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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別讓“抄襲風”毀了微信平臺

  • 發佈時間:2015-02-03 09:39:00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書海

  保護智慧財産權、呵護原創活力,是在“野蠻生長”之後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

  《羅輯思維》因“盜版”原創者王路的稿件而道歉;《中國企業家》雜誌因未按規定使用“財新”的稿件而道歉……“1人原創,99人抄襲”,近日,微信公眾號的抄襲現象,在輿論場掀起一股討論熱潮。

  合法轉載可以擴大原創者的知名度,積累公眾號的粉絲量,本是一件共贏的好事。但前提是要有對智慧財産權的尊重與保護,轉載時註明文章來源和作者名字,正是行業自律的基本體現。可一旦遭遇現實利益的誘惑,不少人就容易穿越底線,以轉載之名,行抄襲之實。

  比如,同名同頭像地冒充熱門公眾賬號,幾乎原封不動地抄襲原作者文章;山寨微信公眾號“大V”,故意在介紹中使用“認證資料”等字眼……製作手法雖然“簡單粗暴”,傳播效果卻是立竿見影。原創者費盡心血構思、創作、修改後的勞動成果,竟成了他人的“漲粉利器”,當“劣幣驅逐良幣”成為一種常態,還有誰會心甘情願地在微信上堅持原創?

  “原創得不到保護,可憐的創造力正在不斷被削弱,每天朋友圈裏轉的原創優質內容的比例正在快速減少。”一位原創作者的慨嘆,道出了抄襲成風的危害所在。然而,與抄襲成風形成鮮明對比的,恰恰是維權之路的艱難。向微信平臺投訴舉報,刪除的速度完全跟不上抄襲文章上漲的節奏;選擇走法律程式,舉證難、處理慢、費用高、懲罰輕,這“四座大山”足以讓訴諸法律“成為一件性價比很低的事情”。於是,“三兩白酒,二百稿費,一聲道歉”,這種“江湖化”的調解方式,竟成為聊勝於無的安慰。維權的現狀,可謂慘澹。

  正如論者指出的那樣,“微信公眾號野蠻生長的時期不可能長久,嚴格規範的時刻肯定會到來。”可以説,保護智慧財産權、呵護原創活力,對於坐擁數億用戶的微信而言,既是應盡的責任,也是在“野蠻生長”之後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對此,騰訊已經開始履行其“網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最近上線的原創保護內測,意在通過技術手段,提昇平臺的自凈能力。從國家層面來看,在烏鎮召開的首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也明確指出“網際網路不可能是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法外之地’”。可以預見,無論是網路公司的技術努力,還是國家法律的制度發力,都為進一步凈化微信閱讀空間提供了保障。

  對於每一個喜歡逛朋友圈、看公眾號的網民而言,抄襲之風如果愈演愈烈,自己的閱讀品質也將隨之降低。因此,在保護原創的過程中,每一位微信用戶的積極行動,同樣不可或缺。人們應該會記得,在微網志興盛的2012年,抄襲就與造謠傳謠、網路暴力並列躋身“微網志三大害”。而在微信方興未艾的今天,抄襲之害,並未因為新的平臺出現而消失。期待政府、網路公司與公眾共同努力,形成保護網路智慧財産權的合力,營造一個沒有“霧霾”“天藍氣爽”的網路環境。呂曉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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