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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開網際網路企業上市“綠色通道”

  • 發佈時間:2014-10-13 07:16:57  來源:新京報  作者:皮海洲  責任編輯:湯婧

  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後就可到創業板上市,這對於那些在IPO大門排隊的眾多企業也不公平。憑什麼這些排隊的、盈利的科技創新企業反倒還不能優先上市了呢?

  為支援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加快推進前海金融先行先試,中國證監會日前發佈了《關於支援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在《若干意見》中,證監會提出將積極研究制訂方案,推動在創業板設立專門的層次,允許符合一定條件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滿12個月後到創業板發行上市,支援創業板的良性發展。

  為什麼要出臺該項政策?這顯然與近年來包括阿里巴巴在內的諸多網際網路企業的海外上市有關。尤其是騰訊、百度這些企業在境外上市後給海外投資者帶去了良好的投資回報,因此在國內市場上,不斷有人指責A股市場為什麼不能把這些優秀的企業留在國內。而證監會支援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後到創業板上市,也就是為了要把這類企業留在國內上市。

  監管層的良苦用心是不難理解的。但支援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後到創業板上市的政策有必要慎行。因為該項政策一旦實施,必將給創業板乃至整個A股市場帶來巨大的IPO壓力。

  據統計,截至10月9日,新三板1167家掛牌企業中,有451家資訊技術企業,342家工業企業,155家材料企業。絕大多數企業都分佈在TMT、移動網際網路、裝備製造和新材料等創新型行業。如果這些企業一下子都轉到創業板上市,帶給A股市場的壓力是可想而知的。創業板也有因此淪為垃圾板的可能。

  不僅如此,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後就可到創業板上市,這對於那些在IPO大門排隊的眾多企業也不公平。而且這些IPO排隊公司中並不乏科技創新企業,並且這些企業還是連續多年盈利的企業。憑什麼這些排隊的、盈利的科技創新企業反倒還不能優先上市了呢?

  更加重要的是,支援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後到創業板上市,目前還缺少相配套的政策法規。比如,目前《證券法》規定,股票上市條件之一就是“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而且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要“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這顯然是不支援對未盈利企業開“綠色通道”的。此外,如果這些企業上市後仍然不能盈利的話,按照現行退市制度,3年虧損就要直接退市了。如此一來,投資者的利益如何保護?尤其是如果這些虧損企業上市後大小非積極套現的話,就極有可能留一個空殼給市場,最終利益受損的還是二級市場上的投資者。因此在相關政策不配套的情況下,證監會的這一新政不宜實施。

  而且,從發展新三板市場的角度來考慮,支援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後到創業板上市的做法也應慎行。把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尤其是一些相對好的公司都轉走了,新三板市場又如何發展?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市場參與各方應該形成一個共識,那就是在新三板市場掛牌,同樣也是資本市場支援網際網路和科技創新企業發展的一種表現,而並非只有A股上市才是支援,否則,中國資本市場還要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幹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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