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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無照經營遭律師實名舉報 或面臨行政處罰

  • 發佈時間:2016-03-09 07:57:06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磊

  推出美團支付功能,CEO王興切入移動支付市場的野心暴露無遺,只不過,這條路走得並不順利。

  2月29日下午,微網志認證用戶熊萬里律師發微網志稱,美團網在沒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況下,卻從事第三方支付結算業務,違反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甚至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他已經向央行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經偵大隊提交公益舉報。

  法治週末記者採訪的多位人士表示,美團的行為涉嫌違規,若被監管部門認定,或將面臨行政處罰。

  美團陷“無牌照”風波

  法治週末記者聯繫到了熊萬里律師,經確認,對方為上海新松律師事務所律師。

  熊萬里表示,美團網的團購、充值購買、優惠買單三項業務中,都需要用戶先將錢充值到美團網賬號,再由美團網賬號支付到商家賬號,這實際上是在交易雙方之間進行了資金轉移;而在央行公佈的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269家公司名單中,並沒有美團網及其所屬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的名字,因此,美團實際上是違法開展了資金支付結算業務。

  對此,美團回應稱,公司一直致力於為商家和消費者提供團購、外賣、優惠買單等業務,支付是完成上述O2O服務的重要環節,美團網並沒有單獨為美團平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支付結算業務。

  此外,美團網還表示,通過合作方支付通道完成電商交易的支付環節是電商平臺的慣常做法,此類方式和許多電商、線上旅遊、和出行打車等網際網路公司的做法類似,都是為了服務消費者和商家。

  對於美團網的回應,3月1日,熊萬里再度在其微網志作出回應,稱美團在聲明中已經承認其無照從事支付結算業務的違法事實,並且是長期的違法事實;不僅如此,美團的聲明還偷換了第三方支付中的“第三方”概念。

  熊萬里解釋,法律規定的第三方是指收、付款人之外的第三方,與平臺內外沒關係。“在美團平臺上,真正的銷售者和開具發票者均為商家,所以應該由商家收款,因此這裡的收付款人分別是商家、用戶。”熊萬里説。

  而記者體驗了美團的支付環節後發現,目前共有銀行卡支付(即美團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三種方式,其中銀行卡支付被置於最上方的位置。不過3月6日中午,記者發現該支付方式下已經顯示“因活動系統運維,暫不支援銀行活動”。

  據悉,這一銀行卡支付並非銀行網銀,而是美團自建的支付産品。用戶可直接綁定銀行卡,通過銀行“快捷支付”方式進行消費——即由短信驗證後設置一個基於美團平臺的支付密碼,就可以直接從卡內扣款。

  而美團網的用戶協議顯示,美團接受商家委託,代替商家向用戶收取團購價款,如果用戶將團購價款支付給美團網,就等於用戶已向商家履行了支付義務,即資金的流向是用戶——美團網——(平臺上的)商戶。

  在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律師看來,美團網“沒有單獨為美團平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支付結算業務”這一回應,並不能否認開展了網路支付業務。

  “網路支付功能屬於‘第三方支付’功能,美團回應可能誤解了‘第三方支付’表述的真實含義。”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律師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中央財經大學 中國銀行 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美團網推出銀行卡支付,應被認為是開展了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須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這跟美團網是不是為平臺外的第三方提供服務沒有關係,關鍵在於它實際上形成了資金沉澱、有了資金池,那麼就是第三方支付,就應該是在有牌照的情況下進行。”郭田勇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或面臨行政處罰

  “美團網涉嫌違規,其行為涉嫌違反201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肖颯認為,根據美團《銀行卡支付協議》,美團銀行卡支付功能屬於上述辦法規定的網路支付。依照規定,網路支付業務必須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才能開展。

  據了解,《辦法》第二條監管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即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仲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包括:網路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肖颯認為,美團網提供的銀行卡支付功能屬於上述辦法規定的網路支付。而《辦法》第三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規定,未依法取得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應當終止支付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禁止性規定。

