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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罰款很較真 4名快遞員幹倆月倒欠公司2萬多元

  • 發佈時間:2015-05-25 08:58:18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湯婧

  “大家都説當快遞員收入高,哪曉得輪到我們卻賠本!”重慶萬州區的快遞員王斌(化名)昨日見到記者就大倒苦水,他與3名好友從3月份開始,與重慶某快遞公司簽訂《承包合同》,約定每送一份快件1.2元。第一個月,他們送出快遞7000多份。本以為每人還有一些進項,哪知道結賬時被告知,當月罰款6000多元,加上2400元的管理費及其他雜費,基本上就所剩無幾。

  “我們才幹兩個多月,4個人的工資2萬多元,但罰款已經超過4萬元了。一分錢沒拿到不説,反欠公司2萬多元。”王斌後悔入錯了行。

  記者昨天從這家快遞公司了解到,根據公司規定,延誤送件和丟失快遞都要罰款,延誤一次送件扣80元,丟失快件扣1000元。“4萬多元罰款就是這樣累計而成。”公司負責人對記者説。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類似扣罰在重慶快遞業普遍如此:延誤送件,最低處罰50元錢/件,最高的達到了100元/件。對於丟失快遞的處罰,最低是300元/件,最高是2000元/件。

  網購發展凸顯快遞用工之殤

  記者調查發現,現在網購已經十分普及,社會上的各類人士都有不少的網購經歷,其中大學生是“網購軍團”的主力軍,隨之伴生而來的快遞用工也凸顯出了不少問題,最為顯著的是快遞員給客戶派件的同時自己的權益卻沒人“派件”。

  國內一知名快遞公司重慶大石壩分公司的快遞員劉先生對記者説:“我負責派件的主要區域是大石壩至龍溪街道這一區域,每天送的最多的就是幾個大學學生的快遞,特別是節假日過後,快遞都特別多,一時半會兒根本送不完。客戶一直催問什麼時候才送到,公司積壓的快遞數量過多也會不斷催促,每天6點多鐘就開始上班,一直要到晚上七八點鐘,甚至9點多鐘才告一段落,基本上就沒什麼休息時間了。”

  “現在網路時代的蓬勃發展,網購服務更加普及,隨之催生了物流時代的到來。”重慶社科院研究員李勇説,但隨之也伴生了不少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近幾年裏發生了不少諸如快遞員將客戶的快遞弄壞、弄丟,快遞公司高價罰款快遞員的事件,讓快遞公司、快遞員、客戶三方的關係受損。

  在採訪中,多家快遞公司相關負責人都向記者談到,由於快遞員隊伍門檻低,流動快,難以簽訂勞動合同、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這也成為制約這個新興行業發展的一大硬傷。

  快遞業管理政府不能缺位

  “我們快遞員的生活也不容易,丟失、延誤快遞都要被罰款,還有客戶網購後有個物流評價,差評過多對我們的影響也不小。” 在重慶大學附近派件的快遞員小劉對記者説,他根本就沒有簽過勞動合同,也沒有社保,向快遞公司申請也基本沒什麼作用。

  同為快遞員的王某也告訴記者:“當時應聘的時候我還專門看過快遞這一行的一些法律法規,也和快遞公司提過有關的國家規定,但是絲毫沒什麼作用,公司的答覆是‘你不想幹可以不幹,還有的是人想做快遞員’。我們這些快遞員很無奈,畢竟還要生存。”

  據記者了解,快遞行業很多剛入行的快遞員都有過被公司罰款的遭遇,少則幾十元、多則上萬元。

  對此,重慶志同律師事務所李建律師認為,作為快遞公司,為了約束快遞員行為,保證派件品質,規定一定的懲罰機制是有積極作用的。如果是送件延誤或遺失,快遞公司也應當承擔一定責任,而不應該全部由快遞員個人擔責。因此,快遞公司給予員工負工資的行為違反了勞動法的最低工資保障標準。

  重慶勞動監察部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亦表示,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李建律師還建議,快遞公司應該制定更為合理的工資體制,在不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前提下,保證公司的正常運營。諸如快遞公司可以在保證基本工資的同時,規定從獎金方面進行懲罰。這樣,不僅起到了制約作用,還會增加快遞員的積極性。與此同時,政府部門對相關快遞行業的監管不能缺位,應該制定更加規範和完善的制度,確保快遞員也有法律給他們“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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