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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重申181號文件規定 網際網路電視前路難卜?

  • 發佈時間:2015-07-20 09:42:54  來源:大河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湯婧

  對於很多電視盒子和智慧電視産業中的企業來講,181號文件像是一片浮在頭上的陰影,它意味著前些年充滿生機、但野蠻無序的生長方式不得不轉彎步入體制內的軌道了。作為近年來廣電總局出臺的最具爭議的文件之一,該條例至今為止已歷經三年磨合。而日前據傳廣電總局又進一步重申了文件相關規定,這讓業內企業幾家歡喜幾家愁,政策是否會對企業造成重大影響?網際網路電視的下一步又將走向何方?

  監管趨嚴

  日前有媒體爆出,廣電總局對七家牌照商下發了緊急通知,要求各家網際網路電視相關企業對違規情況進行自糾自查和整頓清理。且據了解,上述違規行為主要指以下四點:在2015年初以後發佈的機型中,仍可用USB端口安裝應用的情況;在系統中仍存在可訪問網際網路的瀏覽器的情況;通過應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聚合應用軟體、視頻網站客戶端、電臺應用軟體的情況;通過應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可通過手機間接遙控播放視頻的遙控器應用的情況。

  此消息一齣,如同向電視盒子和智慧電視市場投下一枚深水炸彈,業內人士認為,新一輪整頓或將開始。

  不過記者就此致電相關企業,如網際網路電視牌照商華數及百事通(現改名東方明珠),雙方都表示尚未接到相關通知,而網際網路電視廠商樂視也稱相關機構未通知開展自查活動。但易目唯文化傳播CEO、工信部互動媒體産業聯盟數字文化工作組組長包冉則向記者證實,確有此文件。

  消息的真偽顯得撲朔迷離。不過,看似飄渺的市場風傳也往往有所預示。

  東方明珠副總裁兼董秘許峰對記者透露,他從有關資訊渠道和人士處獲悉,總局的確要下達相關通知,不過具體文件應該還在草擬中。他認為,就這次的整頓事件而言,由於上述四點內容全部出自此前發佈的181號文件,因此更傾向於重申和更加嚴厲的警告。

  2011年,當網際網路電視行業剛剛興起,國家廣電總局即發佈了181號文件。根據該文件規定,電視盒子、智慧電視等産品所提供的內容,必須在CNTV、華數、上海文廣(東方明珠)、南方傳媒、湖南電視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以及中央人民電臺這7家國有廣電係牌照商的整合播控平臺上呈現,並接受上述機構的監管。與此同時,網際網路電視産品也不得設有其他訪問網際網路的渠道。

  許峰認為,此時再次強調相關規章,是今年6月中旬廣電總局發佈《網際網路等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這一動作的進一步延續。“媒體不僅具有産業功能,也有意識形態傳播導向功能,而當作意識形態管理的,政策的監管趨勢肯定會不斷加強。廣電總局一貫的監管邏輯是網際網路電視作為新興媒體的播控平臺必須由國有廣電總局來控制,而這次整治的對象即是違規的網際網路電視參與者,特別是針對一些存在 租賣 牌照嫌疑的企業”,更是如此。

  據他介紹,儘管根據廣電總局的規定,網際網路電視的所有內容都需要對接7家牌照商,且産品界面需要使用牌照方的UI界面,保證在出現違規內容時,國有牌照商可以迅速將內容取締,但目前卻存在以下違規現象:其一,有的廠商自己想做網際網路電視播控平臺,但卻沒有內容牌照。其二,有的廠商和牌照商成立合資公司,希望以此“獲得”牌照,但事實上其並沒有真正對接牌照商的平臺,且産品界面還是自己的。其三,名義上使用播控方界面,但實際上播放的內容都是自己把握,牌照商並無法掌控。“現在大家都想做網際網路電視平臺,有的廠商名義上對接牌照方,實際上自己把控平臺,讓牌照方淪為了內容提供商,而它自己卻變成了平臺。但有的牌照商為了收取牌照費,還是願意提供這種服務,廠商就像變相地交了一筆 買路費 。而按照181號文件,這是令廣電總局無法容忍的。”

