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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步司機追打乘客被刑拘 平臺也需擔責

  • 發佈時間:2016-04-15 08:28:26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樊瑞張思佳  責任編輯:書海

  2月27日,袁先生使用優步叫車軟體,在東四環南路上車,行駛途中雙方發生爭執,司機下車追打袁先生,致使其眼部受傷,同仁醫院出具診斷結果顯示為左眼眼眶骨折。昨天,朝陽警方表示,司機張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京華時報記者樊瑞張思佳

  途中改目的地遭拒並被打

  袁先生昨天告訴記者,他今年22歲,在外地讀大四,因臨近畢業季,他在2月27日來到北京找工作。當天晚上5點多,他使用優步軟體,從東四環南路叫了一輛車。因行駛途中遭遇堵車,加上自己有事情要趕時間,袁先生稱跟司機商量可否將地點改到北三環,“司機不同意,説不知道在哪,我提出可以導航,他也不同意,走到東風北橋地鐵站時,我提出要下車乘地鐵。”

  袁先生稱,在他下車後司機跑著向其追過來,“他揪著我脖子,打了我左眼一拳,然後就掐我脖子,踹我一腳。”毆打完袁先生後,司機很快上車逃走。袁先生稱,當時感覺眼睛有些腫,但以為並無大礙,再加上趕時間,袁先生匆匆離去。但在第二天起床後,袁先生發現自己眼睛已經腫大到無法睜開。在前往醫院檢查時,醫生稱其傷情較為嚴重建議報警。

  隨後,袁先生前往將臺派出所報警,派出所受案回執顯示,袁先生報稱的故意傷害一案在3月1日已受理。袁先生提供的同仁醫院診斷報告書顯示,他的左眼眼眶內壁和下壁骨折。

  司機涉嫌故意傷害被刑拘

  袁先生稱,當時司機實際駕駛車輛和車牌均與優步上資訊不符,註冊車輛是斯柯達明銳,實際駕駛車輛是一輛北京吉普213。司機稱自己車輛已使用十幾年,不符合優步註冊標準,使用朋友資訊註冊優步。袁先生表示,司機在派出所接受詢問時,稱自己做生意失敗,心情不好,遇見小事就會被激怒,打人泄憤。目前,即使事情已經過去一個多月,袁先生稱他的鼻子還偶爾會出現流血症狀。

  優步公司表示,目前正根據保險理賠流程幫助乘客收集材料,等材料齊全後會立即啟動理賠。優步已對該司機賬戶進行封停,永不再與其有任何合作。優步公司表示通過平臺註冊的車輛,需要五年以內的車齡。

  朝陽警方表示,司機張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律師

  叫車平臺也需擔責

  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姜健律師表示,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對於優步公司在事故中是否應承擔責任,姜健律師表示,優步公司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司機與優步屬於雇傭關係。僱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為何優步、滴滴打車平臺屢次出現乘客安全事件?姜律師稱首先是這些軟體的普及使得用戶增多;其次多數司機未經過正規的選擇與培訓,往往各類人員都有,素質不一;第三是打車平臺與司機之間的關係比較鬆散,平臺無法對司機進行有效的約束監督及處罰。部分司機並非以提供出租營運為謀生手段,對於違規司機封號的處罰,威懾可能也相對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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