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涉嫌無照經營 部分司機暫停接單
- 發佈時間:2015-05-03 07:23: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湯婧
Uber廣州分公司:會繼續提供服務 工商部門:會敦促其辦理相應的營業執照
4月30日晚,廣州市工商、交委、公安聯合行動,對Uber廣州分公司進行檢查,現場查扣上千台iPhone手機。5月1日Uber廣州分公司和廣州市工商局分別對此事做了回應,其中工商部門指出,執法當天Uber廣州分公司沒有提供出營業執照,涉嫌無照經營。
Uber廣州大門緊閉
官方未回應“無照經營”
前日深夜開始,Uber廣州被查的消息刷爆了微信朋友圈。“昨晚辦完活動天降大雨,約的Uber就一直在樓下淋雨等我,到小區門口時司機還貼心地説,‘我把車開進地下車庫吧,免得淋雨’。天啊我簡直感動到哭了,一天的忙碌辛苦都轉化成了好心情!”不少市民惋惜、懷疑之餘,也有人從安全方面提出了看法:“Uber私家車太多這誰都知道,出了事還是政府兜底,所以他們早查早放心。”
昨天淩晨至晚上,記者多次使用Uber的各項約車功能均成功,Uber廣州分公司的有關人員也向本報證實:“Uber會繼續提供服務”。
不過昨天早上,記者前往天河路的Uber廣州分公司所在地時,該辦公地址大門緊閉,沒有工作人員在場。對此,Uber廣州分公司有關負責人稱,係因“五一放假”。
昨天上午,Uber廣州分公司首次就此事發出聲明:“我們長久以來一直致力於為用戶提供更多方便快捷的出行選擇,改善城市擁堵情況,為減少空氣污染出一分力。優步公司一直與各部門保持良好的溝通並積極配合。”
不過,對於交委聲明中“涉嫌未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組織不具備運營資質的私人車輛從事經營活動”的説法,截至昨晚7時,Uber廣州官方未作回應。
工商部門:
現場未發現營業執照
節後進一步問詢處理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了廣州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了解到,此次聯合執法行動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工商部門派出了執法人員參加。工商部門表示,通過當天執法情況來看,該公司現場沒有提供出營業執照,涉嫌無照經營。
該負責人表示,現場未提供營業執照並不意味著沒有辦理,需要通過詢問該企業負責人來進一步確認是否辦理了營業執照。由於正值五一假期,詢問將會安排在節後進行。如果詢問過後企業確實沒有辦理營業執照,工商部門則會按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對該公司進行處罰。
該負責人還表示,工商部門的監管目的是規範市場秩序,讓市民享受到更好的商品和服務。如果確認Uber企業沒有辦理營業執照,工商部門會敦促其辦理相應的營業執照,合法提供相關服務。
Uber司機:
有點擔心 過一陣再上線
記者昨天致電了6位Uber司機,除了2位決定短期內暫停接單、1位休假之外,其他司機都處於“正常工作”的狀態。2位暫停接單的司機均為兼職。
其中一位暫停接單的司機告訴記者:“還是有點擔心吧,我們公司的司機有個群,這個消息傳得很快的,尤其兼職做Uber司機的,幾乎都在等(查車的)風聲過了再上線。”另外一位暫停接單的司機稱,目前公司還沒有任何“補貼”、“補償”等措施,“等過完五一回來再去問”。
開計程車的的哥昨天受訪時表示:“説Uber對我們沒影響肯定是假的,我如果不是和(計程車)公司簽了5年合同,我都想去當Uber司機、一個月拿一兩萬啊。但是呢,現在當Uber司機風險有點高……其實我們開出租的,面臨的不只是Uber的競爭,還有滴滴、快的,更有最近冒出來的許多租車公司……”
觀點:
政府光靠堵是堵不住的
疏導就是加強安全監管
昨天,新浪微網志認證用戶“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傅蔚岡”在接受本報採訪時坦言:“Uber的運營方式無疑是與現有法律不一致的,但是否一定要取締呢?”
傅蔚岡稱,相關部門依法檢查沒錯,但未免有避重就輕之嫌,“我所了解的Uber司機中,有許多是上下班高峰期‘順便’搭乘客的,這已然是社會自發提高了打的難時段的運力供給,合理配置了社會資源,幫助政府解決運力不足的問題,是一個多方共贏的事情。但若打著取締‘黑車’的旗號取締Uber,那麼很可能市場上留下的黑車才更多、更危險,結果變成了多方共輸。政府光靠堵是堵不住的,還要疏導,而疏導就是加強安全監管。”
對於工商部門以“涉嫌無照經營”的理由檢查Uber廣州分公司,傅蔚岡稱:“企業無照經營,帶給政府的其中一個結果就是沒有稅收。其實這個很好解決,因為網際網路的交易記錄清清楚楚,相關部門主要需要做的就是加強平臺的真實性,説到底還是監管。”
而對於交通部門“不具備運營資質的私人車輛從事經營活動”的説法,傅蔚岡表示,“國家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體到打車問題上,那就是鼓勵創新方式與産業的融合。而‘融合’的概念不是簡單組合,一個‘傳統行業’加一個‘App’不等於‘網際網路+’,放低門檻讓人人有機會參與才叫,這是未來的趨勢。這靠的也不是堵,而是疏。”
自媒體人春曉也表達了觀點:“大家應該有這樣一個共識,那就是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往往會遭遇法律障礙,全世界皆然,不是廣州獨有。技術創新往往會帶來監管領域的空白,比如Uber這種玩法到底對乘客安全、權益以及對監管會不會帶來風險,誰都説不定。所以如果是法律落後了,要討論的是如何修改法律,而不應該一味只責怪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