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實名制實施 個人資訊如何保障
- 發佈時間:2015-11-02 16:36:00 來源:新民晚報 責任編輯:王磊
發快遞要用身份證了!繼網吧、火車票以及手機卡之後,國內快遞業于昨天正式進入“實名制”時代,寄送快遞時需接受開箱驗視並且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實名制的第一天,各地落實情況如何?快遞業實名制實行進程中存在哪些障礙?
“記者帶著包裹來到了安徽省馬鞍山市的圓通快遞收發站。快遞員在查看包裹無誤後,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記者以忘帶身份證為由,詢問是否可以填寫身份證號碼代替。快遞員則堅持必須查驗身份證是寄件人本人後才能收件。”
——昨日,央廣記者在安徽省馬鞍山市、河北省石家莊市等多地發快件,快遞員已經開始執行新規。
“寫啥名的都有,英文字母代替的也有,或者張小姐、李小姐、王先生啥的,不把真名寫出來,怕透露個人資訊。如果一個勁兒問他真實姓名,他們就會覺得問得太多太麻煩,就不願意在這寄了。”
——河南鄭州多個快遞收發站的工作人員回應稱,公司已要求查驗寄件人身份證資訊,不過還是會遇上不少人不配合,拒絕出示身份證的情況,一般他們也不再要求。
“收寄物品是一件很隱私的事,如果用真實的名字覺得好像沒有什麼隱私了。快遞員最好也要實名制,並規範職業標準,不然個人資訊和隱私洩露就又多了一個渠道。”
——一位拒絕快遞實名制的消費者表達自己的擔憂。
“有的快遞員用手機將紙質快遞單拍攝下來,上傳給收購方以此牟利。一般來説,快遞員每天提供10來張,每張收取3元到5元不等。”
——此前有媒體報道,部分快遞員面對利益誘惑,違反《寄遞服務用戶個人資訊安全管理規定》。
“實名制執行不當確實會帶來用戶隱私洩露的問題,目前的辦法是加強對快遞企業的培訓、監管,加強制度建設和行業自律。”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司長韓瑞林表示。
“如果快遞員不實名制,就沒有責任追究制度。政府監管部門不會直接對快遞員而是對快遞公司進行管理,快遞員實名制是決定快遞安全的重要防線,出現問題後沒有完善的責任追究制度不利於政府監管,制度就容易被架空,不能實際履行。”
——莊銘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英奎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