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線上170萬寶馬錯標17萬 商家取消訂單了事
- 發佈時間:2014-12-24 07:47:31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書海
張濱 畫
電商平臺170萬元寶馬錯標成17萬元
合同取消?道歉了事?客戶要求賠償損失
國美線上銷售寶馬豪車擺烏龍,原本170萬元的寶馬,卻被標成了17萬元“白菜價”銷售,在短短幾個小時內賣出十多輛。以為買了便宜貨的消費者,被國美線上取消交易並退款。對此,消費者不滿,要求賠償損失。而律師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此事構成“重大誤解”,有人則認為電商促銷是常態,並無“重大誤解”嫌疑。
烏龍之後:“就當什麼事情都沒發生”?
昨天,廣東中山的張女士向記者講述了整個事件的經過。12月13日淩晨,她接到朋友電話,説在國美線上有家寶馬4S店不知道是搞促銷還是怎麼的,一款寶馬550IXDIRVE 賣17萬元。登錄相關網頁一看,賣家叫北京寶澤行4S店,果然是17萬元。正好家人近期有計劃換車,她毫不猶豫地買了。全額支付17萬元款項之後,一查才知道這車市場價格在170萬元左右,當時張小姐心裏十分開心。
“商家能發貨麼?會不會耍賴説他們標錯價格了不給我發貨?我當時心裏也有這樣的擔心。”
沒過兩天,果然接到北京的電話。是4S店打來的,説是標錯價格了,願意退款並向她道歉,“大家就當什麼事情都沒發生”。
“我當然不接受,不應該我為你的錯誤行為買單。”張女士説。
國美反應:讓客戶“放心” 不聲不響取消訂單
張女士説,12月17日,她接到商家的電話,“對方説,我們商量好了,我們準備再送你一個大禮包表達我們的歉意,這個禮包是個寶馬的書包。”對此,她表示不接受。
12月19日,她撥通國美線上的人工投訴電話,工作人員説,會儘快處理,讓她放心。沒想到下午去後臺查看,訂單居然被取消了。這讓她感到很氣憤。
“電商經營,最重要的是講誠信。商家標錯價格,要同消費者積極協商,不應該強權,強制取消訂單,這是店大欺客的霸王做法。”張女士表示。
張女士表示,自己上網看到了其他類似天貓等平臺標錯價格的處理情況才知道,這種情況以前也曾發生過。天貓對於商家標錯價格有明確的規定,如果拒絕發貨,就要賠償消費者30%的損失,也就是5.1萬元。
另外一名花17萬元購買了寶馬的消費者昨天也表示,不同意商家單方面取消交易的做法,這是明顯的違約行為。如果對方不履約或賠償損失,將會和商家對簿公堂。
商家回應:深表歉意 賠償30%難接受
負責這款汽車銷售的北京寶澤行汽車銷售服務專營店工作人員關先生昨天表示,將寶馬車的價格標錯,係該店員工在價格輸入時出現失誤,少標了一個零,所以,原價170萬元的車變成了17萬元,有十多名消費者已經下單。
他坦承,這件事情的確是由該公司員工操作失誤造成,為此他們深表歉意。事情發生後,他們逐一給這些客戶打電話道歉。他還表示,有客戶向他們提出要求賠償30%的損失,這讓他們有些難以接受。
記者最後致電國美線上,客服人員表示,事情發生以後,寶馬方面向他們提出了取消交易的要求,他們也覺得商家標錯了價格,於是按照商家的要求取消了交易。目前,他們正同商家和客戶協商解決方案。關於具體的賠償及標準問題,可能要由商家來負責解決。
律師PK
正方:
不能取消了事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簡正德昨天表示,國美線上和商家方面單方面以標錯價格為由強制取消訂單,屬於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通常情況下,商家在網上商城明碼標價,出售寶馬的行為視為要約,消費者如果同意該價格並下單則視為承諾,消費者做出承諾後,合同就依法成立。合同成立後,消費者已經通過付款履行合同,商家強行取消訂單不履行合同約定,構成違約。
從電子商務促銷的常態來看,這也並不能僅以成本來衡量低標價是否構成重大誤解(也就是説,在當前網上商品經常促銷的情況下,17萬元買寶馬並非重大誤解)。因此,不能簡單因員工錄入失誤就認定為是重大誤解。
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李春慧律師昨天也表示,商鋪(網店)出售物品有明確價格、商品規格、明確的交貨時間等方式,屬於要約行為,而顧客下訂單支付購買該商品,屬於一個承諾行為。合同成立而且有效。顧客一旦下訂單,並支付款項成功,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應該成立並生效。
反方:
商家有權取消交易
廣東寶慧律師事務所藺存寶律師昨天表示,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締結合同時,如果一方出現重大誤解,在顯失公平的情況下,就可以變更或取消合同。17萬元買高檔寶馬,在一般意義上看,消費者很容易分辨出這其中可能存在誤解,如果讓交易發生,顯然有失公平。如果商家是秒殺或讓利,會在顯著位置做出明示,既然沒有,消費者應該能意識到自己17萬元買寶馬,這其中是有問題的。
他表示,商家把價格少標了一個零,打錯價格,商家也存在過錯,屬於締約過失行為,由於締約過失行為導致交易不成立,要承擔責任,對於因此導致交易取消而給消費者帶來的損失,要支付必要的成本。比如,向消費者支付利息。