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金融被指涉嫌虛假宣傳 誤導投資者或構成欺詐
- 發佈時間:2016-06-01 07:56:00 來源:和訊網 責任編輯:書海
近日,和訊網“金融3.15”曝光臺接到文先生(化名)投訴稱,京東金融一款“隨存隨取”的理財産品涉嫌虛假宣傳。
文先生稱,5月中旬,自己被京東金融宣傳的天天盈産品年化收益率3.85%、隨時存取所吸引,操作時才發現其實就是一款保險産品;另外,實際操作中並未能實現即時贖回存取,自己贖回時被系統自動拒絕,客服以技術問題推諉,最後還是要等N+T時間,經多方投訴,一週之後才拿到回款。
原來是賣保險
根據文先生的描述,和訊網在京東金融天天盈産品主宣傳界面,並沒有看到保險産品的明顯提示,一直到和訊網嘗試付款時,才發現了端倪。
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網際網路金融法律事務部律師左勝高對和訊網稱,京東天天盈是一種具有保險兼投資功能的保險險種,具體為投資連結保險。保費分成投資和保障兩部分,收益主要源於投資賬戶,風險由客戶承擔,既不保本也不保息。
實際上,這款天天盈産品,是一種投連險,由融匯保險銷售有限公司發行,合同與弘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因為是保險,所以有90天的猶豫期,在猶豫期內取出,無任何手續費。猶豫期後,如提前取出則需支付一定的費用,一年後期滿,退保無手續費。
左勝高表示,根據2015年7月發佈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能夠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只有保險公司、保險仲介機構兩類保險機構,第三方網路平臺經營開展保險銷售、承保、理賠等保險經營行為的,應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資格,且需要進行備案。
和訊網查詢獲悉,京東金融一直在謀求各種金融牌照,且已拿下支付、小貸、保理、基金銷售支付結算等多張金融牌照,但其中並不包括保險牌照。2015年10月底,京東金融向監管部門提出了網際網路保險牌照申請。
“儘管售賣保險産品並不需要保險牌照,但京東金融需要在保監會備案。”左勝高表示,倘若第三方網路平臺不具備條件或未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資格,保監會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保監會可以責令有關保險機構立即終止與其合作,將其列入行業禁止合作清單。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經營或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隨存隨取”涉嫌虛假宣傳
目前,天天盈産品介紹頁面仍然寫著“門檻低,收益遠高於銀行存款利息,活期隨存隨取,零手續費。”
對此,左勝高表示,由於天天盈實際為一種壽險保險,其不是貨幣基金,因此實際上無法實現資金的隨時提現。平臺宣稱的“隨時可取”,實際是指隨時申請退保。但提前申請退保,根本無法做到保費資金的及時到賬。“平臺的該宣傳明顯存在虛假宣傳甚至是欺詐。”
和訊網在致電京東金融客服時,對方表示,隨時可取與隨時到賬並不是一個概念,實際到賬時間仍需1-3個工作日。
另外,根據文先生描述,其在贖回資金時,系統自動拒絕,多方投訴後才得以解決,京東金融客服解釋稱是系統軟體出錯,屬技術問題。和訊網注意到,這並非個例,網上投訴京東金融技術漏洞者不在少數。
監管存在盲區
事實上,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對理財産品的銷售歸屬性問題存在不小爭議。
2015年底,監管層發佈的網際網路金融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要求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不得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産品。不過,很多網貸公司已經轉型做綜合理財平臺。
一家銷售基金産品的網貸平臺對和訊網透露,作為一家網際網路金融資訊仲介服務平臺,其目前的業務模式主要是為合作的基金銷售公司提供流量引導,具體的銷售行為發生在合作的基金銷售公司,這與目前其他有基金産品銷售的網貸平臺經營模式一致,並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但是,至於此種形式是否算作基金銷售還有待監管部門的進一步明確。未來,正式監管細則有望對此種模式作出進一步政策指引。
至於保險業務,左勝高表示無論是網路借貸平臺還是從事保險業務的第三方網路平臺,首先,都要堅守平臺資訊仲介的角色地位,不得歸集客戶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非法集資觸及法律底線;其次,平臺需嚴格按照規定做好資訊披露,確保資訊的安全、真實、準確、完整;不欺詐、不誤導、不虛假宣傳;再次,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違法違規平臺的打擊力度,既要鼓勵平臺的金融創新和嘗試,也要側重對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