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寬頻“霸王條款”:強制綁定 想銷號不容易
- 發佈時間:2014-08-12 15:43:02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湯婧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安裝寬頻必須綁定手機卡,也就是用戶要想使用某家運營商提供的寬頻服務,必須先接受這家運營商“送”出的手機卡,這張手機卡限定了用戶每月的最低消費額度。有的運營商把寬頻收費包含在手機套餐中,有的則另外收費,但不管怎樣,只要這張所謂“送”出的手機卡欠費,用戶家的寬頻就無法正常使用。
要安裝寬頻,就必須捆綁手機卡或固定電話,運營商是不是在強制捆綁搭售?這類新聞屢見不鮮,消費者的質疑也非常強烈,為什麼部分地區用戶還是無法裸裝寬頻?還是沒有自主選擇權?這種現象何時才能被徹底禁止?
最近一段時間,甘肅蘭州、吉林、遼寧、山東等地的多位消費者向《天天315》節目投訴:安裝寬頻時被要求捆綁手機卡或固定電話。
甘肅蘭州的消費者李先生是在2013年4月份在中國電信辦理的寬頻業務,他説,當時到府來安裝寬頻的師傅在安裝寬頻前,告訴他,安裝寬頻必須綁定手機卡,而且每月最低消費129元,就可享受免費的寬頻服務,手機欠費停機,寬頻則無法使用。
李先生:我在甘肅蘭州,去年5月份因為需要加裝一個寬頻,我就去電信營業廳辦一個寬頻。我提供了地址之後,他們就受理了這個業務,就讓裝機人員跟我聯繫。但中間有一個問題,裝機人員來了,他告訴我説沒有端口,裝不了。之後我就準備把這個業務給退了,但我們鄰居告訴我,有一個潛規則是,你給裝機工人買包煙或者是給他一百塊錢,他就給你想辦法給你裝上。當時我就這麼辦了,裝機人員就把這個寬頻給我接上了,但他們説必須要捆綁手機號,不然的話不能裝寬頻。後來我就綁定了一個,他説套餐是每個月129元,含660分鐘通話,還有固話,寬頻是免費的。如果手機每個月消費129,寬頻是免費用的。我説我也打不了那麼多電話,他説你可以再開個副卡,兩個卡共用一個話費。他説,你如果手機停機或者欠費的話,你就上不了網。
安裝師傅送手機卡時,還順便推銷手機。李先生著急用寬頻,當時就讓家裏人選擇購買了一部最便宜的手機。寬頻安裝半年後,李先生租住的自建房拆除,他把寬頻移到了臨時租住的房屋內,移機後他就再沒有使用寬頻,這時他想到乾脆停用寬頻,誰知開通容易,想要停用卻很難,中國電信營業廳的客服人員告訴他,寬頻可以辦理拆機業務,但是手機不能停用,不能更改套餐,更不能銷號。
李先生:用了4、5個月,我們這邊就拆了,這個寬頻我現在不用了,給他們打電話,他説手機改不了,因為你這個手機套餐是捆綁兩年的。我説改不了的話就改不了吧,因為下個地方我還要再接寬頻呢,如果可以的話,就直接給它綁定到一塊。1月份新搬了一個地方我就準備再建一個寬頻,我就給電信打電話移機,結果他們跟我説不歸一個分局管,移不過去。我説那怎麼辦?他説你把原來的拆掉重新裝一個。我就把原來那個拆掉了,我問裝機人員,我説我能不能把我現在這個號碼再跟這個新的寬頻上綁定到一塊。電信公司的人説綁定不了,還要重新再綁定新手機,可能還要買他們的手機。我説實在不行,你給我個便宜點的手機,他就給我找個手機,好像190塊錢,第二天他把手機跟卡一塊送來了,完了把寬頻接好了,我確認了一下可以用。
接到投訴後,《天天315》欄目記者也撥通了中國電信蘭州公司的客服電話,客服人員回復:同城可以辦理移機。但是李先生申請移機時得到的答覆卻是,不是一個局負責的,所以不能移機,只能拆除舊寬頻,辦理新寬頻並綁定新手機卡,舊手機卡號不能銷號,也不能更改套餐還得繼續使用。記者把核實到的情況告訴李先生,李先生越想越生氣,昨天他撥通了裝機師傅電話,再次詢問不能移機的原因,裝機師傅説是因為沒有寬頻對線。
裝機師傅:現在就是沒有對線。
記者:沒對線從那邊就移不過來,是吧?
