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授權店變身黑店宰客 維權遭強賣港行水貨
- 發佈時間:2014-11-17 08:40:2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書海
就在日本電子巨頭新力深陷虧損泥潭掙扎自救之際,其在中國的授權經銷店又遭遇一場誠信危機。近日,有消費者向北京商報記者投訴稱,新力官方指定授權實體店以“改版機”充當行貨並強行售賣港行水貨,對此新力方面表示,目前尚未發現授權店出售假貨。售後服務人員同時表示,建議消費者尋求消協或工商局等途徑維權。
官方授權店兜售“改版機”
為了記錄兒子的成長,老劉上週末決定花大價錢買個數位錄影機(DV),在經過多次比較後,出於對“雙11”配貨期快遞速度的擔憂,他在新力官網上找到了一家官方授權、位於中關村的實體門店購買這款HDR-CX610E數位錄影機,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隨後的一天裏,相繼經歷了被兜售改版機、維權再被強制售賣港行水貨、投訴新力中國客服又遭拒絕,讓他不禁懷疑:新力的官網是否被黑了,這家店是否真的授權?
位於海龍二層2063號的這家新力授權店,店面裝潢為SONY風格的黑色主調,銷售人員統一著橙色工作服,背面同樣印著SONY的品牌標識。老劉向工作人員表明來意後,HDR-CX610E隨後被報價4100元,工作人員建議老劉到庫房體驗下機器。於是,老劉在該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到達位於海龍十層的店面庫房。“我一用就發現機器拍攝效果並不好,主要表現為泛藍光、畫質模糊。”對於這樣的情況,工作人員強調是機器本身設計和配置的問題,“全系列都這樣,換一台也一樣”。隨後向老劉推薦另一款同為新力的DCR-SR220E。經過試用,確實發現拍攝畫質要比610E清晰,出於對授權店專業態度的信任,老劉最後以4100元的價格購買了這款220E錄影機。
付款之後,為了更進一步了解自己購買機器的資訊,老劉用手機上網查看220E錄影機的介紹,卻發現這款設備是新力于2008年上市的,幾年前早已停産,如今市場平均價格僅2000元左右。老劉查證舊款機DCR-SR220E的真相後,重新找到海龍二層的新力指定店,質問銷售人員,卻沒想到銷售人員理直氣壯回應稱:“即使是1000元的機器,我4000塊賣給你又能怎樣?”
維權再遭強賣港行水貨
老劉還從網上注意到,HDR-CX610E是新力於今年初推出的一款錄影機,網路評價頗高,這讓老劉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一款今年的新品在拍攝功能上卻不敵一款早已停産的舊機型?海龍二層新力授權店展示的第一款設備究竟是不是真的新力HDR-CX610E?
在老劉堅持要求更換為新力HDR-CX610E之下,該店工作人員重新給出6300元的報價,要求老劉再加2000多元,被老劉拒絕,最終談判價格確定為5600元。隨後,工作人員重新拿出一款所謂正品HDR-CX610E錄影機,老劉打開包裝後檢驗時又發現,其質保書、説明書上面的文字一個使用的是繁體中文,一個則是中國內地統一的簡體中文,這再度引起了老劉的質疑,老劉稱要求送新力中國官方售後進行正品檢測,該工作人員只好承認,“這是港版行貨”,並自辯稱“港行也是行貨”。實際上,港版行貨在內地市場一般被劃為水貨之列,不在正常保修範圍內。
直到謊言被戳穿後,該店員終於拿出了一款真正的新力HDR-CX610E。不過,該店又拒絕向老劉開正規發票,若非開票不可,還需交納“5個點”的稅錢,即在5600元基礎上再額外交納5%的費用即280元。
最終,老劉以高出新力官方授權店標價1000多元的價格,歷經艱難曲折購買了這款産品的國行版。
投訴無門新力中國稱不管賣假
需要指出的是,該店址是老劉從新力中國官方網站(http://www.sony.com.cn)上查到的一家“新力授權店”華躍-海龍店,按照官網解釋,“新力授權店是由新力指定經銷商經營,並獲得新力(中國)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屬上海、成都、廣州分公司)的書面授權,以新力民用某一個或多個産品組為核心的新力産品銷售體驗店”。
按照老劉提供的線索,北京商報記者對海龍電子城進行探訪,調查發現,這家新力授權店起初向消費者展示的所謂HDR-CX610E並非新力正品。“這類産品雖然印著SONY的品牌標識,機身與新力正品幾乎完全相同,但拍攝功能卻天差地別,其實是由一些名不見經傳的深圳代工廠商生産的,俗稱‘改版’新力機器。”一位內部人員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道。
值得一提的是,老劉的經歷並非個案,北京商報記者從主流論壇、貼吧中了解到,不少消費者也有過相似的遭遇。
老劉抱怨道:“之所以選擇這家新力的實體店,主要是因為該店是新力官方授權店,店址及名稱赫然列在新力中國官網的‘新力簽約經銷商’之列,也就是衝著新力認可的指定店才去的,沒想到不但強行推銷停産機,打電話向新力反映時,他們也不管。”
對於經銷商出售“改版機”及水貨的問題,新力售後服務中心服務人員回應稱,新力對此不負責任,建議消費者尋求消協或工商局等途徑維權。
北京商報記者向新力中國詢問,相關負責人對所反映情況表示,正展開調查。隨後新力中國渠道負責人稱,目前尚未發現授權店出售假貨,需要進一步進調查和取證。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胡鋼指出,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條文,消費者購買到假貨時,需追究經營者責任,經營者給予消費者退貨的同時,還需接受3倍于商品價格的懲罰性賠償。需要指出的是,作為生産商的新力雖然無需承擔法律責任,但卻有履行打假的權利,這一方面保護品牌形象,另一方面也能夠間接維護市場秩序。
北京商報記者 齊琳 曲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