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條例發佈 90%平臺關門或轉型
- 發佈時間:2015-07-20 07:23:25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湯婧
無論是普通投資者,還是網際網路金融從業者,近一年來都特別關注行業的監管政策。昨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銀監會、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等十部委正式發佈《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首次明確了網際網路金融的概念,並劃分各個網際網路金融形態的監管職能部門。據悉,這也是國家層面首次發佈文件規範、促進網際網路金融發展,這也意味著,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靴子”終於落地,今後投資者在進行網上投資理財時,能夠更加安心。
監管落地加速行業洗牌 90%的平臺面臨關門或轉型
當“網際網路+”的勁風吹向傳統金融,催生出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在高速增長的同時,這個行業也因為缺乏監管而一直被認為是“野孩子”。昨日,《指導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發文對網際網路金融進行規範並提出鼓勵發展。
《指導意見》將網際網路金融表述為“傳統金融機構與網際網路企業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和資訊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資訊仲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並且充分肯定了網際網路金融的作用,稱網際網路與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
同時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開設網站從事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的,除應按規定履行相關金融監管程式外,還應依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這樣意味著,根據《指導意見》的精神,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將有望取得“身份證”。
業內盼望監管落地已久。昨日,多位網際網路金融從業者在得知《指導意見》後都表示“非常歡迎和期待”。人人聚財的CEO許建文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此次監管僅為框架性的指導意見,但是會有效推動所有從業者的自律和行業規範性,“行業洗牌潮將加速,預計會有超過90%的平臺面臨關門或者轉型”。
廣東省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會長陳寶國則對記者表示,《指導意見》的出臺,意味著網際網路金融結束了“三無”(即無門檻無標準無監管)的狀態,將大大增強廣大投資者對於網際網路金融的信心。同時,陳寶國也認為,有關落實和完善與網際網路金融相關的財稅政策,也有利於網際網路金融企業減輕負擔。
首次明確銀行為資金存管機構 傳統金融或能謀得更多機遇
《指導意見》提出對於網際網路監管將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同時在監管職責方面,進行了明確的劃分,即人民銀行負責網際網路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銀監會負責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在內的網路借貸以及網際網路信託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監督管理;證監會負責股權眾籌融資和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網際網路保險的監督管理。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個《指導意見》具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功效,“未來各部委對行業細分領域的細則也將在央行意見定調後陸續出臺”,點融網的聯合創始人郭宇航表示。拍拍貸的CEO張俊的判斷則更加直接:“以P2P行業來講,如果銀監會的指導細則進一步出臺,預計會更加嚴厲,但是將引導行業走向健康發展。”
值得留意的是,昨日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定了符合條件的銀行作為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機構。這也意味著,此前一直致力資金託管業務的第三方支付將在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資金存管中喪失資格。“我們了解到的情況是,不少銀行已經前期進行了對於包括P2P資金存管業務在內的研發,此次指導意見出臺將會帶動銀行的資金存管業務落地”,包括許建文在內的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都表示,對於傳統金融機構,這顯然意味著有更多與網際網路金融合作的機會。
而據羊城晚報記者了解,目前包括平安、招行、廣發在內的多家銀行均已針對P2P企業客戶資金第三方的存管業務進行了開發。
監管細則有望逐步落地 投資者網上理財將更安全
央行的相關負責人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指導意見》還規定了網際網路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網際網路基金銷售和網際網路信託、網際網路消費金融應當遵守的基本業務規則。例如,個體網路借貸業務及相關從業機構應遵守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相關從業機構應堅持平臺功能,不得非法集資;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股權眾籌融資應定位於服務小微企業和創新創業企業;網際網路基金銷售要規範宣傳推介,充分披露風險等等。
“《指導意見》在資訊安全、公開披露、投資者教育等方面都提供了框架性的指導辦法”,許建文表示,隨著框架性指導意見出爐,會將一些原本劣質的平臺逐漸淘汰,也會給予投資者更多的信心,未來投資者在網上的理財有望更加規範和安全。 記者 戴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