裝機師傅:你新裝都裝不上。
記者:後來不是裝上了嘛,你不是告訴我裝上了嘛。原來那個機子拆掉了,號碼我想銷掉,現在説號碼銷不掉。
沒有對線則不能移舊寬頻,卻能安裝上新寬頻?這讓李先生難以理解。更讓他難以理解的是,為什麼舊號不能綁定新寬頻?他現在很苦惱,舊卡和新卡的每月最低消費限額都是129元,自己還有另外一個常用的手機卡,也就是説現在有一張手機卡長時間閒置著不用,每月也還要繳納129元的費用。就在向媒體投訴的前幾天,他還去過中國電信營業廳詢問,寬頻已經拆機,那麼當時綁定的手機卡能否銷號?但是得到的答覆還是手機不能停用,更不能銷號,必須使用到2015年的3月31日。
令李先生頭疼的問題還有一個,那就是在辦理手機套餐時,他擔心一個手機卡一個月內無法使用129元,所以在辦理手機卡時,在工作人員的建議下,還申請了一張副卡給家人使用,但是從辦卡到現在,副卡根本沒人用,他也是辦卡後才意識到,副卡也需配一部電信定製版手機。手機卡沒人用每月還必須得繳費,李先生説,他現在非常苦惱。
李先生:我現在有4個號,但是有兩個號沒用,反正每次停機我都要再去繳費,從來不讓它停機,因為我要用寬頻。對於我來説,我的要求並不高,就是説你要麼把我之前的號碼給我銷掉,我不用了,你不銷號也行,你給我把那個檔降低一下,一個月60、50我也能接受。
昨天,李先生再次到中國電信蘭州大沙坪營業廳詢問,舊號為什麼不能綁定新寬頻?舊寬頻已經拆除,能否銷除舊手機號等問題。
李先生:為什麼我後來新辦的寬頻為啥不能跟以前的號碼綁定一塊呢?
客服:它是有規定的,網號不能跟新的再融合了。
李先生:為啥不能融合了?
客服:規定。
李先生:那沒道理。
客服:這兩個號碼還是189套餐,而且套餐改不了,必須要用兩年。
李先生:我就想,我如果新辦一個寬頻,跟原來的號碼為啥不能直接綁定到一塊,我還要再開兩個新號碼。
客服:現在是老號不能再加寬頻了,就是這麼規定的。
李先生:老號不能再加寬頻了,那老號為啥不能銷掉?
客服:現在是銷不掉也加不了,就是這樣子。
李先生:我現在用不用一個月都要交189,然後我這個月還得再裝新寬頻,完了還要再開兩個新號,沒有解決辦法?
客服:規定是這樣的,沒有辦法解決。你可以到這邊反映一下,但規定是這個規定。
昨天下午,記者以用戶身份,撥通了中國電信蘭州10000號,核實查詢李先生的投訴的內容是否屬實。查詢過程中,意外得到客服人員回復,目前李先生的舊手機卡和新手機卡都綁定了新寬頻,兩個手機都不能停機,如果有一個號欠費停機,寬頻就無法正常使用。
客服:請您提供一下您的手機號。
記者:153…
客服:請您稍等一下。
記者:這個手機之前綁定的寬頻是已經停用了吧?
客服:我看到剛才是正常的。
記者:這個手機號當時辦理的套餐是129元的是吧?
客服:對,129元的。
記者:目前這個寬頻還是在正常使用中嗎?
客服:我看到的是這樣的。
記者:那您幫我再查一下另外一個號碼,180…。
客服:綁定的是同一個寬頻,女士?
記者:什麼意思,您能給我説清楚一些嗎?
客服:就是這個號碼跟那個號碼綁定的是同一個寬頻,你這個是一個主卡、一個副卡是嗎?
