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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APP須對註冊用戶真實身份認證

  • 發佈時間:2016-06-28 10:00: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賈思曼

  6月28日消息(編輯 趙晉傑)6月28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發佈《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簡稱《規定》)。針對一些應用程式傳播暴力恐怖、淫穢色情及虛假謠言等有害資訊,《規定》要求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對註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資訊認證。

  目前,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APP)已成為移動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的主要載體,對提供民生服務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據不完全統計,在國內應用商店上架的APP超過400萬款,且數量還在高速增長。與此同時,少數APP也被不法分子利用,傳播暴力恐怖、淫穢色情及謠言等違法違規資訊,有的還存在竊取隱私、惡意扣費、誘騙欺詐等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社會反映強烈。

  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加強對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APP)資訊服務的規範管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規定》要求,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提供者和網際網路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應用程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應用程式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資訊內容。

  《規定》提出,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資訊安全管理責任,依法履行“六項義務”:

  一是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對註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資訊認證;二是建立健全用戶資訊安全保護機制;三是建立健全資訊內容審核管理機制,對發佈違法違規資訊內容的,視情採取警示、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四是依法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五是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産權,不得製作、發佈侵犯他人智慧財産權的應用程式;六是記錄用戶日誌資訊,並保存六十日。

  該《規定》將於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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