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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犯”小米:面對質疑先抵賴後承認的邏輯

  • 發佈時間:2014-08-15 07:34:52  來源:新華網  作者:汪文品  責任編輯:湯婧

   小米又致歉了。距離上次因為虛報銷量道歉不過幾週,在台灣“私自上傳用戶數據”的“醜聞”又被曝出。不斷快速擴張的小米頻頻以道歉姿態示人。而在大陸市場,小米旗下的紅米手機銷量喜人,用戶卻紛紛吐槽“當機是正常現象”,甚至出現了不少“如何克服紅米當機”的教程。伴隨著火熱銷量的小米“差評”也是絡繹不絕。

   事實上,小米手機從成立到今天也就是4年零2個月多一點,但是小米卻從一個無名小卒成為了一家智慧手機巨頭。這其中最大的功臣恐怕就是“饑餓行銷”了。

   相關數據顯示,2014年第一季度,小米已經成為中國第三大手機廠商。通過模倣蘋果,這家成立僅四年之久的公司已經迅速成長為全球第六大手機廠商。隨著身價與影響力的提升,外界對於小米的質疑聲更加“嚴格”,從“抄襲創意”到“數據造假”,再到最近的“泄密門”,“差評”愈發顯眼。曾經以“搶購模式”和“饑餓行銷”橫掃市場的小米,漸漸成長為遭受大眾質疑的“慣犯”小米。

   台灣媒體日前報道,小米手機會偷偷傳送用戶資料至其位於北京的伺服器,涉嫌盜取用戶隱私。對資訊安全造成嚴重困擾。安全公司芬安全(F-Secure)馬蘭西亞亞洲實驗室近日實測了兩款小米與紅米手機,測試結果稱小米手機在未經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會自動啟動,將使用者的電話號碼、IMSI(國際移動用戶識別碼)及IMEI碼(國際移動裝置識別碼),回傳到小米伺服器上。此外,通過這個網路簡訊服務回傳北京的使用者電話號碼沒有加密,而是採用明碼傳遞。

   報道剛出爐時,台灣小米方面曾對此否認,並表示小米手機內所有應用都會取得用戶的同意後再採集資訊。

   但到了8月10日,小米科技在Facebook上發佈緊急聲明,承認了這一問題。但小米強調,用戶的電話號碼和通訊錄,以及經加密處理的傳説資訊內容,都不會被儲存在小米伺服器上。小米還表示,已經于8月10日發佈了OTA升級包,關閉“網路簡訊”自動啟動功能。升級後,所有新用戶或將手機恢復出廠設定的舊有用戶,如希望開啟“網路簡訊” 可經由“設置> 小米雲服務> 免費網路簡訊”,或至簡訊應用中啟動該服務。

   小米公開數據顯示,該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就已賣出2600萬台手機。截止記者發稿時,小米科技並沒有對其在中國大陸是否存在蒐集用戶資訊的情況,做出任何説明。

   小米發佈會數據造假致歉:先抵賴後認栽

   “數據”一直是小米主要行銷工具。從雷軍開始,到小米的官方微網志,許多內容都與小米銷售數據有關。在小米相關産品宣傳微網志中,“售罄”二字出現超過30次,其“售罄”時間從“×天”發展到“×分×秒”、“0分×秒”…… 而至於這些數據的真實性,外界不斷有質疑。

   7月22日,小米科技在官網上推出了“2014小米年度發佈會直播”、“砸金蛋”活動,根據直播網頁頂部紅色粗體數字的提示,共有超過2億人次線上觀看了其發佈會,回帖超過2億條。

   然而,據媒體記者在第三方網站上查詢到,小米網站全站在22日~23日的真實PV(訪問量)數據只在百萬量級,如果分配到直播網站,其真實PV僅在十萬量級。

   “我們並沒有説我們的PV是兩億次。”小米科技相關負責人回應記者的採訪時表示,每看一張圖片就記錄1個人次,而之所以不按照PV數統計觀看人次,是為了提升“用戶體驗”。

   面對數據質疑,7月25日小米發佈了五百餘字的致歉回應《關於2014小米年度發佈會直播頁面文案措辭的説明》。回應中稱“截止7月25日下午2點30分互動總數達到了約2.2億次。但因在頁面呈現文案上措辭不夠嚴謹,頁面顯示為xx人次觀看,給部分人士造成困擾。目前已將顯示文案修正為互動次數,對此給大家造成的誤解我們深表歉意,也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小米的關愛和督促。再次,對頁面文字措辭不嚴謹的地方深表歉意,也希望大家也多多對我們進行監督。”

   小米因“直播會觀看人次數據不實”而致歉的事件剛落幕,6天后小米首次因“數據不實”而受到處罰。小米總部、台灣小米對此先後致歉。

   7月底,台灣“公平委員會”通報小米數據造假,並開出60萬新台幣(約12.4萬人民幣)的罰單。而據上述委員會調查,小米宣稱分別開放購買的10000台、10000台、8000台紅米手機,與實際開放購買的數量並不符。

   據調查,台灣小米在去年12月9日、12月16日與12月23日共舉辦三次網路搶購活動,宣稱上述三次搶購分別在“9分50秒”、“1分08秒”、“25秒”內售罄。事實卻非如此。

   針對這一處罰,小米公司在其官方微網志很快做出回應並公開致歉,承認少賣了30台手機。

   專家點評:小米産品消費群可訴訟維權

   中國電子商務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姚建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小米在台灣被罰的行為屬於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違規收集用戶數據,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她同時表示,小米這一做法沒有尊重用戶選擇的權利,在收集用戶數據時,必須要有顯示選擇的環節。

   此外,姚建芳提醒消費者,個人數據洩露可能會造成巨大損失,而且網路泄密途徑很難考究,取證不易,維權艱難。

   業內人士支招,個人用戶應對數據被竊取的有效方法是加密。用戶在手機上對重要資訊進行加密,可以有效提高個人資訊的安全度,但也會導致操作繁瑣。安全性和易用性,需要用戶權衡。

   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齊愛民指出,目前,我國並沒有專門針對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法規。

   “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個人資訊犯罪,但是適用情形有限,並且用戶不能基於刑法規定獲得民事賠償;全國人大常委會有一個《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是法律性質,但操作性不強,沒有設置對應的處罰措施;在民事賠償方面,都是借助人身權保護規定得以實施的,欠缺保護個人資訊的民法規範。”齊愛民説。

   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叢立先認為,小米事件中受影響的用戶群同時是小米産品的消費群,這些用戶可以依據侵權責任法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訴訟維權。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則建議,消費者可以通過公益訴訟的方式維權,因為消費者整體維權相對比較便捷、容易。

   有律師直言,違法成本低,法律監管缺失是“泄密”事件再三齣現的根源。專家指出,各類服務提供商,基於提供服務所採集的用戶資訊數據,具有嚴格保密的法律義務;但類似的規定散見於國家工商總局發佈的《網路交易管理辦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不少,卻沒有設置任何對應的處罰措施,違法成本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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