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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拼車回應司機“非法運營”被罰:無能為力

  • 發佈時間:2015-05-19 07:48: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陳琳  責任編輯:王磊

  註冊成為了“嘀嗒拼車”的車主,王先生原本是計劃在上下班之餘拉活兒賺點油錢,卻沒想到在北京西站接乘客的時候,被交通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認定為“非法運營”。昨天,車主王先生告訴北京晨報記者,自己的車從上週四就被扣了,對此嘀嗒拼車官方客服卻表示無能為力,需要後臺人員處理。

  拼車拉活:還沒出站車輛被扣

  王先生介紹,上週四臨近中午時分,他使用嘀嗒拼車軟體接了一單活,是前往北京西站接一位女乘客。當時兩人在互相尋找的過程中,女乘客在車外問了一聲“你是嘀嗒拼車的王先生嗎?”他猜測,可能就是這句話引起了西站交通執法大隊執法人員的注意。車子還未移動,一名“便衣”就坐進了車,詢問兩人是什麼關係?

  因為兩人本身就是通過嘀嗒拼車軟體達成的合乘關係,所以在面對執法人員“司機的名字是什麼”的問題時,女乘客不知道如何回答。就這樣,王先生被執法人員認定為“非法運營”,當場就收到了一張處罰告知單。

  慌了手腳的王先生趕緊致電嘀嗒拼車官方客服熱線,但是嘀嗒拼車卻表示,現在平臺無法處理這種問題,需要車主自己去面對。就這樣,王先生的車子從上週四一直被扣留,昨天還沒有解決。

  ■業內回應

  “接單”被罰誰買單?

  近一年來,滴滴專車、Uber(優步)、易到用車、一號專車、嘀嗒拼車等各種專車、拼車軟體風生水起,就在記者採訪的時候,手機還收到了一條“滴滴順風車”車主招募短信。如果車主在接單運營過程中被交通主管部門處罰了,公司該如何應對?相應的公司面對記者採訪也大多保持沉默。滴滴打車一位負責人以不方便回應為由拒絕了北京晨報記者的採訪;易到用車相關負責人則回應稱,專車不能與“黑車”畫等號,專車服務是出行服務升級的大趨勢,是市場所需,要多聽消費者的聲音。

  不過,記者從一位滴滴專車司機處了解到,為了規避“私家車不得用於汽車租賃經營”的禁令,包括他在內的車主車輛都是挂靠在各種汽車租賃公司名下,由租賃公司出面對這些車主進行管理。而所謂的“管理”,就是“偶爾我們會收到短信,告知今天不要去火車站、機場拉活,有查車的。”即使是如此小心,也不時有車主因“非法經營”被查處,就在上周,他有兩位朋友就先後在接單的時候被查。

  被執法部門處罰了怎麼辦?這位滴滴專車司機透露,滴滴專車剛剛興起的時候,如果車主被查扣處罰,滴滴方面會100%報銷車主的罰款。“前不久剛剛改了,罰款由滴滴出80%,車主負擔20%。”這位司機表示,這些政策都是由他挂靠的公司來告知的,具體到怎麼報銷罰款,按照規定,車主被處罰後需要繼續接單,一個月接夠100單活,公司會在兩個月內分批把罰款打到車主賬戶上。

  嘀嗒拼車:

  會有專人出面協調

  王先生説,車子被西站交通執法大隊扣了,他多次與嘀嗒拼車官方客服聯繫溝通,電話好不容易打通了也沒有得到有效的幫助。“嘀嗒那邊只是説,讓車主自己去執法大隊協商,可能執法人員也會網開一面的。客服人員只是出招讓我以‘儘量拖’的方式來解決,不要在交通執法大隊出具的處罰單上簽字,説一旦簽了字就板上釘釘了。”但自己的車子被扣了幾天了,他和愛人前往執法大隊跑了幾趟也沒有被“網開一面”。他希望嘀嗒拼車官方能有一位負責人與他一起前往執法大隊幫助協調,“至少證明我不是在非法運營”。但到昨天為止,嘀嗒方面一直沒有人出面。

  對此,記者也撥打了嘀嗒拼車客服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車主是以嘀嗒拼車平臺接單在正常運營過程中被執法部門查處,嘀嗒拼車有專門的後臺工作人員可以幫忙處理,“比如出面向執法部門解釋。”但為何王先生遇到了這樣的問題,事情過去了三天嘀嗒方面還沒有動作?對此工作人員説,“這是需要後臺人員處理的,客服無法解決,車主還需要耐心等待。”

   ■相關解讀

  執法部門怎麼罰?

  面對各種不同形式的專車、順風車,執法部門會怎麼處罰?對此,北京交通執法總隊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表示,私家車無論以何種方式,進入到出租汽車市場就是屬於非法運營行為,但在日常的執法活動中,執法人員也會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對待。

   針對“拼車”:無合乘協議就處罰

  此前北京市交通委發文“鼓勵拼車”,嘀嗒拼車這種專注上下班路上拼車的手機軟體應運而生。“拼車”與“專車”的區別就是鼓勵車主在上下班路途中“順路”載客。記者了解到,事發當天,事主王先生也是正好去西站辦事,在途中接到了乘客發來要求搭車的請求,與王先生從西站回家的路線相差並不太遠。

  對此,北京市交通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表示,按照文件中規定的“拼車”,一是要順路,二是收取費用為成本的50%。但是不是“順路拼車”不能僅靠嘴説,此前市交通委已明確提出“鼓勵相對固定出行路線的人,通過簽訂合乘協議,在確保行車規範和安全的前提下合乘出行”。原則上來講,這種拼車出行需要以合乘協議來達成,一次偶然的“順路”無法證明是不是“黑車”載客。

  不過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並沒有太較真。有一次執法人員查處了一起拼車行為,車主從燕郊開車送乘客到北京西站,顯然不是順路,但是軟體顯示只收取了40元錢,明顯低於出租汽車的市場價格,最後執法人員還是網開一面,並沒有對車主進行處罰。

  針對“專車”:私家車運營即非法

  關於私家車利用各種叫車軟體接單的“專車”,執法人員表示,目前執法人員查到的所有使用滴滴打車、易到以及一號專車軟體上提供的專車服務,全部屬於“黑車”運營。即車輛為私家車,司機為私家車主,屬於非法運營行為。從今年1月起,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開始大力打擊利用網際網路和手機軟體從事非法運營的社會車輛。一旦被核實從事非法運營,提供服務的主體將收到2萬元以內的罰單。

  還有一種就是租賃公司的車輛,雇司機來提供服務的專車,比如神州專車,執法人員表示,這種車輛如果是按月、按日結算,屬於合法經營,“但現在神州專車按公里計費明顯不符合規定,這等於是幹了計程車的活,屬於非法運營,也是被查處的對象。”記者 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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