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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稱網約車價格會合理回歸

  • 發佈時間:2015-10-15 08:17:49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湯婧

  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發佈《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昨天,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人對幾個焦點問題一一給出回應。對於公眾關注的網約車價格問題,交通部相關人士表示,目前的低價是在犧牲乘客部分安全權益來獲得的,長遠來看,低價只能是暫時的,價格必然有一個合理的回歸。

  1為何私家車須變“營運車輛”?

  保障乘客安全和服務品質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在車輛技術性能、安全檢測、報廢年限、保險稅費以及駕駛員資質等方面都有不一樣的要求。私家車是個人和家庭使用的非營運性質的小客車,禁止私家車接入平臺營運,主要目的是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服務品質。

  2會不會有大量私家車退出平臺?

  兼職專車有可能退出市場

  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程世東:目前專車群體大致分為兩類,第一類是以這個為職業的,另外一部分群體是兼職。從服務品質和運輸安全保證上看,專車車輛、人員應該是專業化、職業化的,而以非營運車輛從事所謂兼職的則難以保證乘客相關權益。規範化管理後,所謂的兼職專車有可能退出市場,這是規範市場的必然過程。

  3新規能解決打車難問題嗎?

  計程車發展要有適度控制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解曉玲:計程車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個補充,只能適度發展,不能所有人都打計程車、坐專車。還是應該鼓勵公共交通為主導的出行方式,計程車只能是補充,對它的發展要有適度的控制,但又能滿足老百姓的出行需求。我們是基於這個原則對它進行規範的。

  4新規有違簡政放權方向嗎?

  管理辦法未新增行政許可

  徐亞華:網約車還是計程車範疇。按照國務院2004年412號令,設定了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車輛運營證和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核發三項行政許可,這是有法律依據的。管理辦法沒有新增行政許可,所以不存在違背國家簡政放權方向問題。

  程世東:私家車在沒有任何管制的前提下從事運營專車服務,是以犧牲乘客的安全保障和相關權益為代價的。既然是營運,就要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權益,車輛就要是營運車輛,就要投保相應的營運保險。

  5專車的低價還會持續嗎?

  低價前提是犧牲乘客安全

  解曉玲:辦法實施後預計網約車價格比現在價格會有所提高。目前大家認為這個價格比較經濟實惠,但是,這種服務低價是在犧牲了乘客部分安全權益來獲得的。另外,專車在市場拓展初期為了迅速佔領市場,投入了鉅額的資本,給乘客獎勵和優惠,乘客享受了低價的服務。從長遠來看,低成本的價格只能是暫時的,是不可持續的。長期來看,價格必然有一個合理的回歸。

  6拼車、順風車以後不合法了嗎?

  按成本分攤原則合理收費

  程世東:辦法第一次從國家層面提出順風車和拼車的概念,意味著是一個鼓勵的態度。按照成本分攤的原則來收取一定的費用,這是比較合理的。但管理辦法中提到,禁止以拼車順風車的名義來進行經營行為,這也是應該的。

  7專車管理會造成新的壟斷嗎?

  網約車不會走計程車老路

  徐亞華:總體上,網約車更注重發揮市場作用,不僅不用擔心走上傳統計程車老路,而且通過“出租汽車+網際網路”,還有助於傳統出租汽車行業的轉型升級,提升出租汽車行業整體的安全、快捷、優質服務水準。

  8如何看待計程車行業改革?

  地方可根據自身特點探索

  徐亞華:上海、義烏都出臺了方案,這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開展的有力探索,因為出租汽車從性質來説是地方事權,國家層面是頂層設計,很多操作都是地方政府來制定。我們支援和鼓勵地方根據自身的特點來探索符合實際的計程車的改革措施,積極穩妥地推進計程車的改革。

  程世東:我認為地方法規有幾個原則性的東西,第一是私家車要轉變性質,其次是計程車和駕駛員的資質審查要交給行業主管部門,畢竟政府才是代表老百姓的利益,才是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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