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開網店無需營業執照
- 發佈時間:2015-05-06 07:40: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湯婧
《無店舖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公佈徵求意見
個人開網店,是否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商務部昨天公佈《無店舖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明確,只需提供身份證、聯繫電話、經營場所(住所)即可,無需營業執照。意見稿正向社會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6月5日。
意見稿所稱的無店舖零售,指不通過店舖,由廠家或商家直接將商品遞送給消費者的零售業態,包括:電視購物、郵購、網上商店、電話購物和自動售貨亭(自動販賣機)等。
意見稿提到,經營者為自然人的,開店時提供身份證、聯繫電話、經營場所(住所)即可,無需辦理營業執照。記者對比淘寶開店的規則,做法與意見稿基本一致。
意見稿要求,無店舖零售經營者或相關服務者開展促銷活動時,應當以顯著方式明示相關資訊。與促銷相關的限制性條件、附加條件、例外商品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標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降低促銷商品品質。
無店舖零售經營者若違反相關規定,商務部門可會同相關部門給予警告並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商務部門可會同電信、新聞出版廣電等主管部門向社會發佈違規經營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