記者:不是。
客服:請您稍等一下,您剛才跟我説的180應該是主卡。
記者:那剛剛153那個也是一張主卡吧。
客服:這個應該是主卡。
記者:您剛才説是兩個號碼都綁定了這一個寬頻,意思是説我這兩個號碼都不能停機,如果有一個停機的話,我這寬頻就不能用了,是嗎?
客服:您這兩個號都不能停機,如果有欠費停機的話,這個寬頻就不能用了。
記者:這個153的號碼之前綁定的寬頻已經辦理了拆機業務。
客服:可能有時候我們系統顯示不正常,一般的話應該是一個主卡、一個副卡,綁定一個寬頻的,您現在是兩個主卡綁定一個寬頻,是不對的。要不然您到營業廳再確定一下吧,好吧?
但是,李先生告訴記者,之前舊號停機過一次,寬頻能夠正常使用。昨天下午,李先生又接到客服的電話,對方説,舊的手機號碼沒有綁定寬頻。
在這之後,記者撥通了中國電信蘭州10000號,告知對方採訪訴求,到今天節目開始前,中國電信蘭州分公司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不過,同樣在今天節目開始前,李先生來電説,電信公司已經聯繫他,説舊手機號可以銷號,並退還舊手機套餐中沒有使用的寬頻費用。
李先生:剛才打電話説是我現在的問題比較特殊,所以要直接把我原來兩個不用的號碼給我銷號,之前那個一直沒用,他們説我套餐額外多出來的101塊錢,給我返還到我現在用的賬號上。之前我打了多少個10000號,跑了好幾個營業網點,問了人,他們都説不能,現在解決了,謝謝你啊。
李先生還在QQ上給我們的記者留言,説:在這裡我特別想對你們節目表示我個人由衷的感謝!雖然這個事對媒體來説並不是一件特別大的事,但是起碼給我個人的影響是很大的,那就是讓我明白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忍氣吞聲,一定要堅持維權到底。
近日《天天315》節目組還接到吉林、遼寧、山東等地的多位消費者打來的投訴電話,他們説安裝寬頻時也被要求捆綁手機卡或固定電話,他們現在都還沒有選擇安裝,但又著急用寬頻,現在不知該怎麼辦。
遼寧鞍山消費者李女士投訴,安裝寬頻時被遼寧省鞍山市騰傲鎮的聯通安裝人員要求捆綁手機卡或固定電話。
李女士:你想上網他綁你電話又綁你手機,現在都用手機,我也用不了電話,我有手機你還讓我用手機,那我不是多花錢了嗎?可你不這麼做你就不能上網,這叫什麼玩意呢?
吉林四平的蘇女士也遇到了類似問題。
蘇女士:交網費必須給手機,還必須給卡,不用還不行,就是這捆綁的業務。像電信聯通兩年的費用他説收我1000,最後捆綁一個手機,捆綁一個卡,我們都説不要這個業務了,他説你愛幹不幹,不幹拉倒,幹就是這種幹法。
專家點評
安裝寬頻被要求捆綁手機卡或固定電話,運營商是否在強制捆綁搭售?這類新聞屢見不鮮,備受質疑,為何部分地區用戶還是無法裸裝寬頻?還是沒有自主選擇權?這種現象何時才能被徹底禁止?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張立棟,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綦曉芳就此事發表觀點和看法。
張立棟認為,從技術上來説,同城移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最多可能需要一點點基本費用。如果説舊號不能綁定新寬頻,而且銷號也不能銷,這完全可以認定為是一個霸王條款。
綦曉芳律師表示,從法律層面上來説,安裝寬頻被要求綁定手機卡或者是固定電話,這屬於一種捆綁的搭售行為,運營商涉嫌不正當競爭。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顯然,電信公司在安裝寬頻時強迫用戶捆綁手機卡或者固定電話的做法屬於強制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條件的行為,涉嫌不正當競爭。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電信強迫用戶捆綁手機卡或固定電話顯然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綦曉芳強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一個企業不講誠信,僅憑自己的壟斷地位牟取不正當利益,絕對是沒有生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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