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音樂巨頭也牽手? 為何大家要停止版權大戰
- 發佈時間:2015-10-15 10:05:53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湯婧
從滴滴快的合併,到美團點評牽手,一宗又一宗巨頭合作案例出現在網際網路行業,市場格局也一次又一次被巨頭的合作行為而打破。當資本遇冷的聲音俞叫俞歡,無論創業項目的融資難度會否明顯增加,燒錢大戰的熱度卻是明顯開始下降,並且這一態勢已經從O2O領域開始蔓延到其他網際網路細分領域。
這不,騰訊與網易在10月13日共同發佈消息稱:“網易雲音樂與QQ音樂達成音樂版權轉授權合作,雙方此次合作所涉及的音樂版權達到150萬首,包括QQ音樂獨家代理版權的華納音樂、新力音樂、傑威爾音樂、福茂音樂、《我是歌手第三季》等內容”。
作為此前在版權大戰中鬧得最兇的一對冤家,騰訊與網易能夠握手言和也當真不容易。當版權大戰導致各家音樂平臺能夠播放的音樂數量越來越有限;當各大音樂平臺在龐大的版權成本下喘不過氣來,才去抱團共進的方式去推動數字音樂發展已成趨勢,而網易與騰訊的這一合作的落地,則證明數字音樂巨頭將攜手共進,逐漸遠離版權大戰的趨勢越來越明顯。那麼騰訊與網易之後,數字音樂行業又會發生怎樣的有趣的事情?為何巨頭會要攜手共進呢?
網易與騰訊攜手 版權大戰或成數字音樂歷史
之所以説網易此次與騰訊宣佈合作之後,攜手共進會成為行業發展趨勢,最大的原因就在於:數字音樂平臺逐漸遠離版權大戰之後,不僅能夠更有效地節省成本,使行業更快地進入快速發展狀態,還能夠在産品體驗上強化自身的競爭能力,更有力地將資源投入到産品創新上,從而實現市場突破。網易和QQ音樂之所以在此刻宣佈合作,也是希望抓住數字音樂行業回歸産品體驗競爭的機遇。那為何是現在這個時候呢?
一方面,當各家鼎力推動數字音樂收費化、正版化,音樂平臺在版權大戰中終於開始了收費音樂用戶的培育工作,收費音樂用戶能給給音樂平臺承擔一定的版權成本,甚至部分版權能給音樂平臺帶來新收入;另一方面,版權大戰之後,雖然行業難以出現擁有所有音樂版權的企業,但正是各家持有一點音樂版權,用戶難以享受到完整的數字音樂服務。
也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當QQ音樂拿出其擁有獨家代理版權的華納音樂、新力音樂、傑威爾音樂、福茂音樂、《我是歌手第三季》等版權,與網易雲音樂共用150萬首音樂; 本身就被行業譽為最看重産品體驗的網易雲音樂,就能夠大大完善自家的音樂庫,用150萬首音樂強化其在産品體驗上的優勢,這一市場變革的紅利,無疑是先入者才能得到的。
據易觀國際移動音樂用戶研究報告顯示:在騰訊海量流量的支撐下,QQ音樂穩居用戶第一,與20余家優秀産品公司、200多家戰略版權合作方達成合作,曲庫近1500萬首;而作為網易丁磊親自參與立項的音樂類平臺,網易雲音樂不僅在丁磊情懷的支撐下引入了大量的網易資源,還在歌單、音樂社區領域深受年輕用戶喜愛,目前用戶已突破一億。
QQ音樂作為數字音樂版權大戰中處於一定優勢的一方,其之所以會選擇和同處於國內主流音樂平臺的網易雲音樂合作,很大一部分也是希望將版權分發和産品體驗,通過抱團合作的方式做的更好。而網易雲音樂與QQ音樂合作,一方面能夠在短期之內完善曲庫與QQ音樂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提升産品體驗,另一方面也能更好地開展從版權方購買版權的工作。