  爭議181號文件

  如果説181號文件有最大的收益方,那毫無疑問就是國有牌照商企業。廣電行業專家吳純勇認為,181號文件使內容集中播控平臺成為了網際網路電視産業中的關鍵樞紐和必經橋梁,加強了其行業主導地位。而在該文件發佈之前,市場上的廠商都是繞過牌照商走的,有的企業自己非法開發內容播控平臺,製造機頂盒,然後賣給消費者。

  但儘管如此,面對監管牌照商的真實態度其實頗為“不陰不陽”。有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牌照商一方面希望總局管,因為管制賦予的特殊市場地位能為它們提供生存空間。但是另一方面,如果管的太嚴了,大家就走山寨的路子了,或者退出這個行業,畢竟這個行業又不大。因此牌照商一方面堅決擁護總局,另一方面也“放水”,因為自己不放,別家放,硬體廠商就找別人合作了。”

  上述人士認為,相對於民營網際網路公司,國有牌照商企業反倒更加難以管理。“不同於民營企業,體制內企業都有相應的權力,權力和權力之間就是比大小。所以很多事情後來也就悄無聲息了,廣電行業這種事情很多。”

  事實上,也是因為上述原因,至今出臺三年有餘的181號文件,在貫徹落實上顯得“不溫不火”,僅在2014年廣電總局進行的一次重申中,真正顯示了一次“鐵腕”手段。受到當年整治的影響,小米、樂視等網際網路企業此前“自由生長”、自建平臺的體制外、創新模式遭遇了腰斬。此後也逐漸轉向同牌照方合作的形勢。以樂視為例,該公司目前正在與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合作,對網際網路電視終端進行整改。

  部分人士擔憂,網際網路電視行業剛剛起步,然而受制于內容難以快速發展,長久下去智慧電視的意義會退化為螢幕,而受眾將回歸內容更為豐富的視頻網站,缺乏推動網際網路電視發展的需求和動力。

  “單純站在用戶角度上看肯定不是好事,很多應用被取締。而對於小米和樂視這樣的企業來説,可能延緩了其創新的速度,目前很多網際網路公司開發的投屏神器、電視助手,如果按照規定都是違規的。但從規範的角度來看,職能管理部門需要規範市場和行業,利用政策規避可能存在的風險。這是一個取捨的問題。”吳純勇告訴記者。

  而廣電係內部企業的看法也有所不同。“網際網路電視屬於特殊的行業,我國對媒體行業監管本就有特殊的監管考慮。運動員要遵守規則,不應該先犯規,只有不犯規,才可能理直氣壯地認為政策和規則有問題。如果不是這樣,政策和規則也就喪失了權威性。”許峰稱。

  前路難卜?

  181號政策讓電視盒子、網際網路電視的未來顯得陰晴不定。除了創新型網際網路企業,同時被牽動的還有眾多傳統家電企業的神經。近年來家電製造業利潤越來越趨薄,特別是傳統的電視製造企業,紛紛將目光轉向了智慧電視的風口,希望日後依靠智慧電視增值服務獲得新的盈利前景。而越來越嚴格的管制似乎給家電企業潑了盆冷水。不過業內認為情況其實未必那麼悲觀。

  “其實電視盒子和智慧電視的空間還是挺大的。從用戶應用習慣來看,目前用戶還是以收看視頻節目為主,而非其他應用。而此次整頓限制的是視頻聚合類應用,比如有些用戶原來不能收看境外臺,現在安裝了盒子就可以了,這是不允許的。不過這部分需求在中國用戶的實際觀看中還是少的。絕大多數人口還是看國産電視劇。以樂視為例,大部分用戶收看的都是國産電視劇,而非總局禁播的內容。而這部分內容現在供過於求,所以還是有空間的。”包冉接受採訪時指出。

  部分企業的態度也相對樂觀。在給記者的回函中樂視方面表示,“網際網路領域監控主要是清理不規範的經營者,短期市場波動不可避免,對規範經營公司是長期利好。對於樂視,具體而言,內容付費模式不會改變,不過環節中會加入和牌照方的合作,監管會打擊聚合搜索和盜版內容,樂視網的版權內容會獲取更多獲益;從平臺來看,會繼續和牌照合作方等合作,從終端來看,符合法律規定就可以持續銷售,應用層不會受到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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