未徵得用戶同意,單方面開通其他業務,顯然是違背公平交易的原則,也違背雙方自願訂立合同的原則,運營商一定要充分尊重消費者的權益,不能代替消費者做主,不論免費與否都不能“強推”。

  邱寶昌等律師認為,隨著不少“A PP流量定向減免”“免流量”等創新業務出現,消費者對流量使用細節、具體減免情況應當保有知情權。針對更多涉及網際網路領域可能到來的創新玩法,運營商可以給消費者做介紹,但是不能做容易引人誤解的、不當的、虛假的宣傳,誘使消費者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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