因此,這樣一場合作不僅能夠在短時間內完善數字音樂平臺的曲庫,還能在長遠時間內與版權方建立緊密的關係,讓數字音樂産業的惡性版權競爭成為過去,這便能讓大家能夠有更多的精力開始推動行業創新的發展,切切實實地為用戶提供最全最優質的數字音樂服務,以輔助産品體驗回歸到核心競爭力的位置。而除卻此刻與巨頭攜手共進能夠更好地強化未來競爭力以外,之所以説網易雲音樂與QQ音樂合作開啟之後,版權大戰也將逐漸成為歷史,這和此前版權大戰一直處於混亂、尷尬的狀態,也有很大關係。
混亂、尷尬的版權大戰:誰都不討好
為何此前各大數字音樂平臺互相撕破臉皮,如今卻又要整合在一起呢?版權大戰的尷尬和混亂,便是罪魁禍首。
左右為難:尷尬的版權大戰
有人曾以為數字音樂平臺用買來的版權打壓競爭對手,吸引用戶,用獨家授權做炒作,這不挺好的呢?殊不知,這一切的光鮮背後是數不清的傷痛。
在網際網路領域“免費共用”的理念已經根深蒂固的情況下,當版權公司為獲取更多利益,聯合相關利益方緊逼數字音樂平臺收取版權費用之後,數字音樂平臺的運營成本也顯著提升,其簡單的廣告收入難以支撐整個公司的穩定發展。
為保持公司可持續行發展,數字音樂平臺不得不在各方壓力下,開始對高音質的音樂收費,並與運營商緊密開展流量包和包月會員的制度,但受限于中國數字音樂行業長期所提倡的免費理念影響,前期這一策略並不奏效。此刻的數字音樂平臺上有版權方,下有用戶,可謂是左右為難,版權大戰實則打得異常尷尬。
混亂的數字音樂版權市場:只為提高投入産出比而已
尷尬本還勉強支撐整個數字音樂行業良性發展,當整個數字音樂版權市場混亂起來之後,各家數字音樂平臺之間也表現出硝煙瀰漫的效果,各家數字音樂平臺的運營成本也隨著搶奪版權、購置版權的費用不斷上升,而直線猛增。
過去一年一場又一場的數字音樂版權糾紛案,雖然讓各家數字音樂都佔據了一時的風頭,卻發現誰都吃不了甜頭,而行業潛規則更是讓身處混亂版權市場的數字音樂平臺壓力倍增。神馬行業潛規則?據某行業人士此前跟小謙透露的消息顯示:數字音樂平臺拿下版權方唱片授權後,有義務將版權繼續分發,而公眾所熟知的各類數字音樂平臺之間的版權訴訟案,此前被告一方多數都曾以多種方式向原告方尋求版權合作,但大多數原告方卻會以外出不在公司、家中有事等多類理由搪塞原告,“拒絕”被告的合作請求,在並沒有擁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版權方對於原告方的這一行為也是無可奈何。
為何這些原告會要這樣處理呢?在繼續分發版權的價格,遠遠不夠承擔數字音樂平臺獲得“一手”數字音樂版權成本壓力的情況下,為提高投入産出比,將版權的價值應用到法律訴訟和市場推廣、品牌宣傳之中,或許能更多地搶奪用戶,佔領市場優勢。因此,正是在各類破壞正常商業競爭的行為不斷涌現在市場的情況下,數字音樂版權也混亂起來。
也就是在尷尬也混亂的數字音樂版權大戰中,無論是酷狗音樂、QQ音樂、網易雲音樂,還是酷我音樂、多米音樂、蝦米音樂、百度音樂,誰都無法將全球的所有數字音樂版權拿下,誰都存在給競爭對手控訴,要求見音樂下架的情況。以至於在版權大戰最激烈的時候,各大音樂平臺的上架音樂數量幾乎都明顯下降,這無疑也是有違網際網路行業以“體驗之上”的發展常理,對廣大數字用戶造成了極大困擾的。在此之際,巨頭之間開始嘗試,甚至整合資源也就成為了行業的發展新趨勢。
正如上文中闡述的觀點一般,長期在版權市場混戰,對誰家數字音樂平臺都不好。與其誰都發展不好,還不如共同將市場做大,共同推動行業創新,從未來發現和提升自己的競爭力。因此,可以預見的是,從網易雲音樂與QQ音樂此次為了給用戶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而合作,數字音樂平臺將回歸産品體驗為王的時代,大家將逐漸開始停止版權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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