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起訴百合網被駁回 認為網站涉嫌虛假宣傳
- 發佈時間:2015-09-21 07:16:07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湯婧
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市三中院近日審結了兩起百合網會員起訴其經營者百合線上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的服務合同糾紛案件。雖因證據不足,法院最終駁回訴訟請求,但針對網站宣傳方面存在的問題,法院在宣判後向百合網發出了相關司法建議。
會員起訴要求道歉
據了解,何某、張某都在百合網上註冊了會員並經過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了實名認證,同時二人還分別在網上交納了水晶級會員的服務費用。但在接受百合網提供的婚戀資訊服務過程中,二人發現很多註冊會員並未通過實名認證,因此認為百合網在媒體宣傳和網站上宣稱其會員為百分之百實名認證,涉嫌虛假宣傳,故起訴至法院,要求與百合線上公司解除服務合同、退還服務費,並要求書面道歉。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百合網在其網站中沒有向接受服務者提供百分之百實名認證的明確約定,新聞網頁中的報道亦不足以作為判斷何某、張某與百合線上公司之間權利義務的合同依據。據此,一審法院駁回二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何某、張某不服一審法院的判決,上訴至北京市三中院。市三中院審理後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證明百合線上公司在網站上承諾所有會員均為百分之百實名認證會員,因此駁回何某、張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網站接受司法建議
針對網站宣傳用語不完善的情況,市三中院宣判後向百合線上公司發出司法建議,建議該公司應完善網站宣傳用語,對相關資訊進行補充説明和重點提示,避免相關公眾和用戶對網站的運營模式産生模糊認識,從而降低由此引發糾紛的風險。同時,在會員註冊時應提供服務合同的電子文本和交納費用的電子憑證,以供用戶明確合同主體及相關權利義務。
百合線上公司收到上述建議後,對其官網中的內容進行了全面梳理,調整表述存在歧義的宣傳用語,並制定了定期巡查制度,在官網上設立專門界面進行明確説明,以避免相關宣傳造成公眾和消費者的誤解。此外,百合線上公司在給法院的回函中表示,將建立健全電子合同及電子交易憑證的留存功能,並加大客服投訴部門的處理力度,妥善處理會員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