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生活購家電無法使用 稱外觀沒損壞不予退貨
- 發佈時間:2016-02-04 07:55:11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王磊
通過電商平臺購物出現品質問題卻不能直接退貨?王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事兒。她在本來生活網購買了九陽電燉鍋,收到貨後第一次使用就發現無法正常啟動,但從本來生活網客服處得到的回復卻是“外觀沒損壞不予退貨”。
王女士告訴記者,自己于1月26日從本來生活網購買了價值399元的九陽牌電燉鍋,試用後發現不能工作。於是以品質問題為由,向網站申訴退貨。但沒想到的是,本來生活網卻以“外觀沒有損壞不予退貨”為由,拒絕了王女士的請求。
王女士稱,在網上申請退貨後,還收到了九陽公司售後人員的電話,“説鍋要是壞了讓我自己快遞到廠家修理,但郵費自理。這太不合理了,我明明買的是新東西,就該得到應有的售後服務。網站雖然不是生産廠家,但它是售貨方,應該對商品品質負責吧”。
日前,記者致電本來生活網客服,“我們只是代銷商,不是商品的生産廠商。如果商品外觀沒有破損,我們確實沒辦法給用戶辦理退貨。”客服建議讓用戶自己聯繫九陽的售後人員,“根據用戶的所在地,看九陽能否提供到府服務。如果他們檢測後商品確實存在品質問題,我們免費到府取件退貨。但如果是消費者自己使用不當,就讓九陽客服指導處理。”
記者以商品是從本來生活網購買為由提出應該由商家幫助聯繫廠商來到府檢測,得到對方的回答是,“我們不幫聯繫,這個只能用戶自己聯絡,商品的外包裝上都有熱線電話”。
前日,王女士對本來生活網提出的解決方法表示無奈接受,“那只能我自己先找九陽售後來鑒定了,不然本來生活網執意不給退貨,這幾百塊錢就打水漂了”。
■律師説法
商品退貨電商不能推責
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陳抒律師告訴記者,只要交易發生,消費者就與商家建立了合同關係。一旦商品無法使用則商家就沒有提供給消費者符合合同要求的品質,屬於違約行為。銷售平臺不能因為自己只是“代銷”不是“生産廠商”而推脫自己在買賣合同中承擔對商品品質負責的義務。
按照我國家電三包規定細則第九條,“産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産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王女士購買商品3天后申請退貨,完全有權向電商平臺為其辦理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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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靜姝 線索: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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