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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臺國內上市亟需修法掃清障礙

  • 發佈時間:2015-06-12 11:43:27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湯婧

  現行和金融相關的法律,是立法機關基於非網際網路金融時代制定的,在網際網路時代,法律應該緊跟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緊跟“網際網路+”,緊跟網際網路金融,作出重大調整,推動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發展和上市

  “財加網未來兩個月在香港上市。”6月7日,在網際網路金融千人會主辦的第三屆中國移動金融大會上,P2P平臺財加CEO余景舒透露。

  對於上市的具體細節,余景舒沒有透露更多。她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公司兩個月後將公開相關資訊。

  網際網路金融專家、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2014年以來,P2P平臺一直在醞釀著上市風潮,比如登陸內地新三板,但“在內地直接上市的還沒有,條件還不成熟”。

  多家P2P平臺尋求上市

  余景舒認為,在過去半年時間裏,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內最熱門的話題,是網際網路金融企業上市。

  事實上,在財加網宣佈赴香港上市消息之前,多家P2P平臺已經傳出醞釀上市的消息,最受關注的當屬陸金所(陸家嘴國際金融資産交易市場股份公司)。陸金所是平安集團旗下成員,是中國最大的網路投融資平臺之一,2011年9月在上海註冊成立。

  2014年5月,陸金所內部即傳出將上市的消息,稱其招股説明書已出爐。不過,陸金所對此消息既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

  同年12月11日,全球最大的P2P平臺Lending Club在紐交所上市,市值85億美元。上市首日,開盤價就比上市發行價高出65%,收盤價較發行價上漲56%。

  Lending Club上市的消息向中國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傳遞了積極信號,包括點融網、91金融等紛紛傳出上市計劃。

  不久,陸金所引入戰略投資者摩根士丹利。這則消息被外界解讀為,陸金所正在鋪就上市的道路。

  今年3月,陸金所董事長兼CEO計葵生在被問及上市問題時回答説:“上市是因為你需要錢,我們到今天是不缺錢的,但上市一定是趨勢,時間還沒定。”

  一個月後,陸金所增資4.85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30億元),通過私募股權融資並引入新股東,還“挖角”銀監會創新部副主任楊曉軍出任陸金所副董事長、黨委書記。

  “一般來説,融資美元基金,就會搭VIE架構尋求去美國上市,但是我個人認為陸金所會做兩手準備。”網貸之家CEO徐宏偉稱,陸金所究竟是境內上市還是境外上市要看時機與條件。

  除此之外,紅嶺創投(紅嶺創投電子商務股份公司)、宜人貸(宜信惠民投資管理公司)和螞蟻金融服務集團等P2P平臺已經傳出醞釀上市事宜。宜信惠民投資管理公司也傳出要將旗下線上P2P平臺宜人貸先行上市的消息。

  “爭取上市是多數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目標,可以預料,網際網路金融企業上市潮將到來。”網際網路金融專家、《顛覆暴利》作者張志前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資本市場上市是創業企業實現價值的最好途徑。”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看來,隨著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競爭的加劇、業務模式的不斷創新、法治監管的不斷加強、投資者與資金需求者的不斷成熟,網際網路金融産業迎來又一次變革。

  尹振濤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這場變革是以創新合規、並購、上市等為特點,表現為行業的整合和洗牌,“隨著內地創業板、新三板以及海外上市環境的改變,上市融資成為網際網路金融企業一個重要的方向”。

  個別法律規定掣肘上市

  在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紛紛謀求上市的背景下,余景舒對P2P平臺上市充滿了信心,“我覺得國家未來一定會支援網際網路金融企業上市的,而且我相信一定會有更多的企業在內地上市”。

  余景舒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但對我們來説,時間對於資本市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下個月我們(財加網)在香港上市。”

  財加網原名為速幫貸,成立於2012年,2013年正式上線運營,今年4月15日宣佈獲StarVC戰略投資,同時更名為“財加”。

  余景舒表示:在哪兒上市,其實看起來是簡單的問題,對於企業來説是一個長遠戰略選擇。財加網選擇在香港資本市場上市,結合了很多因素去做綜合判斷。

  張志前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我國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尤其是網站平臺,之所以會選擇在海外上市,是因為目前還不符合在內地A股上市的條件。

  “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在A股上市還存在法律和監管障礙。”張志前説。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要想在內地公開發行股票,必須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以創業為例,根據目前的上市條件,發行人近兩年需連續盈利,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又或近一年內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主機板上市門檻則更高。

  鄧建鵬認為,目前P2P平臺大部分不盈利,甚至是虧損狀態,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盈利條件,所以,包括P2P平臺在內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要在內地上市還需要一段時間。

  鄧建鵬還發現,除了法律規定的盈利條件,包括P2P平臺在內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要在內地上市,還面臨其他法律障礙,“刑法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非法集資的司法解釋,是懸在網際網路金融企業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徐宏偉認為,目前,P2P平臺監管細則尚未出臺,整個行業的風險無法評估,證監會必須等待銀監會的監管細則落地,國內上市合規才有法可依。由於制度未落地的掣肘,P2P平臺連新三板都難以登陸,更不用説國內IPO直接上市。

  緊跟網際網路時代修訂法律

  P2P平臺第一股花落誰家,令人期待。

  6月上旬,91金融創始人兼CEO許澤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公佈了自己的上市計劃。

  許澤偉透露,91金融從創立之初,就有了上市目標。2014年9月,公司聘請券商、律所和會計師事務所入場,啟動上市輔導。目前正在同各方積極接觸,上市目標為主機板或者創業板,不過具體資訊目前尚不便對外披露。

  “我們相信,陸續會有越來越多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以不同的形式,包括IPO登陸境內和境外資本市場。”余景舒説。

  “法律必須先做調整,掃除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在內地上市的障礙。”鄧建鵬對《法制日報》記者説,比如寬容對待P2P平臺的合理集資,調整對企業上市的盈利要求,掃除網際網路企業存在的違法性。

  鄧建鵬建議,現行和金融相關的法律,是立法機關基於非網際網路金融時代制定的,在網際網路時代,法律應該緊跟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緊跟“網際網路+”,緊跟網際網路金融,作出重大調整,推動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發展和上市。

  尹振濤表示,P2P平臺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國網際網路金融的主力軍,不管其發展還是上市,法律法規體系的建立都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監管機構已經認識到這一點,可以預見今年將開啟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正式框架,其相關細則也將陸續推出”。

  這意味著,一旦監管部門發佈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監管規則,P2P平臺內地上市合規才有法可依。

  好消息是,資本市場正在進行法律制度的變革,為包括P2P在內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在國內上市降低門檻。

  4月2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了證券法的修訂草案,其中明確了實行股票發行註冊製程序,股票發行將由原來的核準制轉為註冊制。

  “改為註冊制就意味著監管機制只對發行人遞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而對公司的盈利情況、發展前景不再做實質性判斷,而是交由市場和投資者來判斷。”鄧建鵬認為,不過,目前證券法還處於修法階段,距離最終出臺尚需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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