  “如果買家的資金經過美團網的賬戶之後到了商家,而且期間在美團網的賬戶上有一定時間的滯留,那麼美團網其實就涉嫌開展了支付業務。”中國小額信貸聯盟秘書長白澄宇告訴法治週末記者,“這種業務就應該按照監管的一致性原則去申請支付牌照,不應該無照經營。”

  肖颯表示,根據《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責令其終止支付業務;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若美團網被監管部門認定違規,將面臨行政處罰。”肖颯説。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林華講師表示,央行是第三方支付業務的監管部門,所以若央行認定美團網違規,美團網很有可能被責令終止支付業務。

  “至於説是否涉嫌犯罪或者構成犯罪,並沒有具體的判斷標準;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判定。”林華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不過對於申請支付牌照的進度等相關問題,美團網並沒有回應,當法治週末記者詢問美團方面相關的問題時,對方給法治週末記者的回復,也只是此前的公開聲明。

  進軍移動支付市場阻力重重

  美團支付功能上線後,業內一致認為,美團此舉是為了擺脫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切入移動支付市場。但沒想到,其遭遇的第一道攔路虎就是“支付牌照”。

  “美團要想解決這個問題並非沒有出路。作為這麼大的一個O2O平臺,可以去申請支付牌照;如果申請牌照比較困難,可以去收購一個有牌照的支付公司。”網際網路金融研究機構棕櫚樹創始人余非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不過,取得這張牌照卻並不容易。

  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申請支付牌照的門檻是很高的,因此,很多公司都會採取和有牌照的企業合作這一路徑來“曲線救國”,但也有部分公司會選擇無照上崗。

  法治週末記者注意到,2011年5月、2011年8月、2011年12月、2012年6月以及2014年7月,央行先後發放五批270張左右的支付牌照,隨後半年多時間裏再未批復一家,至2015年3月再次發牌,僅有廣東廣物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一家(開展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獲得牌照,一系列舉措被認為是監管趨緊的信號。

  據法治週末記者了解,像美團網一樣“無照經營”的網際網路公司並不只有一家,主要集中在電商、O2O等創業公司。

  這些創業公司在剛剛興起時,大多會選擇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但一部分創業公司在做大體量後,會計劃構建自己的支付系統,企圖切入移動支付市場分得一杯羹。

  而有些企業自己申請牌照未果,就通過收購第三方支付機構“曲線”拿到牌照,比如,小米公司無緣支付牌照後,通過收購捷付睿通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萬達集團也通過收購快錢拿下第三方支付牌照。

  “美團極有可能自己申請支付牌照,但隨著監管趨緊,估計不太容易成功;還有可能是,它去收購一家有牌照的公司。總之,美團是絕不可能放棄移動支付這個入口的。”上述人士表示。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O2O市場的容量估計為20萬億元,但目前O2O的總體市場滲透率不足5%,目前每年的交易額僅為千億級,未來還有巨大的增長空間。

  而美團和大眾點評在合併前分別佔國內O2O總交易額的51.9%和29.5%,合併後的新美大宣稱其在餐飲服務、外賣、電影、KTV、婚慶服務、酒店服務領域佔據的市場份額分別為85%、40%、45%、85%、81%、30%。

  “美團網已經穩坐O2O市場,每日産生的交易額是巨大的,如果有自己的支付體系,單單資金沉澱帶來的收益都是巨大的,更不要説借移動支付這一入口發展網際網路金融等業務,京東就是一個成功的先例。“上述業內人士認為。

  2012年底,京東收購網銀線上,擁有了一張支付牌照,2013年就宣佈和支付寶斷絕關係。劉強東專做自有支付時曾明確表示,由於支付寶費率太高而決定停止合作。目前,京東金融已完成66.5億元融資,有消息稱其正在申請財險牌照。

  業內人士認為,近兩年來,佈局“支付+場景”已經成為支付寶、微信等網際網路公司的重點戰略,美團的業務也已經從團購擴展到外賣餐飲等各個層面,從場景切入支付只是時間問題。

  但不管如何,如何解決“無照經營”,才是美團網眼下最應該操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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